南怀瑾先生:教育孩子要不要打?要不要罚?
大家都希望对后代好,崇尚西方文化讲求爱的教育,可是对孩子不一定是爱才好哦!
大家也晓得读经,《三字经》读过吧?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养孩子不晓得教育,是父母的过错、罪过,所以“养不教,父之过”是针对父母,尤其针对母亲;“教不严,师之惰”,教育不严格,是讲老师的问题......
教育是讲什么呢?教育的基本原则是改正人性,使人向善良的方面走;教育就是政治,就是法律。
一个国家政府的领导人,希望全体老百姓向善,可是老百姓不上道,因此用法治,用刑罚,所以中国的教育从春秋战国周秦以前就打手心的,这个叫夏楚,不是随便打的。
我们小时候是受这个教育出身的,老师坐在那里,让你背《古文观止》哪一篇,背错了三个字,在手心打三下,轻轻地处罚;如犯了大的错误,把手掌垫起来打,那就严重了。
前两天我一个老朋友杨先生来找我,他都八十几了,他说老师啊,我和您上下有五代的交情,我把儿子、孙子也带来见您的面。
那天他坐在这里,听到我们谈孩子们的教育,他说教育怎么不打?要打的啊!我们就是打出身的。
他的儿子都四十几了,都是喝过洋水的留学生。
他当场在这里讲,他说你问我儿子,我的儿子小的时候被我痛打,不是随便打,他做了一件大错事,我叫他趴在凳子上,裤子脱下,我气得一下找不到东西,直接用手打他屁股,打得很厉害,我手都痛了三天。
他儿子在那里笑,说:“爸爸你是痛了三天,我痛了四十几年,现在还在痛呀。好在爸爸打我一顿,我改过来了,不打就改不过来。”
他父子俩对笑。他说对嘛,教育有时候非打不可。
这是讲打与不打的问题。我们现在的教育是不准体罚,我可不是提倡打人哦,是讲历史故事给你们听。
其实打或是不打很难说,像我带兵的时候有一度不主张打人,做错了事怎么处理?立正,站在前面,两手左右平伸,两手指头各拿一张报纸,站一个钟头,手不准挂下来,只要低下来就要挨打。
你们去试试,站十分钟看看,保证要你的命。说起来我没有打人呀,但比打人还严重。
我们谈教育,讲人性善恶,都讲了,教育是改进人性,究竟应该严厉的处罚,还是只讲原谅呢?其中大有问题……
教育同人性有关系,你说一个年轻人犯了错误,是原谅他,让他自我反省改正?还是处罚他呢?
这是人性的大问题,至于处不处罚,或让他自我坦白反省,很难下定论,要临机变通的,总之教育是启发引导人性往好的路上走。
如说完全只用爱心、只用自动启发的方法,除非教的是圣人。 (《廿一世纪初的前言后语》)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就是刑教、刑法。人犯了错,没有办法教化,只好用刑。
这个“利用刑人”的“利用”一词,不是现代观念的“利用”,现在说“利用某人”是一句很坏的话,至少在道德上犯了罪。
在《易经》上常有“利用”这两个字,并不是坏意,这两个字要分开。《易经》上的“利用”,意思是用得对人有利。
如“利用刑人”,是说用刑法不一定是一件好事,但是有利。因为人类中有些人不听好的教化,打他一顿就听了……
先看原文:“用说桎梏”。“说”也是《论语》“不亦说乎”一样“悦”的意思,人受了桎梏,还有什么快活?
因为这是教化,就是蒙以养正,犯了罪受惩罚后。因此教化过来,就是很高兴的事……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唐宋以后,将犯人拿去杀头,执行死刑叫做“正法”,这个名词是《易经》这里来的,但是这里的“正法”并不是指杀头处死刑。
正是正,法是法,当人有不对的地方,犯了错的时候,应该处罚的则处罚,以法来纠正人的错误,是教育的意思,同蒙卦的本身原理并没有错。
蒙卦的现象,用来站在教育的立场来讲刑罚就叫做“利用刑人”,是使人得正的方法。(《易经杂说》)
譬如父母教育孩子、骂孩子很痛苦,但是等他长大了,才知道你这打、你这骂对他多有用处。
用痛苦磨炼人的教育,虽然当时他恨得要命,过后他会越想越对,就是害里生恩。
现在你们教育孩子用西洋化的教育方法,我绝对不赞成,处处将就孩子,统统把青年人害了。所以现在青年人没有几个有用处的,都是在温室里养的,“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女子之手”,终究很难有大用处。
二十年前我就讲过,现在我们的教育,第一流的家庭是末等的教育。
夫妇都是知识分子,都去工作了,孩子托给佣人照顾,再不然请个保姆,那个保姆的知识程度,未必超过孩子的妈妈,保姆是没有办法才来做保姆嘛!
结果呢?你第一等的家庭实施了末等的教育,造成了今天教育的问题、社会的问题。
所以今天的教育没有什么可谈的,要谈教育,所有的妈妈都要先回到幼稚园去再教育才行。这不是在说笑话,我们的教育的确很有问题。
所谓刚柔的问题就是这样,恩里生害,害了孩子的一生;害里生恩,所以要置于死地而后生。但是有时候太刚也不行,太柔也不行。要刚柔相济,恩威并用,才是“立本者也”。
不过虽然知道刚柔相济,恩威并用,还要懂得“变通”。“趣时”是把握时代,所以“变通者,趣时者也”。(《易经系传别讲》)
一切都是相对的,互相生克。如姜太公流传下来的道家经典《阴符经》便说过“恩生于害”这句话,举例来说,像父亲打儿子,儿子挨打很痛,这是“害”,但目的在把孩子教育成人,这就是“恩生于害”。
领导人对部下亦是如此。这句话的意义很深……
恩与害往往互为因果的关系,所以“恩生于害”这句话很重要。而它的原理,亦即来自生克的法则,生人者也克人,恩与害,两个对立相存,没有绝对的一方。(《易经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