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北大核心目录有效期说明

那么,何谓北大核心的有效期呢?

这里一般是有两种说法:

一,年限说法。即,北大核心的有效期按照绝对的年份来计算。比如我们现在用的是2017年第八版核心期刊目录,下一届评选出来的是2020版第九届中文核心目录。那么,2020年12月以前的算2017版核心有效期,2021年1月以后的就算在第九版的核心目录了。

这种认定方法不太客观,认定的单位比较少。

二,过渡期说法。因为发核心事件比较长,加上印刷出刊也需要事件,有的人20年投稿的文章,都很可能会发在2022年,基于这种情况,有的单位比较人性化,当老师的文章跨核心换届的节点时,会给一个过渡期,这个时间一般是半年时间。

举个例子,王老师有一篇文章发表在《现代xxx》期刊上,出刊时间是2021年4月,不幸的是北核3月换届,《现代xxx》这本刊掉核心了。

而王老师所在的单位给了5个月的过渡期,即20年8月之前全部按照老版(2017年版)核心为准,8月以后开始实行新版目录。所以,王老师就不用担心换届的问题了,他4月出刊的文章正在好过渡期内,完全可以用。

过渡期是80%的高校在使用的一种说法,比较具有借鉴意义。

当然,以上两种关于有效期的看法是我们根据老师们的反馈总结出来的,属于主流的看法,在支流上还有许多关于有效期的认定方案。

具体北核目录的有效期如何认定?这个还看自己单位的情况了,小编建议一定要问下单位科研处,这样不会出错的。

记住,问谁都不如问科研处,别人只是代表他自己的单位的说法,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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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效期都是大家“胡诌诌”出来的,你如果问北图,人家根本就不给有效期的界定标准。作为主办发,北图只负责评审出版目录,不鼓励不建议大家用作评价标准,更不会规定有效期(太得罪人了)。

以下,是2015年9月1日,北京大学图书馆在第7版核心目录公布前后发出的关于有效期的公告:

关于“有效期”问题。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只是一个科研课题成果,根据期刊的动态发展变化特点定期更新,主要目的是为图书情报部门期刊采购、典藏、导读等工作提供参考,不是学术评价标准,也不具备任何法律和行政效力,不存在“有效期”的说法,如何使用,由使用单位自行决定。在确定所谓“有效期”的问题上,考虑到本书出版与印制时间及作者投稿到期刊出版之间的时间差等问题,建议使用单位不要采取以《总览》出版年月为界一刀切的做法。

(话说,不规定有效期自然有北图的道理,诶,还是官方规定有效期比较好,大家用着放心,也不会出现太多异议

好了,关于有效期你还有什么问题吗?欢迎留言区评论哟,小编第一时间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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