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奏折中的“臣”与“奴才”

作者:赵增越来源:中国档案发表时间:2017-05-05 

和珅谢恩折

曾经,有关和的影视作品热播一时,剧中和在皇帝面前唯唯诺诺,一口一个“奴才”,而刘墉或纪晓岚则称“臣”。这样设计台词,可能是编剧认为“奴才”的称谓能更好地表现和猥琐的贪官形象,或者认为和是满族大臣,就应该称“奴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和奏折近500件,除少量谢恩折中称奴才以外,其余奏折都是称臣。鲁迅曾说:“在清朝,旗人自称奴才,汉人只能自称臣。这并非因为是炎黄之胄,特地优待,赐以嘉名的,其实是所以别于满人的'奴才’,其地位还下于'奴才’。”应该说,这些愤激之言并不准确。

清前期使用混乱

“奴才”一词很早就有,据考证是由“驽材”转化而来,也就是愚笨无用之人。陈垣先生说:“昔称奴才,以骂人耳,未有以自称者,更未有以称诸大廷者。……至国朝,满洲大臣奏事,率称奴才,始以奴才书衔,为一朝之典制。”满语词汇量小,有阿哈(Aha)一词,译成汉语时就意译为“奴才”。《清稗类钞》记载:“当未入关以前,满洲曾贡献于高丽,其表文自称'后金国奴才’。可见奴才二字之来历,实为对于上国所通用,其后遂相沿成习耳。”

清入关以后,在全国建立起统治,越来越多地接受了汉文化,汉族官员越来越多,“奴才”一词也在社会上广泛使用。在奏章中“奴才”和“臣”并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康熙、雍正朝的奏折,有称臣的,有称奴才的,也有同一奏折中既称奴才又称臣的。

雍正朝开始对此进行规范。雍正朝编纂的《钦定八旗通志》载:“凡奏章内称臣、称奴才,俱是臣下之词,不宜两样书写,嗣后着一概书写臣字。特谕。”雍正三年(1725年),南阳总兵董玉祥奏折中称“奴才”,皇帝命他以后称臣,董玉祥认为,此“实圣主优待臣子至意,但臣世代叨蒙豢养洪恩,得侍奴才之列,荣已过分。复蒙圣谕称臣,更深乾惕”。感谢皇帝抬举的同时,也不忘强调自己的奴才出身。江南提督高其位上请安折,写“奴才高其位谨恭请圣安”。皇帝用朱笔将“奴才”二字勾掉,旁边写“臣”,并批:“向后写臣字得体。”许多文章认为高其位作为汉人,刻意逢迎,自取其辱。其实并非如此。首先高其位是汉军镶黄旗人;再者,一史馆藏朱批奏折中有10件为高其位所上,其中只有两件自称“奴才”,且一为请安,一为谢恩,其余都是称“臣”。虽说“臣”字也是由“仆”演变而来,但奴才和臣还是有区别的。奴才对主子,臣对君,有“公”与“私”的区别。一般来讲,奴才及其衍生词语都是含有轻贱和贬义的。雍正五年(1727年)十一月上谕中有“此等卑污之习,皆始自包衣下贱奴才”的话。可见,奴才含有骂人之意,皇帝是心知肚明的。清代由奴隶制向君主制过渡,专制集权达到顶峰,皇帝既是主子,也是君,既视天下臣民为“奴”,也要建立“新型的”君臣关系;官员自称奴才,说明拥有旗籍,拥有一种变相的贵族身份(被开除旗籍的人是没资格称奴才的)。宁愿做私家“奴”,也不愿称国之“臣”,以自轻自贱来博取当权者眷顾,也是官场的不二法门。所以,此后奏章中“奴才”与“臣”的使用仍比较乱。

江南提督高其位请安折

乾隆帝区分满汉文武

乾隆时期,政权更趋稳定,乾隆帝着力在各方面完善统治秩序,其中重要的内容是维护“满洲旧俗”,例如他对满人学习满语作了许多规定。对于官员在奏折中称臣和奴才,他也作了规范。

乾隆二十三年(1760年),对官员自称作出明确规范,规定公事与私事要分开:“满洲大臣奏事,称臣、称奴才,字样不一。著传谕嗣后颁行公事折奏称臣;请安、谢恩、寻常折奏仍称奴才,以存满洲旧体。”

尽管皇帝三令五申,执行中仍然屡屡出现问题。主要有四种情况:

公事奏折仍称奴才。此类情况很多,如安徽巡抚庸、云贵总督明瑞、福建巡抚温福、陕西巡抚文绶、江西巡抚海明等,对此皇帝再三强调:以后凡奏报地方公事,都应称臣,而请安、谢恩等私事仍称奴才。

请安、谢恩折中不称奴才而称臣的,都受到严厉处分。如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调补湖南按察使法明于谢恩折内称臣,被传旨申饬,继而革职。

武职的称谓。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凉州镇总兵乔照谢恩折内称臣,乾隆帝指出:“武员即官至提督亦称奴才,此乃向来定例,乔照岂容不知?虽臣仆本属一理,称谓原无重轻,但乔照甫如总兵,即如此妄行无忌,足见其器小易盈。”下令对乔照严行申饬。第二年,福建提督甘国宝奏请陛见折内称臣,乾隆帝认为“殊不合体式”。指出:“向来武职具折例称奴才”,以前“降旨令内外满汉诸臣嗣后陈奏公事均一例称臣,此第就文职而言,并非概及于武臣”,以后武官无论品级多高,都要称奴才。

满汉官员联名上奏要求不一。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三月两广总督苏昌、广东巡抚明山的奏折中,苏昌称臣,明山则称奴才,乾隆帝认为:“一折之中参差互异,于体制未符”,令“嗣后除本身谢恩等私事外,于一应公务折内均宜书臣,以昭画一”。但到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直隶总督西宁、天津镇总兵达翎阿与直隶布政使周元理奏报捕蝗蝻的奏折中,写“奴才西宁、奴才达翎阿、臣周元理跪奏”。乾隆帝没有像对待苏昌与明山的奏折那样,指示以后一律称臣,而是认为周元理无礼。乾隆帝还发表了一番宏论,他说:“臣、仆本属一体,均系奉上之称,字义虽殊,其理则一。满汉臣工自称固有不同,然遇部院章奏,虽满洲大员亦一例称臣,而满洲督抚奏地方公事亦然,并非以奴才之称为卑而近,称臣为尊而远也。即如满洲大学士在朕前亦自称奴才,而汉人虽丞簿末秩,引见亦皆称臣,岂丞簿汉员因此遂得谓尊于满大学士乎?朕抚御臣民并无歧视,而朝廷体统本自尊严,又岂因臣下之称奴才而尊崇有加,称臣而体制有减乎?朕于此等事从不计较,即汉人中间有于召对时称奴才者,亦并无嘉赏之意。而折奏列衔则不宜参错,止当论首衔何人,或满或汉,皆可以一称贯之。”就是说,联名的奏折,第一个人如果称奴才,后面的人就应该“连名直写”。乾隆帝还指责说:“若谓周元理不屑随西宁同称,有意立异,是视周元理身分太高,谅彼亦不敢萌此念。但此等节目必拘泥若此,又何其不达事理耶?可笑之至。”三年后,监察御史天保、马人龙因查出考场作弊呈递奏折,开头称:“监察御史奴才天保、马人龙跪奏”,因天保在前,于是折内“连名直写”概称奴才。乾隆帝却提出:“向来奏折,满洲率称奴才,汉官率称臣,此不过相沿旧例,且亦惟请安、谢恩及陈奏己事则然。若因公奏事,则满汉均应称臣。盖奴才即仆,仆即臣,本属一体,朕从不稍存歧视,不过书臣觉字面冠冕耳。初非称奴才即为亲近而尽敬,称臣即为自疏而失礼也。且为君者,岂系臣下之称臣称奴才为荣辱乎?今天保、马人龙之折如此,朕所不取,若不即为指斥,恐此后转相效尤,而无知之徒,否或因为献媚,否或窃为后言,不可不防其渐。”再次强调:“嗣后凡内外满汉诸臣会奏公事,均著一体称臣。”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闽浙总督常青与福建巡抚徐嗣曾(汉官)联衔上奏折,俱称奴才,乾隆帝指出:“殊不知政体”;“同为臣仆,尊亲原不系此。即称奴才,于尊君之道亦非有加”;“嗣后除请安、谢恩外,凡遇地方事件,俱照向例一体称臣,不得仍称奴才”。

至此,奏折中称臣或奴才基本确定。凡属旗人,无论满、汉还是蒙古人,除请安、谢恩等私事外,奏折中一律称臣;而汉官如曾国藩、李鸿章等,私事也称臣。武职中,无论满汉、公私,即便官至提督,都要称奴才,甚至与总督巡抚联合上奏折时,也要称奴才,不能与督抚一样称臣。查阅清代武官的奏折,康雍两朝,年羹尧、岳钟琪(汉官)等都称臣,而乾隆中期以后,提督如冯子材、聂士成等,都称奴才。咸丰二年又规定武科考试中试的武举,引见时一律称奴才。可以说,自乾隆中期以后,奏折中称奴才的人反而多了。但写折和面见不同,从乾隆帝对周元理的指斥来看,满族大臣在皇帝面前还是称奴才的,所以和在皇帝面前一口一个“奴才”,也不能说不合情理。

臣与奴才,都是统治秩序的需要

清末,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反满浪潮迭起,旗员与汉官的不同称谓也受到关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七月两江总督端方代安徽廪贡生李鸿才呈递融合满汉畛域的条陈,内容有满汉刑律宜归一致,满臣不宜称奴才,满汉通婚宜切实推行,等等,慈禧太后下令交会议政务处讨论。随后,端方等联名上“满汉平议”折,提出“奏折中无论满汉一律自称曰臣,不得再用奴才字样”。

宣统二年(1910年)正月二十八日,海军部大臣载洵等奏请降旨令内外满汉文武诸臣奏事一体称臣:“考我朝国语,有阿哈二音,原其意即为臣下,误译为奴才二字,以臣工而称奴才,经传既未概见,名词亦不雅驯。……查近日折奏衔名,满蒙仍称奴才,汉文官则称臣,武官又称奴才。共戴一尊,而称名各异,我国家大同之盛,岂宜有此?……方今屡奉明诏,预备立宪,官制既宜重订,满汉方期融合,而文武并重之制亦经奉旨申明,独于折奏衔名显有区别,上失国家教忠之旨,下启臣民轻重之心,非所以尊朝廷而崇体制也。夫奴才之称,本非正名,不过为启心郎等所译,遂成习惯。……臣等拟恳我皇上明降谕旨,饬下内外满汉文武诸臣,嗣后陈奏事件均应一体称臣,永革奴才称谓,则满汉之畛域既除,文武之阶级自泯。庶使亿兆人民永协率土皆臣之义,而盈廷跄济益矢委身不贰之忱矣。”

二十九日内阁发布上谕:“君臣为千古定名,我朝满汉文武诸臣有称臣称奴才之分,因系旧习相沿,以致名称各异。……当此预备立宪时代,尤宜化除成见,悉泯异同。嗣后内外满汉文武诸臣陈奏事件,著一律称臣,以昭画一而示大同。”

从清初称臣还是称奴才没有严格的区分,到乾隆中期制定满汉文武公私的区分,到清末废除奴才称谓,目的都很明确:既要用“奴才”来强调和维护旗人和军队对皇帝的私人属性,又要用“臣”来建立合乎传统伦理的君臣关系。

作者单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