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病所死》
就是医者知道了导致疾病死亡的规律。
那么,这个规律具体又指的是什么呢?对此经文曰:“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不治。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传五脏而当死,是顺传其所胜之次。”也就是说,黄帝认为,人体五脏之气是相通连的,而病气的转移,也都有着一定的次序。所以假如五脏中的任何一脏发病,则必传其所胜之脏;这时,临证医者若不能掌握治病的时机,及时治疗传变之脏,那么过三个月或六个月、或三天或六天,等到病传遍人体五脏之时,则病人就当病死。以上属于疾病相克的顺传次序。
关于病死的第二个规律,经文曰:“别于阳者,知病从来;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言知至其所困而死。”其意思是说,医者临证如果能辨别腑病或三阳之病的,则就可以知道患者疾病是从何经而来的;若医者临证如果能辨别脏病或三阴之病的,则就可以知道疾病的死生日期。此表明,医者知道病至其所不胜而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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