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四组数字”彰显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成效
泸州市地处四川东南部,长江与沱江交汇处,全国16大化工基地之一,大型炼化企业、酒类生产企业众多。近年来,泸州市结合这一实际情况,在现役人员编制紧缺条件下,充分发挥专职消防队伍在灭火救援中的作用,大力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效推动了全市消防力量稳步协调发展,全市专业消防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果。
30支队伍成型,特色消防力量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泸州市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队站建设、正规管理、实战训练、接警处警模式,以打造有泸州特色的“资源共享、联勤联训、统一指挥调度、就近快速出警”的消防力量体系为目标,大力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支队主动向当地政府和重点企业领导进行汇报和协调沟通,将专职队经费纳入政府、企业财政预算,为专职消防队伍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北方化工、川天化、泸天化等企业专职队专门聘请各地退役官兵作为专职队骨干成员,解决人员缺乏问题;江阳、龙马潭、纳溪、叙永等大队创新举措,将部队退役的消防车进行维修保养后赠与辖区政府专职队使用,解决乡镇专职消防队伍执勤车辆缺乏的问题。仅2016年,全市新建、迁建消防站5个,新增政府专职队员56人。目前,全市已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21支、拥有专职消防队员404人,企业专职消防队9支、队员320人,酒城特色消防力量体系基本成型。
6万经费保障,专职队伍发展步履稳健。支队根据《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加大和财政的请示汇报力度,促成市泸州市出台《泸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保障标准》。《标准》确定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保障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明确了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保障原则和保障标准,《标准》把保障经费划分为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人员经费分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抚恤费、被装费等,人员经费为6万元/人年,《标准》的出台,稳定了专职队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职经费保障体系。
30天驻队轮训,专职队伍战斗力建设稳步推进。支队召开全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大队指导专职消防队按照支队下发的年度训练计划、训练配档,结合辖区消防保卫特点及本单位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性安排年度训练工作。按照就近原则,各大队每月指派一名干部或业务素质较高的班长到企业专职队,对日常管理和业务训练进行面对面指导。年内,各消防大队分批组织辖区专职消防队队员到消防中队进行不少于30天的驻队轮训。6月份,支队将举行全市政府专职队、全市企业专职消防队比武竞赛活动;适时召开灭火战例研讨会,支队、大队分别组织不少于2次、5次的专职消防队伍拉动演练,司令部采取不提前打招呼、不确定开始时间、不确定集结地点的方式组织全市企业专职队进行随机拉动演练。
100万系统建成,联合执勤作战体系初见成效。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结合全市消防力量分布情况,支队把专职消防队纳入全市灭火救援调度体系,划分了专职消防队执勤区域范围。专职消防队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企业专职队在非本企业火灾发生时,责任区专职消防队接消防部队调度命令时就近快速出警,其他专职消防队接消防部队调度指挥增援出警。投资100万元统一配置海事卫星电话、基地台、车载台、手持电台,使专职队和现役队作战指挥、信息沟通更加方便,调度更直接,更快捷。各专职消防队在接到执勤区域范围内的火警或公安消防部门增援调度指令后,能够立即出动赶赴现场,展开灭火救援行动,实现了“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各尽所能”的救援效果。去年,专职队全年出警1000多次,并多次作为初战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成功参与了“6.18”暴雨洪涝以及“10.16”棚户区火灾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