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仙命坐山宜忌神煞
1、命冲:子午冲;卯酉冲;寅申冲;巳亥冲;辰戌冲;丑未冲。
注:冲山大凶,兼冲亦大凶,不可用。
2、命煞:亥卯未煞庚辛申酉戌;申子辰煞丙丁巳午未;寅午戌煞壬癸亥子丑;巳酉丑煞甲乙寅卯辰。
注:命煞山大凶,兼煞山凶,亦不用。
3、正煞:亥卯未煞在戌;申子辰煞在未;寅午戌煞在丑;巳酉丑煞在辰。
注:正煞山大凶,兼煞山亦大凶。
4、命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申刑寅为冲)。未刑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为冲)。子刑卯;卯刑子。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
注:命刑即坐山与仙命支三刑位,吉葬、凶葬亦勿用为妥。
6、命退:[又为病、死方]申子辰命退艮震方;寅午戌命退坤兑方;巳酉丑命退乾坎方;亥卯未命退巽离方。
注:吉葬、凶葬忌坐。如果有三合扶山,或者用大进的年月日时扶补即可用。
7、三丧方:寅夘辰命辰方;已午末命未方;申酉戍命下戍方;亥子丑命丑方。注:凶葬,不可用。
8、官符:申子辰命亥上陈,亥卯未命忌寅侵;寅午戌命并巳位,巳酉丑命怕申临。
注:宜用太阳到山、到向可制,或者用天赦、贵人到山、到向可制。
9、丧窟:子命壬方丑在癸,寅命艮方卯在甲;辰命乙方巳在巽,午命在丙未丁方;申命坤上酉在庚,戌命辛方亥在乾。
注:凶葬不可用,吉葬合吉神则可用。
10、丧坑;子命癸方丑在艮,寅命在甲卯命乙;辰命巽方巳在丙,午命在丁未坤方;申命庚上酉辛位,戌命在乾亥壬伤。
注:凶葬不可用,吉葬合吉神则可用。
11、命害;子未害;丑午害;寅巳害;卯辰害;申亥害;酉戌害。
注:吉葬、凶葬亦勿用为妥。
12、刺害煞:金命亡人忌火山,金山木命祸相联;水命土山君记取,水山火命主艰难;土命木山为大祸,最凶切记莫为闲;教君利害休相害,独着之时祸百端。
注:吉葬、凶葬忌坐,若有生旺禄贵扶助仙命者亦可用,或者分金纳音五行生扶仙命者亦可用。
13、刺穴煞:亡命属金须忌火,火命尤忌水相关;木命逢金君须忌,水命逢土不自安;土遇木宫尤可畏,水之灾祸乃难当;逢生生处须堪用,受克分金必灾殃。
注:纳音属金,甲子、乙丑、壬申、癸酉、庚辰、辛巳、甲午、乙未、壬寅、癸卯、庚戌、辛亥,忌火分金,如丙申、丁酉、丙寅、丁卯。以上以地盘正针分金。
14、刺血煞:假如亡命原为金,坐山变运忌属火;此是亡命刺血煞,举此一隅皆可数。
注:甲子仙命纳音属金,用癸卯年作艮、巳、卯山便是刺血煞。因艮、巳、卯山在戊癸年之山运遁得已未火,仍山运克仙命凶,余仿此。吉葬、凶葬忌坐,若有生旺禄贵扶助仙命者,亦可用。壬山:甲已年立春后山运甲戌火。子山:丁壬年立春后山运甲辰火。癸山:丁壬年立春后山运甲辰火。丑山:丁壬年立春后山运甲辰火。艮山:戊癸年立春后山运已未火。寅山:丁壬年立春后山运已未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