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后对方不给钱,需要再次起诉吗?
诉讼离婚判决后,涉及到共同财产分配,共同债务承担,抚养费支付等问题,往往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履行金钱给付的义务。但现实中只要涉及到给钱,往往不可能一帆风顺,撕毁协约,背信弃义的行为是屡见不鲜,那么问题来了,当事人为了找对方要钱,需要去法院二次起诉吗?
其实不需要二次起诉,因为起诉离婚后,无论是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和判决书都具备了强制执行效力,只要对方不履行义务,就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旦强制执行,对方要么乖乖给钱,要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变成老赖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甚至被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当然,赵律师还是建议大家,在去法院强制执行之前,还是应该再和对方友好协商一次,把这个作品发给对方看一下,让对方知晓法院的判决不能当儿戏,胆敢不履行判决,就会让自己寸步难行。
最后,赵律师提醒大家,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是两年。具体时间规定是:自收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对方在调解书或判决书上规定的期限内没履行义务的,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超过了两年,您可能会丧失申请执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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