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描写的天文历法现象及其隐藏的重大秘密

小说《红楼梦》(本名《石头记》)写到一些跟中国古代天文历法密切相关的特殊日期,长期以来没有引起广大读者乃至专业研究者的重视和深究。但是,这些“文本事实”对于《红楼梦》的鉴赏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我正是从天文历法入手全面破解二百多年来关于《红楼梦》的全部悬疑。

例如,小说第27回写到,这一年阴历“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而当年贾宝玉正好实岁13岁,红学家们曾根据这两个文本事实来研究“作者曹雪芹”的生平。

例如,周汝昌查证“殿板《万年书》”,发现乾隆元年丙辰(1736年)是“四月二十六日”“亥初一刻四分”(21时19分)交芒种,他因此推断“作者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甲辰(1724年),并认为小说所写的“未时交芒种节”是“随手拈来补足之语”。

俞平伯则推断“曹雪芹”生于1723年,他认为小说所写的这个特殊日期指的是乾隆十二年丁卯(1747年),因为这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未时交芒种”。俞平伯写道:“曹雪芹的一生经历过四月未时交芒种节气的只有一个机会,即乾隆十二年丁卯。他正在写书,把它顺便写上,是很近情的。”

周汝昌和俞平伯的推论都有问题。小说明明白白写的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周汝昌立论的依据却是“四月二十六日”“亥时交芒种节”的乾隆元年,俞平伯立论的依据则是“四月二十九日”“未时交芒种节”的乾隆十二年,都抛开了清清楚楚的文本事实,其结论只会是不能定论的臆测之词。

要判定小说所写的“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这个特殊日期究竟有何深意,必须结合更多的文本事实来综合分析判断。

长期以来,广大读者乃至专业研究者没有注意到,在贾宝玉实岁13岁这一年,除了“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小说还写到了另外三个特殊日期:

(1)第30回写到,阴历五月初五端阳节已到“伏中”

(2)第50回写到,阴历十月中旬已经下雪,贾母称“这才是十月里头场雪”,这说明当年十月中旬已到“小雪”节气

(3)第53回写到,“腊月二十九日”的“次日”,贾母等人进宫“朝贺”,这一天不是“大年三十”,而是“元旦”“正月初一”,因为自汉代以来,历朝历代都没有“除夕朝贺”,“元旦朝贺”才是历朝历代的礼仪大典,这说明当年的十二月是小月,只有29天。

关于端阳节已到“伏中”的描写,我们需要了解一点中国传统历法常识,即“夏至三庚便数伏”,也就是在夏至以后的第三个庚日是“初伏”,第四个庚日是“中伏”,第六个庚日是“末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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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打开“日梭万年历”,先来看看2018年的“三伏”情况。

2018年6月21日夏至,第一个庚日是6月27日(庚寅日),第二个庚日是7月7日(庚子日),第三个庚日是7月17日(庚戌日),正规的日历通常会标记这一天是“初伏”。

2018年6月21日夏至后的第三个庚日是7月17日,按传统农历,这一天开始入伏,当天是初伏第一天。

我们再来看看今年“三伏”的情况。

2021年6月21日夏至,当天就是“庚子日”,但这不是“夏至后的第一个庚日”,“夏至后的第一个庚日”是7月1日“庚戌日”,第二个庚日是7月11日“庚申日”,第三个庚日是7月21日“庚午日”,正规的日历通常会标记这一天是“初伏”。

2021年7月21日庚午日,是夏至后第三个庚日,因此这一天是“初伏”。

小说第30回写到,“盛暑之时,又当早饭已过,各处主仆人等多半都因日长神倦之时”,宝玉调戏金钏,被王夫人当场逮住,“自己没趣,忙进大观园来。只见赤日当空,树阴合地,满耳蝉声,静无人语”。

在园子里,宝玉碰巧看到了龄官痴痴地在地上画了几千个“蔷”字。宝玉正痴痴地看着,“伏中阴晴不定,片云可以至雨,忽一阵凉风过了,唰唰的落下一阵雨来”。下文又写道:“原来明日是端阳节,那文官等十二个女子都放了学,进园来各处顽耍”。

既然是“盛暑”、“日长”,又到了“伏中”,当然是五月初五端阳节时已经过了夏至。

关于“十月中旬交小雪节气”,熟悉中国古代天文历法常识的读者朋友不难迅速判断出来。

第49回写到,宝玉对探春说:“明儿十六,咱们可该起诗社了。”

第二天阴历十七日,宝玉和黛玉正交谈时,宝玉屋里的小丫头子送了猩猩毡斗篷来,并说:“大奶奶才打发人来说,下了雪,要商议明日请人作诗呢。”宝玉和黛玉于是前往稻香村,商议起诗社一事。

李纨说:“想来昨儿的正日已过了,再等正日又太远,可巧又下雪,不如大家凑个社。”

十八日清晨,宝玉因想着诗社的事情,天刚亮就爬起来,发现下了一夜大雪,“下将有一尺多厚,天上仍是搓绵扯絮一般”。

第50回写到,贾母说:“这才是十月里头场雪,往后下雪的日子多呢。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十月中,雨下而为寒气所薄,故凝而为雪。小者未盛之辞。

立冬以后,天气渐冷,强冷空气活动南侵频繁,黄河中下游地区开始下雪,平均初雪期与小雪节气时令一致。小雪的农历交节日期并不固定,早则十月初一,晚则十月末。从小说第49回和第50回的文字来看,当年的小雪节气当在十月中旬。

关于“腊月二十九日”的“次日”贾母等人进宫“朝贺”,也许会有读者或专业研究者辩称这一天就是“除夕”“大年三十”,这是“小说家言”,不必据以为实。个人固然有坚持己见的自由和权利,但是多看一看事实也许更有益处。

第53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 荣国府元宵开夜宴》写道:

已到了腊月二十九日了,各色齐备,两府中都换了门神、联对、挂牌,新油了桃符,焕然一新。宁国府从大门、仪门、大厅、暖阁、内厅、内三门、内仪门并内塞门,直到正堂,一路正门大开,两边阶下一色朱红大高照,点的两条金龙一般。

次日,由贾母有诰封者,皆按品级着朝服,先坐八人大轿,带领着众人进宫朝贺,行礼领宴毕回来,便到宁国府暖阁下轿。诸子弟有未随入朝者,皆在宁府门前排班伺候,然后引入宗祠。

……

至次日五鼓,贾母等又按品大妆,摆全副执事进宫朝贺,兼祝元春千秋。

这几段文字写了连续三天之中发生的事情。第一天是“腊月二十九日”,荣宁两府做好了过年的准备;第二天是“腊月二十九日”的“次日”,贾母等人进宫“朝贺”,朝贺回来之后,又去宗祠祭祀祖先;第三天,贾母等人又进宫“朝贺”,还去为元春祝寿。

我们从第2回冷子兴口中知道,元春出生在“大年初一”,第五十三回回目又明写“除夕”祭宗祠,这样看来,“腊月二十九日”的“次日”显然就是除夕大年三十,第三天理所当然就是正月初一元旦。

可是,如果我们再细究一下关于“朝贺”的问题,就会发现上面对日期的推断完全错了,广大红学研究者和红楼爱好者都被小说作者欺骗了。

根据中国传统历法,有些年份的阴历十二月确实是小月,只有29天,没有“大年三十”,“腊月二十九日”当天就是“除夕”,第二天就是“元旦”“正月初一”。例如,2016年2月7日,阴历是十二月二十九日,当天是除夕,第二天2月8日就是新年正月初一。

2016年2月7日,阴历是十二月二十九日,当天是除夕,第二天2月8日就是新年正月初一。

另外,我们必须知道关于“朝贺”礼仪的重要常识——自汉代以来,历朝历代都没有“除夕朝贺”,“元旦朝贺”才是历朝历代的礼仪大典;另一方面,从清代礼仪制度来看,贾母在“腊月二十九日”之后连续两天进宫朝贺,这一描写有其历史依据。

什么叫“朝贺”?王景海、陈劳志等编著的“中华民族第一部礼仪汇典”《中华礼仪全书》对“朝贺”的解释是:

朝贺  中国古代朝廷的庆贺大典。即在指定的时日,群臣朝见拜贺皇帝的礼仪活动。据文献记载,自汉代定为每年正月初一日为朝贺之日。这一天在史书上称为“元日朝贺”或“元正朝贺”。

至唐玄宗时,中书门下省上奏,以为“冬至,一阳始生,万物潜动。自古圣帝明王皆以此日期万国,观云物,礼之大者,莫逾是时。”于是定冬至为朝贺之日。这一天在史书上称为“冬至朝贺”。

朝贺有盛大的仪式。汉书载:汉高祖七年,长乐宫落成,儒生叔孙通参照先秦文献记载,制定了一套朝贺礼仪。群臣在长乐宫朝贺刘邦。是日平明,臣僚衣冠楚楚,由谒者导引,依身份地位依次进入宫殿,殿廷上车骑戍卒、旌旗号角,陈列整齐。俟百官就位,刘邦乘车入殿,诸侯王以下相继拜贺。“自诸侯王以下,莫不震恐肃静。”由于当时许多官员出身草莽,不懂礼法,举动稍不如仪,便被御史带出,算是惩罚。臣下均十分严肃,“无敢喧哗失礼者,于是高帝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此后,历代王朝朝贺都有一套严格规定。

从这个解释我们可以知道,“朝贺”是发生在特定时日中的庆贺大典,具有鲜明的时间特征和严格的礼仪制度。那么,哪些时日才会举行“朝贺”呢?上面的解释仅列出了两个日期:元旦(正月初一)和冬至。

也许有人要说,上面的解释仅列举了汉唐两个朝代的“朝贺”日期,后世未必没有“除夕”朝贺。那么,后世,尤其是清代,究竟有没有“除夕”朝贺呢?回答非常明确:从来没有、绝对没有作为常设礼仪制度的“除夕朝贺”!

何本方、岳庆平主编的《中国宫廷知识词典》对“朝贺”制度作了详尽的解释。从这部词典的解释我们可以知道,“朝贺”是“朝会”制度的一种。词典“朝会”条解释道:

朝会 古代称臣见君曰朝,君见臣曰会,合称朝会。古代朝会有两种,一为大朝,指皇帝于元旦、冬至及大庆之日御正殿受群臣朝贺;一为常朝,指皇帝于平时召见文武官员,处理政务。前者属于礼节庆贺性质,后者属于日常公务性质。常朝中因御殿的时间不问而有早朝、午朝之分;因觐见的人员身分不同而有皇太子、诸王朝、诸司朝觐、藩属来朝等区别。

词典对“大朝”的解释是:

大朝 帝王于元旦、冬至及大庆之日(如万寿圣节)御正殿受文武群臣参拜庆贺,称为大朝。《尔雅·释言》注云:“臣见君曰朝。”大者,盖指其礼仪隆重、规模盛大而言。大朝不同于常朝,后者为处理日常政务而设,而前者则纯为礼节庆贺而设。大朝时,明代皇帝御华盖殿,后改乾清官,清代皇帝御太和殿。亲王、太子、以及清代的贝勒、公等与群官依身份,先后贺帝,明代太子还称贺辞。

词典在对“正旦、冬至大朝会”词条的解释中写道:

古代元旦和冬至为一年中最重要的两个节日,历代王朝皆规定于元旦和冬至(或冬至后一日)举行大朝会以示庆贺。《宋史·礼志》:“元正一岁之首,冬至一阳之复,圣人重之,制为朝贺之礼焉。”正至大朝会的主要活动内容为:皇帝御正殿受文武百官朝拜;举行大宴。

这个解释不但明确了朝贺所发生的特定的日期,而且说明了朝贺的根本原因。按这个解释,除夕哪里有可能出现朝贺呢?

从《中国宫廷知识词典》还可以看到,不仅皇帝受“朝贺”,皇帝的老妈、老婆和儿子都可以受“朝贺”。以下照抄三个词条的解释:

皇太后受朝贺 清制,每逢元旦、冬至及皇太后生日(圣寿节),皇帝率王公大臣、侍卫、都统、子及尚书以上官诣皇太后宫行庆贺礼;皇后率公主、福晋、命妇行礼;京官及地方官具表致贺、行礼于午门外。参阅《清史稿·礼志·皇太后三大节朝贺仪》。

中宫受朝贺 皇后受妃嫔、命妇朝贺。唐制,皇后正、至受群官和外命妇朝贺(见《通典·开元礼纂类·礼八十三》)。唐以后无皇后受群臣贺仪。明制,皇后正旦、冬至、千秋节于坤宁宫(后改为仁智殿)受皇贵妃、众妃、公主及外命妇朝贺,平时每月朔望受命妇朝参,统称为中宫受朝。详见《明史·礼志·中宫受朝仪》。

朝贺东宫 指文武百官于元旦、冬至等节朝见皇太子,行礼致贺。其制始于隋代。《通典·礼三十一》:“隋文帝开皇初.皇太子勇准故事,张乐受朝,宫臣及京官北面称庆。”明制,皇太子于元旦、冬至、千秋节俱受群臣朝贺。其仪详见《明史·礼志·朝贺东宫仪》。

从以上词条的解释来看,举行朝贺的特定日期是:元旦、冬至(或冬至次日)、国家庆典(万寿圣节、圣寿节、千秋节等)。接受朝贺的特定人物:皇帝、皇太后、皇后、皇太子。除夕当天绝不可能有作为常设礼仪制度的朝贺,除非这一天是皇太后、皇帝或皇后等人的生日。

著名红学家冯其庸、李希凡主编的《红楼梦大辞典》引用富察敦崇的《燕京岁时记》来证明“除夕”有“朝贺”:

(除夕)朝贺 封建帝制时代,在京朝官诰命,除夕之晨,必先进宫朝贺。清·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除夕》:“京师谓除夕为三十晚上。是日清晨,皇上升殿受贺;庶僚叩谒本管,谓之拜官年。”

这个解释很成问题。“皇上升殿受贺”就是接受“朝贺”吗?这个解释合乎自汉代以来历朝历代的礼仪规范吗?

《燕京岁时记》“元旦”条明确写到了“朝贺”:

京师谓元旦为大年初一。每届初一,于子初后焚香接神,燃爆竹以致敬,连宵达巷,络绎不休。接神之后,自王公以及百官,均应入朝朝贺。

从逻辑上来说,如果我们单看《燕京岁时记》这两个词条的记载,实在无法断定除夕清晨“皇上升殿受贺”到底是不是接受朝贺。另一方面,从历朝历代的礼仪规范来看,可以断定没有常设的“除夕朝贺”。如果富察敦崇的本意是在写除夕清晨皇帝接受“朝贺”,那他真是“荒谬绝伦”。

现在,我们来看看《钦定大清会典》和《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对“朝贺”是如何规定的

《钦定大清会典》汇集了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和光绪五朝的会典,因此又被称为“五朝会典”。吉林大学法学院吕丽《〈清会典〉辨析》一文论证了《清会典》“是一部具有典制史书特点、法规汇编形式、综合性法典之外观、根本法之地位的行政法典,是礼仪之邦'官礼’的集大成者”。作为一部在行法律,会典所载的“故事”必须是在行的,即“凡庙朝典礼官司所守,皆据现在所行直书于典”;因特殊情况不按会典行事的,则属特例,需经皇帝御批方才得行;会典未有记载的,则不准行;违反会典要受处罚。会典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要与会典的内容和精神相符合,不得与其相抵触。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丁华东《清代会典和则例的编纂及其制度》一文又论述了会典和则例的关系。该文写道:“除了作为行政宪章的会典以外,在清代,各衙门都还纂辑则例。所谓则例,就是把衙门中经办的事例归纳起来,编选成册,由皇帝批准颁布实施,作为会典的实施细则,使有关官员在办理事务时有所参照遵循。”

《钦定大清会典·凡例》则是如此描述会典、则例及其相互关系的:

一、会典以典章会要为义,所载必经久常行之制,兹编于国家大经大法,官司所守,朝野所遵,皆总括纲领,勒为完书。其诸司事例,随时损益。凡颁之纶綍,议自群寮,旧制新裁,与夫微文末义,缕析条分,并详则例。以典为纲,以则为目,庶详略有体。

会典和则例的性质搞清楚了,我们现在就来看看清会典和则例对“朝贺”是如何规定的。《钦定大清会典·卷二十·嘉礼·朝会一》:

凡元日、长至次日、万寿圣节及遇国家庆典,皇帝御太和殿,群臣上表称贺,则有大朝之仪。在外直省官及四夷属国豫期表贺,至日各率属望阙行礼,与京朝官同。

月之每旬五日,皇帝御太和殿受朝,则有常朝之仪。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朝贺”属于大朝之仪,只有在上述引文所规定的特定日期内才能举行。除夕在非皇帝、皇后等人生日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有“朝贺”。

我们再来看看《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五十六·礼部·朝会三》的规定:

一元日皇太后宫朝贺 顺治八年题准元日设皇太后仪驾及丹陛大乐,皇帝御礼服,率王公、大臣、侍卫诣皇太后宫行礼。毕,公主、福晋以下,都统、尚书、子、命妇以上诣皇太后宫行礼。

康熙八年,题准元日太皇太后仪驾中和韶乐全设,皇太后仪驾丹陛大乐全设,皇帝御礼服,率王公以下、内大臣、侍卫暨都统、尚书、子以上,咸朝服,先朝于太皇太后宫。毕,次诣皇太后宫,行礼如仪。

次日,皇后御礼服,率公主、福晋以下、都统、尚书、子、命妇以上,咸朝服,朝于太皇太后宫。毕,次诣皇太后宫行礼如仪。

根据《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五十六·礼部·朝会三》的规定,从顺治八年开始,“元旦”当天,有“命妇”朝贺皇太后的法律规定;从康熙八年开始,命妇朝贺皇太后的日期改在了正月初二,在这一天,命妇不但要朝贺皇太后,而且首先要去朝贺太皇太后。

因此,第53回写到的两次朝贺,可以从清代的“根本大法”及其实施细则上找到依据。这就是说——

按照法律规定,“腊月二十九日”的“次日”贾母等人进宫朝贺,这个“次日”就是“元旦”,朝贺的对象是皇帝;第二天贾母等人又进宫朝贺,这一天是“正月初二”,朝贺的对象是皇帝的奶奶(如果他奶奶还活着的话)和老妈。

如此一来,贾宝玉实岁13岁这一年,小说或明或暗地写到了四个特殊日期:

(1)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

(2)五月初五已到夏至;

(3)十月中旬交小雪;

(4)十二月只有29天。

这一年居然有如此鲜明的历法特征,广大读者朋友是否想过可以去查清代的历表,看看小说的描写是否暗示了一个真实的年代?

没想到,没查过,也没关系,我一个人早就把事情办完了,不用辛苦大家啦——

我在多年前查考的历表资料主要有两种:(1)郑鹤声编纂的《近世中西史日对照表》;(2)华中农业大学刘安国教授为国家授时中心研制的“日梭万年历”软件。根据这两份资料,有清一代唯一与上述特征日期最大程度符合的年份是1719年(康熙五十八年),这一年的历法特征是:

(1)五月初五当天交夏至;

(2)十月十二日交小雪;

(3)十二月恰好是小月,只有29天。

日梭万年历截图:康熙五十八年的夏至、小雪和除夕。

然而1719年并非“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而是“四月十九日酉时交芒种节”,小说的描写究竟有何深意呢?

如果小说写到的另外三个特殊日期的确暗示贾宝玉实岁13岁这一年是1719年,那么贾宝玉真实的出生年份就是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丙戌),而1706年恰好是“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1706年6月6日)。根据“日梭万年历”,以现在的节气交节时刻计算法计算,当年芒种的交节时刻是15时43分53秒,即“申时”,比“未时”晚了半个多小时。

康熙四十五年丙戌(1706年)真的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吗?多年来我不停地查阅资料,发现华中科技大学老教授张良皋早在1979年就曾于《文学评论丛刊》上撰文披露,据“同治万年书”,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就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芒种”,真正与小说所叙“一丝不错”。不过,张老先生没有指出该“万年书”馆藏何处,哪年刊刻。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年苦苦搜求,我终于购得《中国稀见史料》第一辑第十和第十一册(王春瑜编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其中收录了同治三年(1864年)刊刻的《钦定万年书》两卷,康熙四十五年丙戌这一年的历表明确记载当年正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

同治三年刊刻的《钦定万年书》书影,明确记载康熙四十五年丙戌(1706年)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

大家看明白了吧,小说写到的贾宝玉实岁13岁这一年的四大历法特征,恰恰暗示了贾宝玉的真实生年是且仅是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丙戌!

我由此论证——贾宝玉的原型人物就是曾任江宁织造的曹頫,曹頫的生年是且仅是康熙四十五年丙戌1706年,现存120回小说的真正作者是且仅是曹頫。

现在大家就更加明白了吧,为什么我说著名红学家胡文彬看到我的长篇论文会感到“五雷轰顶”

精研红学史料的胡文彬早就知道康熙四十五年丙戌这一年正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而且,精研红学史料的胡文彬早就知道相关文献史料都能指证曹頫的确生于1706年

关于小说真正作者是曹頫的论证,可作另文专述,我在这里仅简要讨论曹頫是否生于康熙四十五年丙戌(1706年)。曹頫的生年问题一直是困扰学界的悬案,专业研究者都认为曹頫于1715年继任江宁织造时至少已经15岁。可是,信史文献却一再表明,曹頫继任江宁织造时就是一个小娃娃。

江宁织造曹寅的《楝亭集》中有《思仲轩诗》一首,这首作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的诗,是曹寅在追念其已去世的弟弟曹荃(宣),曹荃即曹頫的亲生父亲。曹寅诗中写道:“只身念老兄,诸子尚乳湩。”曹頫是曹荃第四子,曹寅的诗表明,康熙四十八年时曹頫仍是一名吃奶的婴幼儿。

据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三月初七日“曹頫奏谢继任江宁织造折”,曹頫在奏折中自称“黄口无知”:“窃念奴才包衣下贱,黄口无知,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特命奴才承袭父兄职衔,管理江宁织造。”所谓“黄口”,本指雏鸟,比喻儿童,曹頫此时若非小娃娃,自称“黄口无知”则完全不合理。

三年之后的六月初二日,康熙在对曹頫的请安折朱批中,仍称曹頫为“无知小孩”:“尔虽无知小孩,但所关非细,念尔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

尤为重要的是,小说文本证据也暗示曹頫的确切生年就是“丙戌年”(1706年)。

小说第86回明写元春生于“甲申年”,第2回通过冷子兴之口称贾宝玉出生于元春降生的“次年”,因此贾宝玉出生于“乙酉年”;小说第56回写到甄宝玉“今年十三岁”,而此时贾宝玉14岁;第114回又写到甄宝玉比贾宝玉“略小一岁”。因此,甄宝玉必定出生于“丙戌年”。

甄宝玉是何许人?小说第16回写到,“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独他家接驾四次”——这一情节应该是以康熙皇帝六下江南,四次驻跸曹寅江宁织造府这独一无二的史实为原型;甄宝玉的父亲“甄应嘉”,这个名字就是“真迎驾”的谐音,甄应嘉即以曹寅为原型。

那么,曹寅是否有生于“丙戌年”(1706年)的儿子呢?参照信史文献和小说文本证据来综合考察,曹寅生于“丙戌年”的儿子,是且仅是1715年过继给其遗孀的曹頫。因此甄宝玉的原型人物也是曹頫,甄宝玉的生年就是曹頫的生年。

很显然,《红楼梦》是用精心设计的“一明一暗”两套“文本证据”来指示出小说作者(甄宝玉和贾宝玉共同的原型人物)的真实身份和出生信息。“明”的就是小说直接写出的一套时序系统和身份信息,“独他家接驾四次”的甄宝玉生于“丙戌年”;“暗”的就是用一组特殊日期来暗示贾宝玉生于1706年(丙戌年)。

(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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