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普通居民如何参保?

1. 户籍在本地又在本地常住的居民,首次参保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所在社区登记参保再缴费;

2. 外地户籍在本地长期居住的,持暂住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社区登记参保;部分人员根据往年参保地进行信息变更,变更后再缴费(必须社区核查做变更);

3. 参保时间:每年10月、11月、12月,如有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二、新生儿如何参保?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监护人持户口簿到社区登记参保再缴费,享受医疗待遇截止本年度年底;

三、住院报销简介:

1. 市外省外住院报销:有本地医院出据的转院证明,除门槛费3000元外,按60%在医院直接报销;

2. 市外省外住院报销:无转院证明,不是急诊住院的 ,出院结算,清单齐全在街道服务中心报销。(纺织路街道服务中心在市妇幼保健院全科楼二楼);

3. 本地住院,在医院直接报销;

4. 如有表述不清或有疑问的请电话咨询医保局 0943-854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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