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预作用系统有什么区别...
一次火灾中系统按喷水强度保护的最大面积,不同危险的作用面积详见喷规。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由湿式报警阀组、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控制阀门、末端试水装置、管道和供水设施等组成。系统的管道内充满有压水,一旦发生火灾,喷头动作后立即喷水。
依照采用的喷头分为两类: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为闭式系统,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为开式系统。
闭式系统
闭式系统的类型较多,基本类型包括湿式、干式、预作用及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等。用量最多的是湿式系统。在已安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有70%以上为湿式系统。[1]
湿式系统
由湿式报警阀组、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控制阀门、末端试水装置、管道和供水设施等组成。系统的管道内充满有压水,一旦发生火灾,喷头动作后立即喷水。
工作原理
火灾发生的初期,建筑物的温度随之不断上升,当温度上升到以闭式喷头温感元件爆破或熔化脱落时,喷头即自动喷水灭火。该系统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靠,便于施工,容易管理,灭火速度快,控火效率高,比较经济,适用范围广,占整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75%以上,适合安装在能用水灭火的建筑物、构筑物内。
湿式系统使用范围
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不高于70℃的建筑物和场所(不能用水扑救的建筑物和场所除外)都可以采用湿式系统。该系统局部应用时,适用于室内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8m、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的民用建筑中的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Ⅰ级需要局部保护的区域。
湿式系统特点
①. 结构简单,使用可靠
②. 系统施工简单、灵活方便
③. 灭火速度快、控火效率高
④. 系统投资省,比较经济
⑤. 适用范围广
干式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工作原理
干式系统与湿式类似只是控制信号阀的结构和作用原理不同,配水管网与供水管间设置干式控制信号阀将它们隔开,而在配水管网中平时充满着有压力气体用于系统的启动。发生火灾时,喷头首先喷出气体,致使管网中压力降低,供水管道中的压力水打开控制信号阀而进入配水管网,接着从喷头喷出灭火。不过该系统需要多增设一套充气设备,一次性投资高、平时管理较复杂、灭火速度较慢。(详见右图)
干式系统适用范围
干式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和高于70℃的建筑物和场所,如不采暖的地下车库、冷库等。
干式系统特点
①. 干式系统,在报警阀后的管网内无水,故可避免冻结和水汽化的危险,不受环境温度的制约,可用于一些无法使用湿式系统的场所。
②. 比湿式系统投资高。因需充气,增加了一套充气设备而提高了系统造价。
③. 干式系统的施工和维护管理较复杂,对管道的气密性有较严格的要求,管道平时的气压应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当气压下降到一定值时,就需进行充气。
④. 比湿式系统喷水灭火速度慢,因为喷头受热开启后,首先要排出管道中的气体,然后再出水,这就延误了时机。
预作用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2] 雨淋报警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的闭式系统。
适于如下场所:
1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是严禁管道漏水,
2严禁系统误喷,
3替代干式系统。
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能在扑灭火灾后自动关阀、复燃时再次开阀喷水的预作用系统。适用于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
目前这种系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喷头具有自动重复启闭的功能,另一种是系统通过烟、温感传感器控制系统的控制阀来实现系统的重复启闭功能。
消防喷淋系统
消防喷淋系统是一种消防灭火装置,是应用十分广泛的一种固定消防设施,它具有价格低廉、灭火效率高等特点。根据功能不同可以分为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两种形式。系统安装报警装置,可以在发生火灾时自动发出警报,自动控制式的消防喷淋系统还可以自动喷水并且和其他消防设施同步联动工作,因此能有效控制、扑灭初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