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奇案:摸包贼狡猾异常,汪知府特别处理,贼当巡警抓光贼

明朝陕西平凉府,也就是今天的甘肃省平凉市,位于甘肃东南,是陕甘宁交界地。那时候,这个地方非常繁华,是一个重镇。此地在历史上有个称呼,叫做“陇上旱码头”。

这个地方鱼龙混杂,三教九流都有。但是呢,唯独盗贼十分猖獗,只要你身上放有银两,多半都被偷去,除非你放在裤裆里。这些小偷非常狡猾,就连官员也拿他们没办法。

当地人把小偷称为剪镣贼,这是什么意思呢?剪的意思就是“剪掉”,镣的意思就是“银子”,连起来的意思,就是剪掉你的钱袋子,偷走你的银锭子。

这种剪镣贼可不是单打独斗,他们也有自己的组织,反正就是能偷就偷,偷不了的就耍赖。如果他们中有人被现场抓住了,其他人就制造混乱,创造机会让他逃跑。如果你没有抓到现行,不好意思,他们多人联合起来耍赖,你一个人的言词就显得非常脆弱。就算你报告官府,也没辙,因为他们不会让官府抓到把柄。

这天,平凉府来了两个耍猴的,他们敲锣打鼓,把这些猴耍得团团转。百姓看到好玩啊,于是就引来了一大群观众。在围观的人里面,有个绸缎商叫毕茂,他把十两碎银子装包放在袖子里。银两是比较重的,放在衣袖里会往下坠,小偷一看就知道。

由于他个子不高,又站在后面,所以他就看不到前面的猴戏,于是他就把脚踮起来。突然他感觉袖子被人家碰了一下,然后他那包银子就掉到地上了。毕茂并不确定这人是不是故意的,所以他便弯腰去捡。

正在这时,有个人从人群里钻过来,就和毕茂争夺银子。毕茂说:“这是我的银子,你抢什么抢?”那人就反驳:“这银子又没有记号,凭什么说是你的?我先看到,就应该是我的。”旁边又来了十几个人,他们一起嚷嚷:“既然你无法证明,这些银子就该见者有份。”那人又说:“大家都看到的,不如我们把它平分了吧。他们几个得一半,我们两个人得一半,你觉得怎么样?”那几个人一起叫好,毕茂就不乐意了。

这银子本来就是毕茂的,他当然就不肯了。因为分配的问题,他们就发生了争执。这时候有人说到官府解决,官府怎么判,我们就怎么分。于是这群人就来到了府衙。

这个知府叫汪城,老家是徽州的,曾考中举人。由于本案是双方相互控告,就问了事情发生的经过。那人就说:“我叫罗青,刚才在街上看猴戏,看到地上有一包银子,我就去捡,这人却先我一步把银子抢走。”

毕茂说:“我是西安的绸缎商,刚刚看猴戏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把银子掉到地上了,正当我准备捡起来的时候,他冲过来抢,要和我平分。大人你看这个罗青,就像一个江湖混混。也许就是他动的手脚,我的银子才掉的。我这衣袖有口袋,在看猴戏的时候,手是垂下来的,正常情况下银子怎么会掉呢?”

罗青说:“毕茂胡说八道。大人,我是良民啊,现在和家人一起来这里做锡块生意,家里也有点本钱。现在住在李家旅店。我所言句句属实。”

这双方各执一词,实在不好分辨。汪知府让他们把自己的手打开,然后前往观察。罗青的手细皮嫩肉,根本不像搬锡块的。而这个毕茂手指有干茧,看样子应该是经常撕布。汪知府心里有数了,让衙役把罗青的家人带过来问话。

罗青家仆进来就说:“我和主人现在在这里做锡生意,这里有账本。他今天经历的事,我不在场,跟我没关系。”

汪知府接过账本,上面真的记着锡块买卖的账目,所以就不怀疑罗青的身份了。他转身问毕茂:“你说银子是你的,那里面装了多少银子?”毕茂回答说:“银两已经用散了,现在已经不记得有多少了。”

毕茂这样回答,他就很难确定这个银两是谁的了。接着汪知府让人去找在场的证人。衙役带了三个人进来,汪知府问起事情的来由。这三个人都说:“罗青先看到地上的钱,毕茂先弯腰去捡。罗青刚要去捡,毕茂领先一步捡起。于是就发生了争吵。”

按照这些人的说法,就不能确定银包的失主是谁。既然找不到施主,那就是无主之物。按照大明律,地上掉落的无主之物,全部归拾捡者。汪知府就对毕茂说:“你都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银子,就难以确定这个银包是谁的。按照大明法律,路人捡拾无主之物,应该和拾捡者进行平分。”然后,毕茂和罗青当面把这个银两平分了,每人得到八两多。然后他们就被衙役赶了出来。

汪知府真的相信这银两是无主之物吗?其实,他知道钱是毕茂的,但是问题是没有证据,凭空判决怎么能服人呢?看到他们离开以后,汪知府就把亲信手下叫过来,让他们分别跟踪这两个人,要注意他们说话的内容。

没过多久手下回报:“毕茂一路埋怨,说银两被人诈走了,老爷没有明辨是非。罗青把得到的银子和那三个人分了,然后他们进了锡店,后面就听不到他们说话了。”

罗青和证人分银子?汪知府就知道真相是什么,由于没有证据,也不能随意抓人。于是,他心生一计。

汪知府又把两名亲信叫来,然后把从其他犯人身上搜来的假钱拿了出来。从中抽了两个小元宝,他们两个一人一个,还给了几钱真钱,让他们出去花,还要让罗青他们看到。然后把他们引到人多的地方。如果他们真的是剪镣贼,一定会来偷钱。只要他们敢来,你们直接将他们抓获,然后押回来由本官处理。

本来官府收的假钱,是不可以拿来花的。但是作为办案工具,只要不到市面上流通,就可以使用。可能你们会问,万一这些贼把假钱偷去了,官府又没有抓到他,假钱不就流通到市场上了吗?那也是没办法的,官府还可以通过查证假钱来源,然后找到剪镣贼。

两名亲信拿着假钱来到街上,看到罗青等人在逛街。这时候他们打开银包,将里面的假钱露了出来,还大声嚷嚷着要去吃饭。他们一路走,一路买小吃,玩得不亦乐乎。来到一个人多的地方,一名亲信去摸银包,结果发现已经不见了。另外一名亲信见状,打起十二分精神,管住他自己的钱包。

正在这时,突然挤过来一群人。在拥挤的过程中,这名亲信突然感觉有人拉他的衣袖。他转头看了一下,有个人用手往他的衣袖托了一下,他的钱包就从衣袖掉了出来。他一把将手抓住,然后大喊有贼。此时,又过来两个人,使劲地挤他,就这么一会儿,偷钱那个人早就跑了。于是,亲信就把这两个人抓住,说道:“知府大人让我们出来捉贼,因为你们的原因,贼已经跑了。走吧,你们跟我走一趟。”

那两个人却说:“是你们在喊抓贼,然后我们就过来帮忙。我们也不知道谁是贼呀,这才让他跑了。现场这么多人,官差都抓不住,我们哪能抓住呢?我们是好心帮你们,为什么要抓我们?”

这两名亲信说:“现在贼没有抓住,但是你们看到了,作为证人也必须要跟我走一趟。”这两个人还不肯走,有家店的老板认识这两个亲信,于是便让他的工人出来帮忙,才把这两人抓到官府。”

这两个亲信回去之后,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汪知府。汪知府严肃地批评了这两位下属。然后,开始审问被他们抓住的两个人。

通过审讯得知,他们一个叫张良,一个叫李善。汪知府严厉斥责了他俩“助纣为虐”的行为。既然有责任,就必须处罚。这两个人大喊冤枉,说道:“当时的人太多了,我们也不知道谁是贼。贼跑了怎么能怪我们呢?请大人明鉴。”

汪知府说:“看你们的名字就像是假的,还取名善良。衙门办案还能冤枉你们不成?来人,给我拖出去打!”一干衙役将二人按住就打,各打了三十板。然后将他们押往驿站,去做苦力。

实话说,汪知府的处理缺乏证据。如果这两个人申诉的话,汪知府是会受到处分的,但是处分比较轻微。为了破案,他也不得不出此下策。如果这两个人真的冤枉,那么他们心里不服,一定会上诉。如果受了冤屈不敢上诉,没办法那就只能认倒霉,不过他们会有怨言。但是如果他们是同党,就一定不会上诉,也不会有怨言。果不其然,这两人除了嘴巴喊冤之外,都没有上诉,也没有怨言。因此,汪知府就知道,这两个人一定是同党。他的下一步行动是,准备让这些人招出同谋。

管理驿站的长官名叫丘驿丞,他收到汪知府的书信。信中说,让他找李善和张良收钱,如果不给就使劲打。还让丘驿丞把收到的钱送到府衙,由府衙处理。

驿丞是个很小的官儿,连芝麻官都算不上。如今知府大人来信,那得用最快的速度去执行啊。万一知府大人在上头美言几句,他不就翻身了吗?于是,就赶紧安排。

他把这两个人抓出来,摆了很多刑具,然后对他们说:“新来的吧,懂不懂这里的规矩?这儿上司来得多,招待上司开支是很大的。朝廷并没有给我们多少钱,所以我们这儿的开支都是自给自足。如果你们懂事呢,本官就会非常心疼你们,说不定就放你们走了,上头检查的时候回来应付一下就可以了,检查完了你们继续去逍遥快活。要是让本官伤心了,不好意思,你们……自己去领悟。”

他们哪见过这阵仗啊!于是,就让邱驿丞给他们三天时间,一定将银子双手奉上。过了三天,这两个人交了四两银子上来。邱驿丞就答应,三天后就送他们回去,然后就把钱交到了府衙。

汪知府就让亲信来认这银子,首先就确信了这是他们领的假银两,这一点就说明李善和张良参与了分赃。汪知府就让官差前往驿站,将这两个贼押回衙门。

这两个贼还想狡辩,就听到汪知府说:“知道为什么抓你们吗?那就是因为我有证据了。来吧,看看这银子,这银子是假的,目前官府正在搜查。你们俩偷人家银子,最多打70大板。如果是制造假银两,就要打100板子,然后发配三年。你们不仅制造假银两,还在市场上使用,这个可是大罪啊!怎么样?你们招还是不招?”

经过一番对比,如果承认自己是剪镣贼,罪轻一点。如果不招的话,就凭这些假银子,也会受到重处。如果说不出来历,恐怕挨打是少不了的。想到这些,他们就承认了自己是剪镣贼,并提供了关于剪镣贼的线索。

汪知府从他们口中得知,他们一共有20多人。那天骗走毕茂银子的叫罗青,其他人都是同伙。那日偷走亲信银子的叫林泰,他们两个就是协助。除此之外,他们还交代了剪镣贼的藏身之处。

既然知道了贼人的据点,汪知府就派出官差,将这些人一网打尽。剪镣贼被抓捕以后,汪知府让他们将另外八两还给了毕茂。然后,依照法律进行判处。 李善、张良、林泰、罗青等五人为首犯,各打八十大板,然后到驿站做苦力三年;其他从犯。这个打三十大板,去驿站做苦力两年。

明朝的时候有一个奇怪的规定,就是以前当过盗贼的,执行完判决以后,就要在脸上刺字,然后去当地当巡警,专门负责捉贼。这是一种变相的处罚,政府给的工资并不多,但是他们也没办法,朝廷让你干的,不干能行吗?。后来汪知府让这20多个人也去当巡警,专门负责抓贼。于是,这个地区猖獗一时的剪镣贼就灭迹了。

不久之后,汪知府就升任为福建巡按。在福建为官期间,他也想用这种方式去清除盗贼。没想到,后来形成了警匪勾结,反而使盗匪的势力更大。正统十年,他因为失职被朝廷判处斩首。

管理是门艺术,还是要因地制宜才行。

好了,各位小伙伴,本期内容就到这里。喜欢的话别忘了收藏加关注,我会每天为大家更新内容,再见。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