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堰村保护范围
芝堰村保护范围
规划范围:东起芝山山体70米等高线,西至龙门山山体75米等高线,北起兰溪芝堰水库管理处北围墙墙界,南至芝堰新村与原芝堰小学南围墙的连线,总面积38.20公顷。
核心保护区范围:以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筑本体山墙10至20米为界,包括村落主要道路和池塘、水渠及两侧20米范围,占地面积约为3.12公顷。
控制建设区范围为:西起芝溪路及沿路建筑,东沿芝水南干渠,北起空中渡槽55米以北界,南到芝溪路沿线及村口建筑为界组成的围合区域内除核心保护区外用地,占地面积约为5.88公顷。
环境风貌保持区:规划范围内除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外的区域为环境保持区,面积29.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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