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机遇!设定补贴小时数政策的未来:老项目提质增效势在必行,项目或向央企集中转移

大家沉浸在未来40年每年5000万千瓦-6000万千瓦的新增装机规模的喜悦之情尚未散去,就在昨天,国家财政部网站下发了一则重磅消息:《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通知其实是9月29日批复,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直到风能展结束的第二天才公布,这里是不是有意思的在先给大家来个好消息,再来一个坏消息呢,不得而知。大家对通知的内容已经毋庸多言,这则通知对于习惯享受电价补贴的风电开发业主无异于当头一盆冷水(已有补贴电价的项目),对于目前已经达到设定全生命周期补贴小时数的部分风电场项目,未来收益将会呈现断崖式下降。
其实,这个通知的出台并不是一件新鲜事,就在今年1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早就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以下简称4号文),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结算规则,只不过这次补充通知提出了补贴结算的操作细则,对过去2.1亿千瓦风电项目(未包括今年并网的)将面临未来投资收益急剧下降的局面。当然,如果营销得当,绿证交易卖电推销得当,还能补回一点损失。
这则通知的核心内容就是风电的全生命周期(陆上20年)内享受补贴的好日过去了。我在给大家简单算一笔账:
  • 以云南风电场为例,假设已经投产8年,云南过去年均发电小时数都在2500小时,按通知规则,云南的项目14年就会结束补贴,未来六年直接平价,而云南的标杆电价部分则是竞价上网,这对云南风电而言不啻于一场灭顶之灾。
  • 以湖南为例,年均发电小时数基本在2000-2200小时,16-18年左右就会结束补贴,而在过去2-3年,因为用电负荷峰谷压力与水电汛枯期有限发电(湖南水电基本无库容),被迫弃风,收益已经大打折扣,如果再减少补贴,项目后期运行期间的收益直接跳水。
  • 也有利好,以西北为例,过去5-6年,弃风严重,实际上网小时数非常低,未来可以弥补之前的损失(同比3-4类风区不弃风的区域)。
设定全生命周期补贴小时数的严重后果就是有补贴项目的未来运行期限内平均的收益率将会大幅下降,怎么办?政策已经公布,也不会更改(短期内),风电开发业主只能面对现实想办法,那就是老风电场的提质增效,增加发电小时数。
提质增效改造是当前应对426号通知的最直接办法
老风电场面临一个较大问题在于风电场的单位造价高,风机机型(基本1.5-20MW机型)对比当下机型稍显落伍;同时风电场已经运行多年5-10年为主,虽然有风资源较好的优势,但运行多年,效率下降,或多或少有大大小小的故障,运维费用逐年增加,提质增效改造的目的一方面消除风电场的故障增加固有发电小时数,一方面降低运维费用,同时通过增效改造后老风机的出力增加,额外增加风电场的发电小时数。当然,这个改造必须要基于风电场过去运行的历史数据和故障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全面提升风电场的发电小时数,如果能提升5-10%的发电量,剔除技改成本,最终预计可以增加4-6%的发电量,以此来弥补项目的收益。
民企持有风电场或面临出让的选择!
426号通知的另外一个效应就是民营企业持有的风电场将会面临一次转让的选择,如果不出意外,接下来2-3年会有一轮民企持有风电场转让的浪潮,国资背景的央企和国企也会趁机收购一批新的项目。对民营企业而言,已经投产的风电场前期已经盈利盆满钵满,426号通知意味着收益下降2-4%(整体,数据不一定准确),由于风电场机型老化,运维费用攀升,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至此不得不出让给央企国企,对于电源发展如饥似渴的央企国企刚好有发展的需求,央企国企通过规模化运营,可大幅降低运维成本,维持原有的收益率。
至此,426号通知的出台,就会迎来两个市场机会:一个是风电场的提质增效改造,市场规模已经摆在这里,2亿千瓦左右;一个是民企风电场的退出接盘。对于第一个市场机会原来只是一个常规工作,但通知的下发会成为老风电场改造行业的蓝海;第二个市场机会或在未来2-3年出现,究竟设定的生命周期还没有享受完,当然如果聪明的民企业主应该知道风电场在行业最热的时候出让最值钱。可别学去年部分民企开始转让风电场,风电场在能获得补贴的时候价值最高,过了补贴政策,身价就会大打折扣,同样的事情,选择好最佳时机非常重要。
备注:文中数据未经准确计算,不对之处请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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