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 • 丹尼斯 [2]

莫里斯·丹尼斯(1870-1943)生于法国格朗维尔。画家、作家。象征主义画家,纳比派成员,他的理论是立体主义、野兽派和抽象主义的基石。

1888年,从布列塔尼归来的塞律西埃引导丹尼斯去研究高更,并受到高更的影响,变得反对莫奈或西斯莱的即兴之作,反对以细小的笔触使形变得散乱。他主张具有正统观点的艺术,要求有所选择和协调一致,使画家的意志比对大自然的观察更为重要。在受到高更的思想影响之前,丹尼斯曾用细小的笔触去寻找光的颤动,并根据修拉的原则研究色彩分解。

1890年不到20岁的丹尼斯就写下了一句话:“记住,一幅画,在成为一匹战马,一个裸女或某个小故事之前,主要是一个布满着按一定秩序组合的颜色的平面。”另外,丹尼斯是最先明确指出艺术作品必须在自己身上找到证明的画家之一。他认为表现的主题是次要之物。
不过,不论丹尼斯如何研究技术,为思想服务的趣味使他不可避免地在作品中探讨一些意义远比简单的风景画或静物画复杂的主题。为了在思想层面得到满足,丹尼斯将哲学和诗的素材引入绘画,而且他还始终是当代最重要的理论家之一,著有《理论》《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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