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算工伤吗?

在一起车祸事故中,如果受害人的情况符合工伤的,那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可以主张工伤赔偿。而且,交通事故人身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同时存在,也即存在两方面的赔偿。

首先判断上班路上的交通事故如何才能构成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故,上班路上发生的车祸死亡的案件,只要死者不是主要责任、全部责任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即可主张工伤待遇。
死亡案件中的工伤待遇内容为:家属可主张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
1. 丧葬补助金
计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各地不同)。

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例如: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51元,故2019年度的全国统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785020元。
3.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值得一提的是,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如果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只是临时性的雇佣关系,那么就不会存在所谓的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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