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已实现全程网办,详细步骤,请戳这↓
那么
谁能领?怎么领?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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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含生育缴费年限备案后),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备注
1、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确定,即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未登记参保的,无法确定其用人单位平均工资,无法发放生育津贴。
2、参保人享受生育或计生待遇,如生育或计生当月已登记参保并缴费,享受待遇规则如下:
(1)生育保险医疗待遇:上月有缴费的,次月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可正常产检、分娩或实施计生手术,当月整月不缴费的,从次月1日开始,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2)生育津贴:上月缴费,当月可发放生育津贴;上月正常缴费,当月整月不缴费,次月1日起开始停止生育津贴的发放。
申请生育津贴的具体时限
1、职工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时生育保险缴费已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在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的次月起一年内进行申请。
2、职工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时生育保险缴费未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在缴费满12个月后的一年内进行申请。
3、对于用人单位在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生手术超过1年后为其申报生育津贴的,如申报时限涉及疫情期间的,可自动延期至疫情结束后1年内办理,具体操作以前台指引为准。
生育津贴申请资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门诊需提供相应门诊病历原件;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结原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业务章(如已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且医疗资料已上传医保系统的,可不提供)。
3、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出具被责令关闭、撤销的具体资料。
生育津贴具体计算公式
参保人领取的生育津贴=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30×职工生育保险假期。
注: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何时发放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申请受理后,将按规定,在审批通过后的次月自动发放生育津贴。
申请生育津贴的方式
用人单位或属下员工正常登记参保,并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可直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上传资料即可办,无需现场办理!如需邮寄回执的,可在上传的申请表写明邮寄地址,请注意邮费到付,由收件方承担。
注意:
对于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参保人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情形,因属于生育津贴申领的特殊情形,需提供其他材料核实,暂不能网上申报,需前往广州市各区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
申领生育津贴的具体流程
↓↓
一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二
“切换区域与部门”选择“广州市-广州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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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搜索栏搜索“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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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选择“生育津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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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点击进去后,选择“生育津贴支付(一般情形)”-'在线办理”(如你对办理条件与所需资料等有不清楚的,也可先点击“查看指南”,熟悉操作后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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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按网办流程实名认证后第一步是信息自检,选择“一般情形”,“请选择经办的分中心”选择你需提交的分中心,只要你选择了一个分中心,相关业务将由该分中心跟进。“经办人信息”填写操作人员资料,如为参保人本人办理的,填写参保人本人信息;“申请主体信息”填写参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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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放大图片进行查阅)
七
完成信息自检后,按要求填写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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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填写完表单,上传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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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完成资料上传即可,广州市生育津贴申领业务实行全市通办,所有医保分心中执行统一经办标准,选择任一分中心均不影响业务办理,也不需要到现场或者递送相关材料,直接确认提交就可以了。如有问题,你所选择的医保分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与你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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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受理失败,你会收到短信,样式如下:
资料上传有误:
(请放大图片进行查阅)
成功受理的,你可以通过穗好办APP与广东政务服务网,使用申请的账户进入后,查询审核与拨付进度。具体请留意你申请提交界面下方提示,如图:
(请放大图片进行查阅)
十一
网上申报生育津贴,或现场递交资料申请生育津贴或医疗费用,如何查询进度?网办受理的,如果需要查询受理编号如何办理?
目前网上进度查询已开通,经办人网上申请生育津贴,成功受理后,可通过穗好办APP与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进度。其中通过穗好办APP查询进度的,在“医保专题”-“业务进度查询”栏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与受理号后查询办理进度与打印受理回执。请妥善保存参保人身份证号码与受理号,切勿泄露。
网办生育津贴,如属通过个人账户申请的,可在“穗好办APP-个人-我的办事”查询受理编号。法人账户申请的,暂不能查询,请各位操作人员妥善保存申请完成的网页,避免因无法找到受理编号,影响下一步操作。
前台受理的,经办人可凭津贴受理回执至受理津贴的分中心查询办理进度。或者通过穗好办APP,查询进度,查询方式与网办一致,但不能补打回执,如需补打回执的,仍需要凭单位盖章的书面说明至各医保分中心打印。
通过穗好办APP查询,具体操作如下:
↓↓
1、下载穗好办APP并扫脸认证,进去主界面后在搜索服务搜索“医保专题”;
(请放大图片进行查阅)
2、医保专题进入后,点击“业务进度查询”:
(请放大图片进行查阅)
3、输入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受理号等信息后按提交:
(请放大图片进行查阅)
4、查询办理进度与打印回执:
(请放大图片进行查阅)
需要注意的是:
1、因网络延迟,最终受理情况以医保经办部门短信通知为准,经办人可在收到短信通知后,按短信指引操作。用人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申办生育津贴的,视同已授权网办操作人员以本人账户查阅打印受理回执等资料,并查看办理进度;如单位不同意的,请不要通过该操作人员账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产假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申领生育津贴为由,拖欠职工产假工资。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
3、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不符合《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5、网办生育津贴如需领取回执,可选以下领取回执方式:
(1)自行到各业务大厅打印;打印回执资料(携a项与b项任意之一即可打印):a.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与受理编号或受理时所发短信;b.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单位盖章的委托书原件(说明需打印回执受理编号)。
(2)穗好办app打印。请下载后按指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