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更新300台非道机械,实力减排!
上海振华重工更新300台非道机械,
实力减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中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以下简称“非道机械”)提出相关要求,明确划定高排放非道机械禁止使用区,同时加强非道机械环境监管。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机械污染,上海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上海振华重工位于上海崇明,厂区占地面积大,非道机械设备多,为积极响应通告中的要求,2019年就开始筹备并启动非道机械更新项目,项目积极响应管控要求,刚性落实管控指标,统筹策划更新计划,严谨制定升级方案。
据统计,振华重工全面淘汰国一排放标准非道机械及老旧流动机械设备共计346台,并持续投入资金约1.5亿,更新添置国三排放标准非道机械设备300台,实现了非道机械整体升级。
振华重工添置的300台非道机械设备中,包括叉车、登高车、吊车、液压平板车等,其中长兴片区新投入275台,共有叉车175台、登高车67台、吊车14台、牵引车12台、液压平板车7台。
新购的非道机械大部分采用了技术先进的高压共轨发动机,环保性能优异,满足最新排放标准要求。同时,也加大了电动叉车替代内燃叉车力度,部分车型选用了高性能锂电池产品设备。
另外在常规配置基础上对安全和信息化配置进行了升级,加装了远程实时监控、视觉识别等主动安全信息化监控系统,通过安全信息化终端系统,统一纳入长兴基地车联网管控平台,实现智能调度,就近合理派工,最大限度提高车辆利用效率,有效减少车辆空跑、大马拉小车等现象,真正实现设备集约化使用,有效减少能源消耗。
相关政策
《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中对适用范围、实施时间和区域、申报登记与标志核发及日常管理提出各项要求: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配有柴油机从事建筑和市政施工、港口作业、企业厂(场)内作业、农业生产和园林作业、机场地勤服务等作业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以及其它适用于《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36886-2018)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
实施时间与区域
(一)外环线(含)以内区域
自2019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07)中的国Ⅰ及以前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该区域内使用的机械排放,应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36886-2018)中的Ⅲ类限值要求。
(二)外环线以外区域
自2020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07)中的国Ⅰ及以前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3
申报登记与标志核发
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所有者应向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机械的种类、数量、使用场所等情况,领取识别标志,并将识别标志固定于显著位置。
4
管理要求
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排放标准。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本通告规定。
振华重工新设备的投入提高了作业效率,提升了环保绩效,提供了环保新动力,积极推进环保管理提升工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推动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全力打造成为绿色发展标杆企业。
致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材料
撰稿:杨超
审核:林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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