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启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零碳园区新增用电全部靠新能源
零碳新工业建设开始在地方拉开帷幕。
10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自治区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示范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这标志着能源“双控”压力最大的省份内蒙古,开始启动工业园区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按照新的政策,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包括工业园区可再生替代项目、零碳工业园区示范项目。
针对工业园区可再生替代项目,要求具有燃煤自备电厂的园区,充分挖掘园区自备电厂灵活性调节能力和负荷侧响应能力,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光伏项目建设,鼓励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逐步实现园区用能清洁化。
围绕零碳工业园区示范项目,鼓励具备新增负荷的园区开展零碳工业园示范项目,以零碳用能为发展目标,率先开展全清洁能源供电,提升园区整体能效。园区新增负荷供电100%由新能源电量构成,对于配套新能源所发电量不能满足园区供电时,所购买电量需为可再生能源绿电,园区应通过配置储能等措施,保证与园区负荷的匹配响应和高比例自平衡。
同时,零碳工业园区示范项目需具备碳管理系统方案,用于监测工业园区碳排放。
对比各地政策,内蒙古在工业用能绿色替代行动和力度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这是内蒙古的经济结构和能源消耗情况使然。
国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最高的前四大省份分别是山东、江苏、河北和内蒙古。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最高的前四大省份分别是宁夏、内蒙古、新疆和山西。其中宁夏和内蒙古也是碳排放年复合增速最高的省份。
内蒙古成为全国碳排放总量、排放强度和排量增长速度最快的省区之一,因此也成为减排压力最大、减排任务最艰巨的省区。
在过去20多年时间里,作为全国最大的煤炭产地,内蒙古发展了一大批煤电、煤化工、钢铁、电解铝、大数据中心等高耗能项目,造成碳排放高速增长。
2020年,内蒙古的新增能耗总量约为8000万吨,远超国家下达的约4000万吨指标。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各盟市上报的项目新增能耗为1.8亿吨标煤,达到了3000万吨标煤以内增量目标的6倍左右。如果继续上马新项目,“能耗双控”考核将再次无法达标。
难题将因新能源得以解决。按照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对超额完成激励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地区,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这意味着,能源“双控”任务艰巨的地方,过去受制于能源消费总量的考核,即使引入符合国家产业方向的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也不能充分发展,而现在,只要完成当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就可以通过绿电(风光储氢)为工业发展蓄力,也就是业界常说的零碳产业园。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不仅是对可再生能源的重磅利好,更是对产业结构调整、新工业体系建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力政策牵引。
如果内蒙古率先完成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深度替代,有助于重塑零碳新工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