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小学·立教》全文

《小学·立教》全文

朱熹

朱熹(1130—1200),南宋哲学家,也是着名的儒家人物、理学集大成者,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字符晦,一字仲晦,号晦庵。朱熹是伟大的思想家,也是伟大的教育家,世人尊称其朱子。他一生致力于着述讲学。

朱熹认为,一个人的教育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8-15岁为“小学”阶段,15岁以后为“大学”阶段。朱熹曰:“后生初学,且看《小学》书,那个是做人的样子。”他的《四书章句集注》是优秀的“大学”教材,其晚年花了很长时间、投入巨大精力为儿童编撰了《小学》。

《小学》全书六卷,分内外两篇。内篇有四个纲目:前三个是立教,明伦,敬身,第四个是鉴古。外篇分两部分:一是嘉言,二是善行。鉴古、嘉言和善行,均各有立教、明伦、敬身三纲目。鉴古,按三个纲目记载夏商时三代时圣人贤者已行之迹;嘉言和善行则是按三个纲目记载汉以后贤者的嘉言善行:这三部分都是相对应地实证内篇的论述的。三个纲目中,最主要的是明伦。立教的目的是为了明伦,敬身也是为了明伦。什幺是明伦?明伦便是明人之伦,便是明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别,长幼之序,朋友之信。人之伦理不明则尊卑上下轻重厚薄之序混乱而不可理,所以教者必须以明伦为教,学者必须以明伦为学。

《小学》是旧时封建社会的小学教材,宣传孔孟之道,灌输封建思想。其中自有两重性,有它必须批判的糟粕,也有它应该继承发扬的优良成分。诸如讲究节气,重视品德,强调自我节制、发愤立志等等,在中华民族的主体意识结构方面理学是有影响的。

小学序

古者小学,教人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皆所以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而必使其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欲其习与智长,化与心成,而无扞格不胜之患也。今其全书虽不可见而杂出于传记者亦多。读者往往直以古今异宣,而莫之行。殊不知,其无古今之异者,固未始不可行也。今颇搜辑,以为此书,授之童蒙资其讲习。庶几有补于风化之万一云尔。

淳煕丁未三月朔旦,晦庵题

小学题辞

元亨利贞,天道之常;仁义礼智,人性之纲。凡此厥初无有不善,蔼然四端,随感而见。爱亲敬兄,忠君弟长,是曰秉彛。有顺无强。惟圣性者,浩浩其天,不加毫末万善足焉。众人蚩蚩,物欲交蔽,乃颓其纲安此暴弃。惟圣斯恻,建学立师,以培其根,以达其支。小学之方,洒扫应对,入孝,出恭,动罔或悖,行有余力,诵诗读书,咏歌舞蹈,思罔或逾。穷理修身斯学之大,明命赫然罔有内外。德崇业广,乃复其初。昔非不足,今岂有余。世远人亡,经残教弛,蒙养弗端,长益浮靡,乡无善俗,世乏良材,利欲纷挐,异言喧豗。幸兹秉彛极天罔坠。爰辑旧闻庶觉来裔。嗟嗟小子,敬受此书。匪我言耄。惟圣之谟。

小学内篇

立教第一

子思子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则天明,遵圣法,述此篇俾为师者知所以教,而弟子知所以学。

《列女传》曰: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过人矣。

《内则》曰:凡生子,择于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愼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兪;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戸及卽席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传,居宿于外,学书计;衣不帛襦袴;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衣衣裘帛;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学无方,孙友视志。四十始仕,方物出谋发虑;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七十致事。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葅醢,礼相助奠。当及女时而知也。纳谓置酒浆?笾豆?葅醢之等于神座。礼相助奠谓以礼相长者之事,而助其馈奠。十有五年而筓。筓,今簪也。此谓应年许嫁者。女子许嫁而筓,字之。未许嫁,则二十而筓,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聘则为妻,奔则为妾。

《曲礼》曰:幼子常视毋诳。立必正方,不倾听。

《学记》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

孟子曰: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舜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命夔曰:“命汝典乐,教冑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周礼·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

《弟子职》曰:先生施教,弟子是则。温恭自虚,所受是极。见善从之,闻义则服。温柔孝弟,毋骄恃力。志无虚邪,行必正直。游居有常,必就有德。颜色整齐,中心必式。夙兴夜寐,衣带必饬,朝益暮习,小心翼翼。一此不懈。是谓学则。

孔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乐记》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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