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大变化!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对我们有啥影响?
大家好,我是多多姐~
前几天,好几个地方的税务局都发布了一个公告。
要求从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
多姐挨个打开了各省份社保局进行统计,这些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山东、山西、湖南、吉林、广西、贵州、四川、新疆、西藏、深圳、青岛等。
其中天津实施时间要晚点,是从11月21日起。
这里,我们对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山东、湖南六地的有关政策进行了如下梳理:
(点击查看大图)
其实早在2018年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费,都由税务部门征收。
但随后一连串地方追缴企业欠费的事件,让国家暂缓了这项政策的实施。
后来又受疫情影响拖了不少时间,到现在终于落地了。
那么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对于职工和企业来说会有啥影响呢?
如果你任职的公司比较大,有单独的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那么之前负责缴这个社保费的,是人力资源部的同事。
现在转为税务部门征收,那么以后管这块的,就是财务部的同事了。
以后财务部在报税的时候,就会一块把社保缴了。
对于非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的朋友,在工作上不会有什么影响。
具体缴多少还是人力资源部进行计算,只是缴费的时候让报税的同事一块缴了。
总而言之就是给财务找事做,强烈建议各大老板给财务加薪。[哈哈哈哈哈]
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是一定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但在实际情况中,不给员工缴社保,或者不足额给员工缴社保的情况比比皆是。
社保纳入税务部门管理范围后,这种情况应该会减少。
以前,社保数据存在社保部门里,个税数据存在税务部门里,数据不互通,不好查。
现在如果都归税务部门管,一看,好家伙,20个人的所得税,居然只有10个人缴社保。
再或者,你给员工A的工资报税,是按1万元报的,结果缴社保的时候,工资基数又是按最低算的。
这种情况之后一比对就能查出来的。
这下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要慌了!
今年3月,发改委特意发布了公告,明确表示,以后不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单位负责人,将被列为失信人,被限制消费和出行。
看来是要动真格的了。
对我们打工人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到手的工资肯定要变少咯。
比如小诺,一个月8000元工资,但公司是按最低缴费基数2200元给缴的社保,那一个月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就262.09元。
而新规落实后,按照8000元缴费基数来缴的话,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每月是840元。
还没算公积金。
每月到手的工资少了近500元,谁都会心疼的。
但社保扣得多,对打工人来说,还是算好事的。
五险一金不是税,这玩意儿会陪伴我们一生,生病住院、结婚生娃、买房买车、退休养老,都和他有关,这钱还是足额缴纳才更好。
那么这项改革对于我们打工人来说是利好咯?
事实上也不一定。
对一些事业单位、国企、央企,或者其他大厂而言,对企业和个人而言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一般这种单位都是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而一些中小型企业,负担也增加了,因为社保不仅只有个人缴纳部分。
还是拿小诺举例,每个月小诺多了500元的社保支出,但公司的人力成本,在小诺身上就要多1000元。
公司有100个小诺就是10万元,一年就是120万元。
加之疫情影响,企业有可能裁员或者是降薪,这样的话最终受影响背锅的还是个人。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为了减轻用人负担,届时定会有一部分企业将选择灵活用工的模式——
比如工厂把招人的需求委托给中介,工人结工资从中介手上结。
又或者把雇佣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在合规的前提下直接为企业减负省钱。
多姐觉得,相信国家不会无缘无故出台这么一条法规的,今后肯定还有会配套的措施相继出台。
或者换个角度思考,如果一个企业内部大多数人的收入所得普遍都下降了,那么无论是管理层还是基层,肯定都会有怨言。
那么如果一个企业资金流充足,有发展壮大的雄心,那么为了稳定民心,也为了自身发展,企业也会采取主动涨薪的手段稳住工人。
但如果自家企业开始通过裁员降薪来节流,那么这项新的政策岂不是变成“甜蜜的负担”了~
最后,多姐还是劝大家不要过度解读。相信国家会采取很多措施,来确保平稳过渡,不需过分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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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保呗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