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乱收费,严治!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多个“严禁”,包括“严禁中小学和幼儿园委托家长委员会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和非营利中外合作办学者通过各种方式从学费收入等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剩余财产)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等等。
海南的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也是该省结合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作出的制度安排。据了解,海南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今年1月起就在全省范围内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海南省还成立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纳入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范畴。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客观来看,校外培训机构在资本推动下,大搞焦虑营销,刺激家长焦虑情绪,把本来给受教育者提供差异化选择的补课班、兴趣班发展为“全民培训”。这种行为确实需要严格治理、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文件,海南对校外培训的从严监管,并非“一刀切”关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而是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在规定的经营时间内依法经营,不得进行提前教育、超前教育,同时,放开培训机构的非学科培训。这是让校外培训机构回到原有功能定位上。
业内专家表示,“双减”政策的落地实施,是规范义务教育校外培训适应义务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经之路。校外培训机构应顺势而为,及早调整办学方向,纠正利益导向,为构建和谐良好的教育生态贡献力量。同时,规范中小学校收费管理,需要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共同抵制不合理的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记者 潘世鹏)
来源:经济日报,原标题《严治教育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