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案例群分享(20211018~20211022)|公司法案例2则+建设工程案例3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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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分享案例的裁判要旨如下:

1、虽然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并未禁止股东在自愿的前提下承担公司债务;
2、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应认定施工合同无效(共3个案例,3种不同的无效情形);
案例1:双方明招暗定,在中标前,已对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施工合同无效;
案例2:应招标未招标,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而非公开招投标方式承建案涉项目,违反了该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施工合同无效;
案例3:先进场,再招标,招标投标程序仅是为办理相关证件而进行的形式意义上的招投标,施工合同无效。
3、审计部门对单位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作出的审计结论并不能影响该单位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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