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转发 PPT | 危险废物仓库贮存管理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为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源头治理,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全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长三角不少地区都发布了新的VOCs治理政策要求。比如,上海市早在3月份发布VOCs2.0版本启动通知,旁边的江苏南通市发布了《南通市2020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等,紧接着,夏季臭氧防控保卫战,秋冬季蓝天保卫战相继开展,各类督查接踵而至。

VOCs治理的逐步深入,加强了VOCs治理成效的客观准确评估的迫切性需求。现场VOCs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中央环保督查,地方性环保督查也将VOCs专项达标检查列为重点工作内容。

因此,这也逐步要求监管单位对VOCs专项执法提出明确要求,执法人员查什么?怎么查?这张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检查表从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设备与管线、敞开液面、VOCs有组织排放排气筒、VOCs治理设施(RTO、CO、吸附吸收、喷淋洗涤等设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回答,可作参考,生产企业也可对照此表进行VOCs治理内部核查!内容如下:源项检查环节检查要点VOCs物料储存容器、包装袋1.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2.容器或包装袋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3.储罐类型与储存物料真实蒸气压、容积等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破损、孔洞、缝隙等问题。4.内浮顶罐的边缘密封是否采用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5.外浮顶罐是否采用双重密封,且一次密封为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6.浮顶罐浮盘附件开口(孔)是否密闭(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7.固定顶罐是否配有VOCs处理设施或气相平衡系统。8.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9.固定顶罐的附件开口(孔)是否密闭(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储库、料仓10.围护结构是否完整,与周围空间完全阻隔。11.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是否关闭(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除外)。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液态VOCs物料1.是否采用管道密闭输送,或者采用密闭容器或罐车。粉状、粒状VOCs物料2.是否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3.汽车、火车运输是否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4.是否根据年装载量和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对VOCs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处理措施,或连通至气相平衡系统;有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油气回收量。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VOCs物料投加和卸放1.液态、粉粒状VOCs物料的投加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VOCs物料的卸(出、放)料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化学反应单元3.反应设备进料置换废气、挥发排气、反应尾气等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4.反应设备的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孔)在不操作时是否密闭。分离精制单元5.离心、过滤、干燥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6.其他分离精制过程排放的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7.分离精制后的母液是否密闭收集;母液储槽(罐)产生的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真空系统8.采用干式真空泵的,真空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9.采用液环(水环)真空泵、水(水蒸汽)喷射真空泵的,工作介质的循环槽(罐)是否密闭,真空排气、循环槽(罐)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配料加工与产品包装过程10.混合、搅拌、研磨、造粒、切片、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以及含VOCs产品的包装(灌装、分装)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11.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染、干燥、清洗等过程中使用VOCs含量大于等于10%的产品,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2.有机聚合物(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的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制品生产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其他过程13.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是否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VOCs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4.是否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15.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排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是否大于等于0.3米/秒(有行业具体要求的按相应规定执行)。16.废气收集系统是否负压运行;处于正压状态的,是否有泄漏。17.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是否密闭、无破损。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LDAR工作1.企业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是否开展LDAR工作。2.泵、压缩机、搅拌器、阀门、法兰等是否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泄漏检测。3.发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泄漏源修复。4.现场随机抽查,在检测不超过100个密封点的情况下,发现有2个以上(不含)不在修复期内的密封点出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属于违法行为。敞开液面VOCs逸散废水集输系统1.是否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沟渠输送未加盖密闭的,废水液面上方VOCs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2.接入口和排出口是否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废水储存、处理设施3.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的,液面上方VOCs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4.采用固定顶盖的,废气是否收集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5.是否每6个月对流经换热器进口和出口的循环冷却水中的TOC或POC浓度进行检测;发现泄漏是否及时修复并记录。有组织VOCs排放排气筒1.VOCs排放浓度是否稳定达标。2.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VOCs治理效率是否符合要求;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3.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气治理设施冷却器/冷凝器1.出口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是否存在出口温度高于冷却介质进口温度的现象。3.冷凝器溶剂回收量。吸附装置4.吸附剂种类及填装情况。5.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6.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7.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催化氧化器8.催化(床)温度。9.电或天然气消耗量。10.催化剂更换周期、更换情况。热氧化炉11.燃烧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洗涤器/吸收塔12.酸碱性控制类吸收塔,检查洗涤/吸收液pH值。13.药剂添加周期和添加量。14.洗涤/吸收液更换周期和更换量。15.氧化反应类吸收塔,检查氧化还原电位(ORP)值。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批建相符检查排放VOCs的生产装置数量及配套治理设施是否与环评一致,治理设施是否向趋好方向建设。原辅材料是否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台账企业是否按要求记录台账。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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