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证论》 [清] 唐容川(公元1884年) [卷三] 创血

《血证论》 [清] 唐容川(公元1884年)

[卷三] 创血

刀伤出血。与吐衄不同。刀伤乃平人被伤出血。既无偏阴偏阳之病。故一味止血为要。止得一分血。则保 得一分命。其止血亦不分阴阳。有以凉药敷上而血止者。桃花散是也。有以热药敷上而血止者。黑姜灰 是也。不似吐衄。出于偏阴偏阳之病气。故吐衄家止血。必以治病气为主。病气退。斯吐衄亦退。与刀伤迥 不同也。然刀伤二三日后。则亦与吐衄略同。有瘀血肿痛者。宜消瘀血。刀口敷花蕊石散。肿处用乳香没 药麝香三七葱白捣敷。瘀血消散。则痛肿自除。内服黎洞丸治之。 刀伤去血过多。伤其阴分。证见心烦发热口渴。法宜补气以生血。血足津生。则不渴矣。圣愈汤。加枣仁花 粉儿茶乳香没药甘草。此在吐衄。则宜补血而抑气。以内证系血分之气。不可使气乘血也。刀伤乃是气 分之血。故宜补气以生血。气达患处。乃能生肌。气充肌肤。乃能行血。与治内证者不同。其有气虚不能统 血。气寒不能生血者。则宜八珍养荣参附等汤。以固气者固血。吐血家亦间用此等药物。然刀伤之血。在 气分。皮肤尤卫气所统。破其皮肤。气先漏泄。故以补气为主。若内证吐血属阴分。血伤而气未伤。故以补 血为主。医者须分别内外。而知其同中之异。异中之同。则得之矣。 客问刀伤何以善于冒风。答曰。人之所以卫外者。全赖卫气。卫气生于膀胱。达于三焦。外循肌肉。充于皮 毛。如室之有壁。宅之有墙。外邪不得而入也。今既破其皮肉。是犹壁之有穴。墙之有窦。揖盗而招之入也。 是以刀伤更易外感。病见发热头痛。牙关紧闭。吐痰抽掣。角弓反张。皆是卫气为病。所不同者。多一出血 证而已。治法列后。 无汗者为风中挟寒。闭其皮毛。宜用小柴胡汤。加荆芥防风紫苏。盖小柴胡。乃治热入血室之方。凡外邪 干血分者。小柴胡汤。皆能疏理而和解之。加宣助卫气之药。则偏治卫气。而主发汗矣。破伤风治法如是。 即失血家虚人感伤。以及产后伤寒治法。皆可参知。若刀伤去血过多。不可再发汗者。宜当归地黄汤。即 四物汤。加去风之药。以补血而驱邪也。失血家吐血过多。与产后去血过多。而复得感冒之症者。与此治 法无异。皆宜先滋其血。以助汗源。后宣其气。以解外邪。 有汗者为风中挟热。沸出肌肉之间。法宜清散其热。当归芎黄汤。加僵蚕蝉蜕。若兼便结者。加大黄治之。 此即伤寒论。发热汗出用白虎汤。燥结者用承气汤之意。医者得其意而变化之。自有许多法门。 夫刀伤。气分之血病也。故邪在表者。从气分以发之。邪在里者。从气分以夺之。邪在半表半里者。从气分 以和之。兼用血药斡旋其间。血调而气亦调。气调而血愈治矣。若失血家。乃血中之气病也。故有感冒。则 但取调血。而兼用气分之药。以斡旋之。与此同而不同。 凡是刀伤冒风。宜僵蚕蝉蜕捣和葱白敷之。力能拔风消肿。神效。 刀伤溃烂。与疮同治。此即吐脓条内。所谓瘀血变化成脓之说也。血凝不散。为气所蒸。则化而成脓。血者 阴也。气者阳也。阴从阳化。故脓似水。以气之所化。即为水也。而又非水者。则以其为血所化。仍不失血之 本质。故稠浊似水。实则水与血交并。而成形者也。故凡去脓之药。即是去水之药。而提脓之药。又即是干 水之药。内服八珍汤。加苡仁木通。六君子汤。加当归赤豆芽治之。外敷化腐生肌散。提脓加龙骨。生肌加珍珠。 此举刀伤之血。与吐衄之血。较论其义。务期血证。互勘而明。其于刀伤治法。固未详也。然其理已具。识者鉴之。

《血证论》,清,唐容川,公元1884年 中医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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