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天打雷劈,毒誓伤身咧
一般,恋爱中的男子在做加法,而女子在做减法,一直试着守着情爱的纵深,但每每被突破。每一次突破她都会茫然,哪怕恋人就在身边,她依旧茫然,因为她不能确定。这时,她需要言语来印证,需要行为来印证。
爱情之初,总是新鲜,总是痴狂,又没有多少经验,常常从书本或者影视抄袭一些招数,比如说晚安,比如晨吻,再比如发誓,进而成了发誓控。
约会因为堵车迟到了,男子会道谦。女子要求发誓下次不会迟到,于是发誓,结果接下来某一次约会又因为别的原因迟到了。女子不高兴,以为男子说话不算数。男子如果辩解,女子便会觉得他是个骗子!这种情绪会发酵,会推广到其它方面,到后来女子会怀疑爱情,他不爱我!而男子也会不耐烦。原本照着古老誓言“与子偕手,与子偕老”的一对儿,忽然“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了”。
这情状只是情爱生活一个小小的侧面,一男一女,各自慢慢长大,忽有一天相爱了,分享彼此的初级阶段,呈现的一面都是最好的,如漆似胶,像一个人似的,就像有个故事说,一个男子要搂着女子睡,女子感觉脖子不舒服,可男子说如果不搂着他睡不着,抒情说,就是想着醒来,她还在他的怀里。女子只好让他搂着,搂了一段时间,男子不肯搂了,说早晨起来手臂发麻,可女子说他不搂着她又睡不着,男子来一句,这么多年没有搂不是睡得好好的?吵架再所难免,落脚点还是爱不爱的问题,男子发誓说,发的是毒誓,如果不爱,天打雷劈!
其实,这都是恋爱中间的问题,各自把投其所好的事情,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情,稍有风吹草动,就开始翻检从前。其实,回到自然状态才正常,并且早回早好,早磨合比晚磨合好。用不着誓来誓去,弄得“誓”不两立。
如果一定要发誓,得掌握一个度:小誓怡情,毒誓伤心,适可而止。因为爱情本身就是誓言。
举个例子。林语堂先生说: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安装着美国的水电煤气管子,有个中国厨子,娶个日本太太,再找个法国情人。
这话看着有点花心,可林先生却一点也不,他和和美美地跟妻子廖翠凤过了一辈子,这在当时和现在看来都近乎神话,他们是造神者。
结婚时,他把结婚证烧了,他对她说:结婚证书只有离婚才用得上!简短的一句话,短得像宣言,那时他24岁,还有许多未知的荣光,但他许下了诺言,没有回旋余地。
婚后她随他到美国哈佛求学,念了一年,因为助学金被停了,他们又去法国,再然后又去德国,他获得一个又一个学位,她陪着他,一点儿首饰变卖了补剂生活。
他著作等身,声望如日中天,他身边的女人一直都是那个人,金婚时被问道婚姻秘诀,两个老人争着回答,其实只有两个字:一个是给,一个是受。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无非就是一个给,一个受,爱至此已经斩钉截铁,要誓言何用?
不过,偶尔发个小誓,也不是不行,当情话听好了。毒誓难听,万不得已,最好闭嘴。(电脑硬盘坏了,好多照片没有啦,于是从微博里找些来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