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随笔|山西中北大学大二学生作弊被抓后坠亡,这件事如果发生在中小学会怎样?

今天,和大家说说“大二学生作弊被抓后坠亡”事件。

事件经过很简单,6月6日,山西中北大学发生一起学生坠亡事件。据校方通报,坠亡学生系该校软件学院18级学生时某,该生在当日下午的课程补考中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并没收试卷,学生离开考场不久后坠楼。

事情发生后家长一直在追究学校和教师的责任,昨天看到中北大学沈兴全校长的讲话,他认为监考教师按规操作,处置是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诚信考试是纳入国家法律法规的,大学生毕竟是成年人,既然是成年人就该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他的发言其实真的是拯救了一个称职的老师,让他和其他更多的教师知道他们的背后有学校的支持,他们才能认真教学,认真工作。这就好比现在的交通事故一样,也在改变判罚,原来是谁弱势谁有理,谁伤得重谁有理,现在也逐步纠正了错误的判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该谁的错就谁承担,不是谁弱谁伤谁死谁有理,今天的主流媒体也表明了这个观点。虽然我们对死者和家属的遭遇十分同情。

记得我们当初读大学时平时比较松,考试的时候是相当严格,学生根本不敢作弊,要是被抓到,第一次处分很严重的,第二次基本就开除了。

试想一下难道要监考老师眼睁睁的看着学生作弊而视而不见吗?监考老师如果真这样,他就是失职的,再说监控也显示监考老师也没说什么羞辱人的话,只是按照有关规定没收试卷而已。老老实实考试不好吗?难不成你做错了事,还要别人去安慰吗?再说作弊行为本身应该算是欺骗,也违反诚信考试的法律法规,就我所知,现在高考都签约诚信考试的,诚信比生命更重要,而且如果作弊得逞,欺骗了老师,也欺骗了自己。

学校老师一切都是正常程序操作,是被罚者自己心里脆弱,无法承担作弊的后果,学校老师何错之有?否则,开车闯红灯,交警惩罚,跳楼;偷东西,警察抓人,跳楼。那以后谁还敢执法了?谁都可以可以为所欲为了?

现在的“弱者有理"的风气跟不好(如医闹校闹),不管强势弱势都得遵守法律法规,走合法程序。如果学校被这样的学生绑架的话,以后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本无法正常开展。

大学生考试确实存在一小部分人作弊 没抓着只能说运气好 抓到了也没什么好狡辩的。更何况这次还是补考,补考一般都会比正常考简单,只要备考的时候稍微用心复习一下,考试认证做一做,绝对能过。

这个同学自己的心态没有摆正, 难道作弊了趴着哭就能改变事实吗?确实老师没有安慰他,但是有谁能想到作弊被抓就要跳楼,一点心理承受能力没有,他没有想到他爸妈把他培养成人上大学有多么不容易, 一个人尤其一个成年人不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仅仅为自己活着。他只想到了自己一了百了, 心里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说是其心智还不成熟!

中北大学校长好样的!没有息事宁人拿老师开刀!万幸这个事情发生在大学,如果在中小学的话,老师恐怕又要受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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