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 | 家庭储存药品需避免的误区

家庭储药

许多常用药基本上是每个家庭必备的,万一有个头疼脑热、消化不良,想用立刻就能拿到。但药品不是食品,很多没吃完的、用量少的药,最后只能放到过期了。那么,过期药能吃吗?众所周知,药品是特殊商品,药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药品的保存方法直接影响药物的疗效。为扫除安全隐患,家庭储药需避免以下误区。

开瓶后保留棉花和干燥剂

有人认为,药瓶开封后应保留里面的棉花和干燥剂,特别是糖衣片,这种认识其实是错误的。随着反复开启药品包装,这些阻挡水汽的干燥剂、棉花同样会吸附空气中的水汽。棉花及干燥剂是确保药物出厂至开封期间的质量,开封后,棉花暴露空气中易潮湿,干燥剂也失去作用,若与药品摆放,容易造成药品变质。开瓶后,棉花和干燥剂应立刻丢弃。

开封后仍然参照包装有效期

对于未开启的或有单剂量独立内包装药品,应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保存,开封前的保存期可至药品标示的有效期。而任何药品在开封后则应尽快用完,不可再参照包装上面的有效期存放和服用。胶囊、滴丸等药品容易吸潮,开封后应尽快服用完毕。服用药水应在疗程期间服用完毕。药品开启后进行冷藏保存,其意义在于保证短期使用质量,而不是长期储存。

不保留药品包装和说明书

很多人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需要用药时,发现找不到药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了,不知道药品是否过期,会因无法判断有效期而导致误服过期、变质药物的可能,是很危险的。

过期药直接扔进垃圾箱

有些人对家庭小药箱的态度很认真:每三个月查看一次药品有效期,把过期药果断地扔进垃圾桶。这种把过期药品当垃圾扔掉的做法同样是非常错误的。是药三分“毒”,何况过期药,随手扔到垃圾箱污染环境不说,万一被人捡走使用或“回收”制成新药出售,危害更大。过期药品一定要由相关部门正式回收销毁,才能杜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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