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银行10亿元绿色金融债 开封发投13亿元绿色债获批
投实消息 绿色金融正当其时,绿色债券大有可为!
近日,洛阳银行获人民银行总行批复,同意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绿色产业项目贷款,标志着河南省首单绿色金融债券成功获批。
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河南省开封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核准的批复》,同意开封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不超过13亿元,所筹资金8亿元用于开封市水生态综合治理改造项目(一期)工程,5亿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根据鹏元资信整理的数据,2016年,国内共发行83只绿色债券,合计金额2095.19亿元。其中,77只为贴标绿债(即债券全称/简称中带“绿色”/“G”字眼),合计金额2052.31亿元,在总体发行规模中的占比高达97.95%。
债券类型方面,目前贴标绿色债券涵盖了金融债、公司债、中票、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国际机构债这6大类。其中,绿色金融债的债券只数和发行金额占比分别达到39.62%和75.52%。由此可见,目前银行业仍然是绿色债券发行主力。
与此同时,在一般公司主体发行的绿色债券中,绿色公司债的债券只数和发行金额占比均为最高,交易所债市正成为实体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主要场地。
不过目前看来,实体企业参与绿色债券直接融资似乎仍存在难度。发行人行业属性方面,2016年贴标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中有43.40%来自于银行业,24.53%来自于公用事业,16.98%来自于资本货物,其他少量来自于材料、商业和专业服务、运输、汽车与汽车零部件、多元金融。
发行主体企业性质方面,以央企和地方国企为主力,两者所发债券数量合计占样本总数的70.37%,民营企业所发债券数量占比则仅为22.22%。
3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各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绿色公司债券,鼓励投资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证监会将对绿色公司债即报即审。
根据《指导意见》,拟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原则上不得属于高污染、高能耗或其他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行业。重点支持下列主体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长期专注于绿色产业的成熟企业;在绿色产业领域具有领先技术或独特优势的潜力企业;致力于中长期绿色产业发展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企业;具有投资我国绿色产业项目计划或致力于推动我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国际金融组织或跨国公司。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鼓励支持地方政府综合利用贴息、财政补贴、设立绿色公司债券投资基金等多种优惠政策支持绿色公司债券发展。各证监局应当主动对接辖区地方政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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