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鹏:读《中国古代纪时考》
对于农耕文明来说,观察天象和物候一直都是非常重要的活动。华夏的先民们很早就开始“观象授时”,并以之指导日常的生产和生活。随着文明的演进,中国人最终创制出了一套完整而严密的纪时系统:一年三百五十四个日夜被大致分成十二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在十九年间额外增置七个闰月。每一天分成十二个时辰,从黑夜到白天按照子、丑、寅、卯的地支顺序周而复始……即便是在纪时体系已经西化的今天,我们依然对这些知识并不陌生,能够根据天上的月相判断是农历何时,或者在生活中随口说出惊蛰、清明和立秋等节日的月份。然而,当我们试图进一步了解古人,探究先民的时间观念时,面对古代文献中种种难解的纪时词语,却也难免喟叹:我们对于古人所知甚少。张衍田先生的新作《中国古代纪时考》,无疑能够为我们扫除古代纪时知识上的盲区,了解乃至理解古人的世界提供很大帮助。
这部《中国古代纪时考》,是张先生多年以来在高校讲授古代纪时问题的最终结晶。本书按照古人认识时间的不同概念,分成日、时、月、年四个部分进行讲述,在每一个部分中,又分别对古人是如何理解并具体纪录该类概念进行具体讨论。这一顺序的内在逻辑,作者在书中已经给予解答:古人的时间意识,正是先从认识到太阳东升西落的“一日”开始。在“日”的概念产生之后,在应对具体生活和生产的需要时,又将一日划分为若干个时段,“时”的概念也随之产生。在观察月相时,根据月相的周期变化而产生了“月”的概念。寒暑交作,万物荣枯,如是周而复始,“年”的概念最终自是生出。日、时、月、年的顺序,反映了先民认识时间的先后历程。
星象摹本
对于每一类纪时概念,先民们都有着漫长而曲折的认识过程,在各个历史时段里也产生了不同的纪录方法。我们可以略举本书中“时”的概念为例。根据商代甲骨卜辞中可以看出,人们按照天象的晦明变化和生活的习惯,将一天分成旦、朝、大食、中日等时八个不等分的时段。而到了春秋战国以至秦汉以降,人们已经能够将一天分成相等的时间段,十时制、十六时制、十二时制先后产生。这些时制中,鸡鸣、平旦、日中、日昃等时名依然是对天色晦明变化的描述。而到了更晚的《淮南子·天文篇》,则开始将一日十六时的名称与太阳运行所经的“旸谷”、“咸池”、“扶桑”等十六个处所对应在一起,体现着强烈的神话色彩。从汉代开始,人们将十二地支与十二辰相配,体现出汉人独特的宇宙观念。从思想史的意义上说,纪时法的演变除了体现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反映了不同时期人们思维世界的差异。使用子、丑、寅、卯等十二时辰纪时法的汉人,与使用旦、朝、大食纪时法的商人,眼中所看到的世界并不一样。以秒为日常生活中最小时间单位的我们,也与以刻为最小时间单位的古人世界观差距巨大。学习古代世界的纪时法,其意义并非只是知识的拓展,同时也意味着我们能够更加接近古人的心灵,触摸古人的思维世界。
四神云气图
市面上以天文历法为主题的书籍并不算少,而本书依然有着非常独到之处。张衍田先生是一位历史学者,同时担任古代文化常识课程的讲授者,所以其写作的重心并非在于传授复杂的天文学知识并进行相关推算,比如如何计算岁差,而是将天文历法知识与古代文献相结合,系统地介绍古代文献中所出现的各种纪时方法,指出常见误区,其最终目的在于帮助读者获得基本的常识,以便于最终正确理解古代文献。邓广铭先生曾经指出,研究中国古代史有四把钥匙,其中一把就是“年代学”。了解中国古代纪时法,具备古代天文历法的基础知识,无疑是获取年代学这把钥匙的必由之路。对于并非专业古代史研究者的广大读者来说,想要亲近古人,要读懂古书,这本《纪时考》所讲授的知识同样必不可少。
我们在读书时,常会碰到各种不易理解的纪时用语。举例而言,《资治通鉴》正文第一页,有“起著雍摄提格,尽玄黓困敦,凡三十五年”这样一段难以索解的话。在通行整理本中,整理者在“著雍摄提格”后加括号说明为“戊寅”,“玄黓困敦”为“庚子”。根据这样的说明,似乎“著雍摄提格”和“玄黓困敦”两个奇怪的词语都是纪年的名称,但是二者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事实上,如果我们具备古人纪年方法的知识,便会明白这二者都是太岁纪年的名目。原来,先秦时代的人们认为岁星(木星)十二年运行一周天的时间为十二年,在黄道上每年行经一个位置,称为一“次”,遂用岁星所在的位置来进行纪年。但是,由于岁星实际运行一周天的时间并非十二年,于是人们又创造出一个假象的星体“太岁”来纪年,其周期则是正好为十二整年。太岁纪年法中,十二年中的每一年各有一个年名,称为“岁阴”,又将十天干也用于太岁纪年,同样并赋予新的名称,称为“岁阳”。上面的“著雍”和“玄黓”都是岁阳之名,对应的是“戊”和“壬”,“摄提格”和“困敦””则是岁阴之名,对应的是“寅”和“子”。结合起来的这两个词语,其实正是指代甲子纪年法中的两个特定年份。岁阴、岁阳的名称见于《尔雅》和《淮南子》等书,是秦汉时代人们非常熟悉的知识话语,后世的人却已经难以理解了。如果不具备相关知识,遇到此类纪年法就不免困惑。
五星占·木星占
再举一例,1938年11月13日,时值抗日战争期间,为了不让长沙落入日本人之手,国民政府决定焚毁长沙,然而大火最后难以控制,酿成一场巨大悲剧。这场大火,在文献中被表述为“文夕大火”。火灾发生在晚上,故而称“夕”,容易理解。但为何称为“文”,今天的人多半已经不知其原因。其实,晚清民国时代曾经行用过一种韵目纪日法,“文”正好是指代13日的韵目字。所谓韵目纪日,即用作诗时所用平水韵的韵目用字来标示一个月中的各日。例如上平声的第一韵目字“东”,即指代月中的第一日。对于科举时代的人们来说,考场作诗所依赖的平水韵目是一种普遍知识,所以当他们看到“文”字,一下子就能明白这是月中的13日。而对于今天不必参加科举考试的我们,根本不清楚平水韵是什么,“文”的含义自然也就无从理解了。
由此而言,了解古代的纪时知识,对于读懂古书和了解古人,其重要性显然是不言而喻的。对一些格外容易犯错的问题,比如年号和斗建等,本书也有专门说明。以年号为例,年号是中国历史上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但在具体讨论年号问题时,不仅仅普通读者常常感到困惑,就连文史从业者也不免出错。在本书的第四章中,作者专门开辟一节来讨论年号使用的各种特殊情况:比如先君去世,新君逾年改元;新先君去世,新君当年即改元;一年之内年号频改等等。了解这些情况,无疑有助于我们正确推算古代君主的在位年数,走出认识的误区,触摸历史的真实面目。
清人汪曰桢有言:“读史而考及于日月干支,小事也,然亦难事也。”在古代中国的知识体系中,天文历法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组成部分,然其专业程度则却足以让一般人望而却步。本书却能要言不烦,将天文历法学的知识深入浅出地呈现在读者面前,指示读书治学的门径。大家小书,诚为嘉惠读者。
(本文作者系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
本文首发于2019年8月1日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