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个药,医院不卖了(附名单)

随着全国集采的一批批实施,未中选药品的最低降价要求也在不断刷新,则会有一大批药企面临着不大幅降价,就踢出市场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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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个药,被暂停采购

昨日(10月31日),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公布《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产品价格的通知》。

与此同时,文件也附上了《暂停采购部分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的公示表,共有186个药被暂停采购。

赛柏蓝梳理后发现,此次暂停采购的品种涉及多家知名药企,比如江苏正大丰海的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华北制药的阿莫西林颗粒、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克拉霉素分散片、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的阿莫西林颗粒、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匹伐他汀钙片(薄膜衣)、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的甲钴胺片……

此次暂停采购的动作,要回溯到9月30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一份文件《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文件对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及使用作出规定:

省平台挂网药品中的第三批国家集采未中选药品,应按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后方可继续挂网。

(一)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已在其他省份梯度降价的,生产企业应以其他省份梯度降价后的最低价为上限,主动申请调整挂网价格;尚未进行梯度降价的,生产企业应按照梯度降价要求,主动申报降价后的挂网价格。

(二)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生产企业应以本产品全国各省级(区、市)现执行价格中的最低价和第三批国家集采《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江苏)中选结果表》中同品种中选价格的低者为上限,主动申请调整挂网价格。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暂停挂网。

医疗机构在确保可以完成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的前提下,可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和使用习惯,适量采购使用省平台挂网的价格适宜的未中选药品。

也就是说,对于全国集采的未中选品种来说,必须按照江苏省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才能继续挂网,若拒绝调整,则相当于失去江苏省这一庞大的医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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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文件要求降价,否则暂停采购

今年以来,江苏省连续发布多份文件,对挂网产品的价格进行大面积调整:

其在2019年12月2日发布的《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为完善江苏省药品采购制度,发挥药品采购价格动态调整对药品生产企业相同产品、不同区域形成统一价格的促进作用,降低部分虚高品种价格,决定对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内部分药品省级入围价格开展动态调整。

从最终结果来看,有5336个药品在动态调整中被暂停挂网,意味着大批药品从8月1日开始,江苏省的医疗机构将不再采购。

根据上述动态调整通知,针对《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采购目录中的部分药品(具体范围包括:用量大药品、用量小药品、低价药品、备案药品、备选药品以及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创新药品),采取与全国各省级(区、市)现执行价格中的最低价联动,鼓励企业自主降价,同企业同通用名不同规格应保持合理比价,否则将做调平处理。经评审后对现行的省级入围价进行调整。

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填报完整信息,不如实填报全国各省级(区、市)现执行价格中的最低价、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暂停该产品挂网资格。

根据通知,同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未过评药品,在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可按照《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重新申报;申报价格高于国家集采中选价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若相关药品愿意将价格调整至对未中选药品价格要求的,可恢复挂网资格。

而全国最低价为过评前价格的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则可暂恢复相关药品挂网资格,但其须按《实施意见》要求主动完成全国最低价调平,未及时完成价格调平的,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处理。

综合来看,如今过一致性评价已经不再是药企的致命咽喉——价格才是,作为医药大省,江苏的降价举措在全国都有着风向标作用,药企若不能实现降价的标准和要求,就被直接暂停挂网。随着全国集采的一批批实施,未中选药品的最低降价要求也在不断刷新,则会有一大批药企面临着不大幅降价,就踢出市场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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