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次高!观点新!见解深!这场培训会议赢得满堂彩

为深入宣传贯彻《大连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对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能力和水平,10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贯彻实施《大连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培训会,邀请国家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著名专家,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关道明主任就《条例》进行专题讲座。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曲晓新主持会议,全市各区市县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市人大、市司法、市自然资源局等23个市直部门以及大连海事局、海关、海警局等中省直单位和在连部队有关单位领导,市、区两级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近1000人参加了培训。

《大连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部条例是我市海洋环境保护立法体系中的基础性法规,它全面规范了大连行政区域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在强化我市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法治保障和统领作用。

此次培训,关道明主任结合自身参与《条例》立法的工作经历和多年的学术研究及实践经验,为参训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浅出的阐述了海洋环境保护立法的重要意义与必要性,全面细致地讲解了《条例》关键性条款,提纲挈领的指出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方式方法。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大家普遍反映此次培训理论层次高、观点新、见解深,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为一体,对大家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思路,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我市海洋环保事业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曲晓新副局长就全市各地区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学深学透《条例》,以《条例》规定为核心,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新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是要对标对表《条例》,以《条例》实施为导向,各部门全面梳理自身职责,尽快建立健全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要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加快制定《条例》相关配套落实文件,增强《条例》的操作性、执行性,确保《条例》立得住、真管用。

三是要真正用好《条例》,以《条例》实施为抓手,开展各项执法行动,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用法律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切实让《条例》成为“有牙的老虎”,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主管: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审核:王旅东

文字:赵欣跃(法制处)

图片:孙庆亮

版式:刘洋、诺

校对:吴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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