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官阶等级,唐朝的官员等级和称呼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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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官员等级和称呼各是什么?
唐朝的官员品级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三师) 太尉,司徒,司空(三公)
说明:是一种很高的虚衔,一般无实际执掌,不常设。 正二品 尚书令(一人),侍中(二人),中书令(二人) 从二品 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 正三品 六部尚书(各一人),门下侍郎(二人),中书侍郎(二人),御史大夫 正三品下 左散骑常侍(二人),右散骑常侍(二人) 从三品 国子祭酒 正四品上 六部侍郎,尚书左丞(一人),御史中丞 正四品下 左谏议大夫(四人) 从四品下 尚书右丞(一人),国子司业 正五品上 中书舍人(六人),国子博士 从五品上 六部各司郎中 正六品上 太学博士 从六品上 六部各司员外郎,国子助教 从六品下 侍御史,国了监丞 从七品上 左补阙(六人),右补阙(六人) 正八品上 监察御史 从八品上 左拾遗(六人),右拾遗(六人) 刺史 (每州一人) 上州:从三品 中州:正四品下 下州:正四品下 别驾 (一人) 上州:从四品下 中州:正五品下 下州:从五品上 长史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上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无 司马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下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从六品上 录事参军事 (一人) 上州:从七品 中州:正八品上 下州:从八品上 录事 (一至二人) 上州:从九品下 中州:从九品上 下州:从九品下 六曹参军 (各一人) 上州:从七品下 中州:正八品 下州仅三曹,从八品下 县 县令 (一人) 京县:正五品上 上县:从六品上 下县:从七品上 县丞 (一至二人) 京县:从七品上 下县:正九品下 主薄 (一至二人) 京县:从八品上 下县:从九品上 尉 京县:从八品下 下县:从九品下 录事 京县:从九品下 唐以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不足二万户为下州. 唐代之县,等别如下: 京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内者。 畿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外者。 望县:繁华重要之地 紧县:重要之地 上县:有六千户以上 中县:有二千户以上 中下县:有一千户以上 下县:不足一千户者 其它县不列品
谁知道唐朝官员等级名称,从低到高.
唐皇朝的行政机构,承袭隋代,以三省六部制为核心,在这个基础上,依据历史的惯例与经验,再衍生出一些具有执行、监察、侍从或其他功能的机构,共同组成唐皇朝的朝官制系统。
唐代的朝政决策与执行机构是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总的说来,中书省负责发布诏令。中书省在唐代曾一度称为内书省、西台、凤阁和紫微省,长官中书令通常担任相职,参与军国大事的决策。其下属中书侍郎在唐代初期作为中书省长官的副手,在唐高宗和武后时,开始被任命为宰相。这种情况到安史之乱后成为惯例,因此中书侍郎在实际上也脱离了中书省的日常事务。 中书省最重要的诏令起草工作,唐代主要由中书舍人实际负责。中书舍人共有六员,还兼负宰相会议的秘书事务。由于起草诏令事关重大,实际上参与了军国政事,不仅需要较高的文学才能,也要有较好的政治才干,因此唐代十分重视中书舍人一职,其被视为文学之士担任的最高职务。此外,中书省还设置起居舍人二人以记录皇帝言行与诏令内容;通事舍人十六人以负责朝见礼仪和传达诏命;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和右拾遗各二至六人的谏官,以对国家政事提出批评和建议。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被称为东台、鸾台和黄门省。负责对诏令的审议与封驳,即拥有封还皇帝诏书和驳回臣下章奏的权力。这一职权唐代实际上主要由门下省官员给事中行使,给事中一般设置四人。门下省长官侍中和副长官门下侍郎通常兼任宰相之职。虽然对诏令照例进行审议并署名,但较少行使封驳职权。唐玄宗时,李乂任黄门侍郎(即门下侍郎),“乂在门下,多所驳正,开元初,姚崇为紫微令,荐乂为紫微侍郎,外托荐贤,其实引在己下,去其纠驳之权也”。可见门下侍郎行使纠驳权,由于职高望重,对中书省(紫微省)诏令的颁布有一定的牵制作用,以致中书省长官亦不得不有所顾忌。门下省和中书省一样也设置谏官,包括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和左拾遗各二至六人,以负责对朝廷各项决策的得失进行评论和建议。此外,与中书省相对应,门下省还设起居郎二人,负责朝廷政事的记录和皇帝言行与诏令的记录整理。 为了便于决策活动的进行,中书、门下两省还分别设置一些下属机构与官职。其中较重要的有:中书省下属的集贤殿书院和门下省下属的弘文馆,这两个机构收藏有大量图书,具有皇家图书馆的性质,可供皇帝、宰相和其他官员参考。史馆,初属门下省,后属中书省,负责国史的修撰。符宝郎,属门下省,负责各种印鉴符节的掌管。 尚书省是唐代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在唐代初年,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为正宰相,因此尚书省既是朝政决策机构也是最高行政机构。但到唐中宗时,由于皇朝内部的权力再分配,尚书仆射被排斥于宰相之外,因此尚书省成为单纯的朝廷行政机构。唐代尚书省的总办公机构称为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其百僚之程式”。负责尚书省各类文书的审核、签发与存档,指导六部诸司工作。都省事务由尚书左右丞和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主管。而尚书省的长官左右仆射,在唐代中期以后,多成为授予大臣的荣誉职衔,并不具体负责尚书省日常事务。 尚书都省之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之下又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吏部主要负责官吏的铨选、考课、封爵和勋赏;户部主要负责户籍、土地、赋役、仓储和市易;礼部主要负责科举考试和礼仪、祭祀;兵部主要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刑部主要负责刑狱和财政审计:工部主要负责国家土木工程和屯田、水利。六部的长官为各部尚书,副长官为各部侍郎,而诸司的长官为各司郎中,副手为各司员外郎。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的任务,是上承皇帝和宰相等最高决策集团所颁布的诏令,把它们拟定为具体实施的政令,再颁发给朝廷的九寺五监及地方各府、州、县具体执行。另外,六部诸司还负责检查和处理朝廷各部门和地方府州向尚书省申报的一般行政事务。因此,朝廷的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以及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五监,实际上是接受尚书省指令的下级事务机构。正如唐代史学家苏冕所说:“九寺、三监……是王者之有司,各勤所守,以奉职事,尚书准旧章立程度以颁之。”九寺的长官称为卿,总称为九卿,其副手为少卿和丞。国子监的长官称为祭酒:都水监的长官称为使者;少府、将作、军器监的长官都称为监。九寺五监的职权范围,上承尚书省六部诸司,且与六部有大体固定的对应关系。按照唐代的“故事,诸司、诸使及天下州府有事,准令式合申省者,先申省司取裁”,“然后施行”。这里的诸司即指九寺、诸监、诸卫,省司即指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由此可见唐代前期尚书省在国家行政系统中的枢要地位。 为了使官吏系统有效而正常的运转,除了建立各种与决策和行政机构有关的制度外,还必须对各级官吏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为此,唐代承袭前代制度,建立御史台,以监督各级行政机构对国家政令的实施,以及对违犯朝廷法纪和律令的官吏进行纠举和弹劾,即“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唐代御史台的长官为御史大夫,副长官为御史中丞。唐代中期以后,御史大夫职位崇高,不常设置,御史中丞成为实际上的御史台长官。 御史台的下属机构是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任职,统称为三院御史。唐代规定,侍御史设置四人,主要职责为纠察弹劾百官和参与审讯重大案件,其中年资最深者一人,还负有处理御史台内部日常事务的职责。殿中侍御史设六人,主要掌管百官朝见皇帝的序列班次,以及负责京城左、右巡,纠察其管辖区域内的不法之事。监察御史设十人,主要负责“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职责更为繁多。但就监察御史的主要职责来说,以分察和分巡最为重要。所谓分察,是指监察尚书省六部,并可列席尚书省会议。分巡,是出使巡察地方州县,把各地的“长吏政俗、闾阎疾病、水旱灾伤,并一一条录奏闻”。从御史台的职权来看,虽然十分繁杂,但其主要职责仍然是对整个官吏系统进行监察和对不法官吏进行弹劾。 在唐代的朝廷官制系统中,中书、门下两省与尚书省六部、九寺五监、御史台一起,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朝政决策一执行一监察系统,是唐皇朝的核心机构。在这些核心机构之外,还有一系列辅助机构,多属皇家宫廷机构性质,直接为皇室宫廷服务。它们主要包括秘书、殿中、内侍三省和东宫官吏。其中前三个机构虽然也称为“省”,但其地位实际与寺监相等,其长官亦均称为“监’,副长官称为“少监”。 秘书省是掌管皇家图籍档案的机构,除设置监、少监和丞的官职负责省事外,还设立秘书郎掌管皇家的经史子集四部图书的抄写贮藏,校书郎负责校雠典籍。此外,负责天文历法的太史局(又称司天台),一度也属于秘书省管辖。殿中省下辖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负责皇帝的衣食住行与医药。内侍省则是宫廷宦官和宫女的管理机构。东宫官是皇太子的下属宫廷机构,其设置模仿朝廷的结构:其太子方师、太傅、太保(总称三太)和太子少师、少傅、少保(总称三少)是太子的导师,另设太子宾客作为太子侍从官,这些职官都没有具体职掌。设詹事府总管东宫官吏和政事,相当于中书门下和尚书省六部。设左春坊负责侍从规谏,相当于门下省之职,右春坊负责文书启奏,相当于中书省之职。此外,在左春坊之下设崇文馆,掌图书经籍;司经局掌校刊经史;典膳局、药藏局、内直局、典设局和官门局,负责太子的衣食住行。以上这些机构,与弘文馆、秘书省、殿中省大体对应。另外还设立东宫三寺,即家令寺、率更寺和仆寺,负责东宫具体事务的执行,也与九寺五监相对应。虽然东宫官职庞大繁多,但实际上多为闲职。 在文官系统之外,唐代还设有武官系统。由于唐代前期实行府兵制度,所以在朝廷设立十六卫。十六卫的名称,唐代前期变化甚多,到唐玄宗开元时方大体上固定为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右左威卫、右左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和左右千牛卫。其中前十二卫均管辖府兵,只有后四卫不辖府兵,负责京城和宫殿诸门警卫以及皇帝的贴身宿卫。每卫设大将军一人和将军二人统率,下有长史、录事参军总管各卫日常事务,仓、兵、骑、胄四曹分别负责俸禄、给养、考绩、宿卫、马匹、兵械等具体事务。十六卫直接统属于皇帝,但他们没有调兵的权力。需要命将出征时,一般由皇帝和宰相议定后,颁发诏令到兵部,由兵部再发下符契,与诏令一起同时颁下各折冲府或州郡发兵。除十六卫外,东宫官中还仿照十六卫建制设有十率府,各设率一人,副率一至二人统管,下辖一定数量的府兵,作为太子的禁卫部队。以上十六卫总称为南衙诸卫,因其官署均在长安、洛阳两京宫城之南的皇城内。 唐高宗时,由宫城北门玄武门禁军发展而来的北衙禁军开始兴起,逐渐取代南衙请卫的职能。南衙诸卫则由于府兵制的废弃,逐渐成为闲司,其长官大将军、将军也变为武官升迁的官阶,不再拥有实际职权。 最先设置的北衙禁军是左右羽林军,玄宗时设左右龙武军,肃宗时又设左右神武军,以上称为北衙六军,各设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三人统率。唐代宗时再以神策军列入北衙禁军行列,德宗以宦官任神策军左右护军中尉统率,因此神策军势力迅速发展,凌驾于北衙六军之上。唐代后期,北衙六军的大将军、将军等职也逐渐成为武官迁转的官阶,实际并无兵权。 唐代的地方行政系统,在唐代前期,采用州、县二级制。到唐代中期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同时出现了新的二级行政区——府。 州的长官为刺史,其下属僚佐主要有上佐、判司和录事参军。上佐指长史、司马,没有具体职事,辅佐刺史处理州事,但又往往成为安排闲冗官员的职位。因此唐代后期的中、下州一般都不置上佐之职。判司指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参军,与朝廷尚书省六部相对应,具体分管州的官吏考课、礼仪、赋税、仓库、户口、驿传、刑狱和工程水利筹各个方面的事务。录事参军则负责监察举劾本州六曹官吏,相当于朝廷御史台与尚 书左右丞的职责。此外,唐代的州级官员还有经学博士、医学博士、市令等,分别负责学校、医药与市场交易。 唐代县的长官为县令,下设县丞、主薄和县尉,作为主要僚佐。县丞是县令的副手,相当于州上佐;主薄负责勾检稽失,监察官吏,相当于州录事参军;县尉负责管辖诸曹吏员、追捕盗贼,相当于州判司。唐代最盛的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全国有府州三百二十八个,县一千五百七十三个,可见唐代地方官吏系统的庞大。 随着时间的发展,唐代的地方行政机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是府与道的出现。唐代把京都和曾作为陪都的州,为显示其地位的重要而称为府。府的设官与州相同,仅名称稍有变化,如其长官改称尹,副长官改称少尹等。此外,在边疆地区还设置都护府,以管辖广大边境区域,都护府的设官也与州相同,仅其长官称为都护与副都护。 道在唐代前期,是一种监察区。贞观元年(627),唐太宗“因山河形便,分天下为十道”。各道由皇帝不定期派巡察使或采访使巡视,监察地方官吏和了解各地情况。开元二十一年(733),唐玄宗“又因十道分为十五道,置十五采访使,检查如汉刺史之职”。唐代后期,道的长官观察使一般都兼任节度使,拥有军权,权力更大,形成大小不等的方镇。各个方镇管辖的行政区域也称为道,这样的道到唐宪宗元和时有四十七个。正如宋人洪迈指出:“唐世于诸道置按察使,后改为采访处置使,治于所部之大郡。既又改为观察使,其有戎旅之地,即置节度使。分天下为四十余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但令访察善恶,举其大纲。然兵甲、财赋、民俗之事,无所不领,谓之郡府,权势不胜其重。”道的长官的下属,有副使、行军司马、判官、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等一大批幕职官员。 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这些等级总称为流内官,为正式文武官员。此外还有流外九品,实际上已属于吏员,不属于正式官员的范围。官员的散官称号与品级大致对应,表示官员地位与资历高低,作为升迁的序列。 唐代的品级与散官还与官员服饰等级制度相联系。唐代规定,三品以上官服紫,四品、五品服绯(朱红),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服青。同时,唐代高级官员都有一个表示其身份的鱼符,以袋盛之,称为“鱼袋”。三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金饰之,称为金鱼袋。五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银饰之,称为银鱼袋。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zhidao.baidu/question/8953759.?si=1
唐朝官职
皇帝以下的官员主要是三省、六部、九卿。
1、三师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为三公。皆正一品。三师,天子所师法,无所总职,非其人则阙。三公,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亲王拜者不亲事,祭祀阙则摄。隋废三师,贞观十一年复置,与三公皆不设官属。
2、尚书省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领百官。其属有六尚书: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
六尚书:兵部、吏部为前行,刑部、户部为中行,工部、礼部为后行.(吏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户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礼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
兵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刑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
工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
3、门下省
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门下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侍中之职。
左散骑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左谏议大夫四人,正四品下。门下省有录事四人,从七品上。左补阙六人,从七品上;左拾遗六人,从八品上。
起居郎二人,从六品上。典仪二人,从九品下。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符宝郎四人,从六品上。
4、弘文馆
学士,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礼仪轻重,皆参议焉。
5、中书省
中书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令之职,朝廷大政参议焉。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主书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
6、秘书省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一人,从五品上。监掌经籍图书之事,领著作局,少监为之贰。
7、殿中省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五品上。监掌天子服御之事。
8、内侍省
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内侍四人,皆从四品上。
9、内官
贵妃、惠妃、丽妃、华妃各一人,正一品。掌佐皇后论妇礼于内,无所不统。
10、御史台
大夫一人,正三品;中丞二人,正四品下。大夫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中丞为之贰。侍御史六人,从六品下。簿一人,从七品下。殿中侍御史九人,从七品下。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
11、太常寺
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上。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总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诸祠庙等署,少卿为之贰。
12、光禄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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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三省六部”制度:
唐沿隋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同样是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的政务,同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确定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六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员外郎。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秦汉以来封建国家中央官制不断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备,分工较明确,是封建社会发展至成熟阶段的一个标志。
这些一直沿续到清代,基本上没有改变。但有一点与明清不同的,唐代的尚书省有一个总机构,名为“都省”,都省之中以左右丞及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分管吏、户、礼左三部,兵、刑、工右三部。左右丞处于行政监督地位,而左右司则兼有总务管理的性质。
唐代中书省(隋因避讳作“内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中书省与门下省,它们合称为两省或北省(尚书省称为南省),长官为中书令、侍中,开元时皆为正三品(代宗时升为正二品)。
中书省与门下省同秉军国政要,中书省掌制令决策,门下省掌封驳审议。凡军国要政,皆由中书省预先定策,并草为诏敕,交门下省审议复奏,然后付尚书省颁发执行。门下省如果对中书省所草拟的诏敕有异议,可以封还重拟。
凡中央各部、寺、监及地方各部门所呈上的奏章,重要的必须通过尚书省交门下省审议,认可以后,方送中书省呈请皇帝批阅或草拟批答,门下省如认为批答不妥,也可驳回修改。
唐太宗非常重视中书、门下两省在中枢政务机构中所发挥的作用,他曾多次称中书门下为“机要之司”。《资治通鉴》卷192记载:他于贞观元年十二月对群臣说: 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然驳正。
人心所见,至有不同,苟论难往来,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比来或护己之短,遂成怨隙,或苟避私怨,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国之政也。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唐代官制
唐朝官员的品级?
唐朝的官员品级
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三师) 太尉,司徒,司空(三公) 正二品 尚书令(一人),侍中(二人),中书令(二人) 从二品 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 正三品 六部尚书(各一人),门下侍郎(二人),中书侍郎(二人),御史大夫 正三品下 左散骑常侍(二人),右散骑常侍(二人) 从三品 国子祭酒 正四品上 六部侍郎,尚书左丞(一人),御史中丞 正四品下 左谏议大夫(四人) 从四品下 尚书右丞(一人),国子司业 正五品上 中书舍人(六人),国子博士 从五品上 六部各司郎中 正六品上 太学博士 从六品上 六部各司员外郎,国子助教 从六品下 侍御史,国了监丞 从七品上 左补阙(六人),右补阙(六人) 正八品上 监察御史 从八品上 左拾遗(六人),右拾遗(六人) 唐朝宫女制度承袭隋朝,设六局:尚宫局、尚仪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寝局、尚功局,管理宫中一应事务。 六局首席女官分别是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相当于后宫的六部尚书。 六局下面统领二十四司,各司女官分别为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司宝、司衣、司饰、司使、司膳、司酝、司药、司饎、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司制、司婇、司计。 六局之中司乐、司膳二司是每司各四人,其余二十二司,都是每司各二人。此外,各司之下各设典、掌以及宫正、阿监、彤史、女史等各级女官,这些女官各有品级、供给,她们分别管理著礼仪、人事、法规、财务、衣食住行等等各项宫廷事务。宫官是执事官,所以就不必讲究色、宠,只须挑选良家出身、才德兼备者即可。 太监的部分: 另外,还有一些工作是宫女们不能胜任的,于是就出现了由太监们充当劳力的如下机构: 掖庭局:主要负责掌握后宫簿籍; 奚宫局:负责管理后宫的疾病以及死亡; 内仆局:这个机构比较有趣,主要负责后宫的照明系统,当时的照明用具是蜡烛,所以他们就负责管蜡; 宫闱局:这个是最忙的部门,大致相当于今天的秘书处,事无巨细,全要操心,包括有掌扇、给使等等职务; 内宫局:类似于今天的财务部门,负责仓库及出纳。 内侍省 :除了这五大局外,皇宫里还设置了内侍省,共有内侍四人,内常侍六人,内谒者,监六人,内给事八人,谒者十二人,典引十八人,寺伯二人及寺人二人。他们作为太监的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考核宦官,保证向后妃们提供一流的服务。 唐皇朝的朝官制系统 唐代的朝政决策与执行机构是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总的说来,中书省负责发布诏令。中书省在唐代曾一度称为内书省、西台、凤阁和紫微省,长官中书令通常担任相职,参与军国大事的决策。其下属中书侍郎在唐代初期作为中书省长官的副手,在唐高宗和武后时,开始被任命为宰相。这种情况到安史之乱后成为惯例,因此中书侍郎在实际上也脱离了中书省的日常事务。 中书省最重要的诏令起草工作,唐代主要由中书舍人实际负责。中书舍人共有六员,还兼负宰相会议的秘书事务。由于起草诏令事关重大,实际上参与了军国政事,不仅需要较高的文学才能,也要有较好的政治才干,因此唐代十分重视中书舍人一职,其被视为文学之士担任的最高职务。此外,中书省还设置起居舍人二人以记录皇帝言行与诏令内容;通事舍人十六人以负责朝见礼仪和传达诏命;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和右拾遗各二至六人的谏官,以对国家政事提出批评和建议。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被称为东台、鸾台和黄门省。负责对诏令的审议与封驳,即拥有封还皇帝诏书和驳回臣下章奏的权力。这一职权唐代实际上主要由门下省官员给事中行使,给事中一般设置四人。门下省长官侍中和副长官门下侍郎通常兼任宰相之职。虽然对诏令照例进行审议并署名,但较少行使封驳职权。唐玄宗时,李乂任黄门侍郎(即门下侍郎),“乂在门下,多所驳正,开元初,姚崇为紫微令,荐乂为紫微侍郎,外托荐贤,其实引在己下,去其纠驳之权也”。可见门下侍郎行使纠驳权,由于职高望重,对中书省(紫微省)诏令的颁布有一定的牵制作用,以致中书省长官亦不得不有所顾忌。门下省和中书省一样也设置谏官,包括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和左拾遗各二至六人,以负责对朝廷各项决策的得失进行评论和建议。此外,与中书省相对应,门下省还设起居郎二人,负责朝廷政事的记录和皇帝言行与诏令的记录整理。 为了便于决策活动的进行,中书、门下两省还分别设置一些下属机构与官职。其中较重要的有:中书省下属的集贤殿书院和门下省下属的弘文馆,这两个机构收藏有大量图书,具有皇家图书馆的性质,可供皇帝、宰相和其他官员参考。史馆,初属门下省,后属中书省,负责国史的修撰。符宝郎,属门下省,负责各种印鉴符节的掌管。 尚书省是唐代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在唐代初年,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为正宰相,因此尚书省既是朝政决策机构也是最高行政机构。但到唐中宗时,由于皇朝内部的权力再分配,尚书仆射被排斥于宰相之外,因此尚书省成为单纯的朝廷行政机构。唐代尚书省的总办公机构称为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其百僚之程式”。负责尚书省各类文书的审核、签发与存档,指导六部诸司工作。都省事务由尚书左右丞和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主管。而尚书省的长官左右仆射,在唐代中期以后,多成为授予大臣的荣誉职衔,并不具体负责尚书省日常事务。 尚书都省之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之下又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吏部主要负责官吏的铨选、考课、封爵和勋赏;户部主要负责户籍、土地、赋役、仓储和市易;礼部主要负责科举考试和礼仪、祭祀;兵部主要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刑部主要负责刑狱和财政审计:工部主要负责国家土木工程和屯田、水利。六部的长官为各部尚书,副长官为各部侍郎,而诸司的长官为各司郎中,副手为各司员外郎。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的任务,是上承皇帝和宰相等最高决策集团所颁布的诏令,把它们拟定为具体实施的政令,再颁发给朝廷的九寺五监及地方各府、州、县具体执行。另外,六部诸司还负责检查和处理朝廷各部门和地方府州向尚书省申报的一般行政事务。因此,朝廷的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以及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五监,实际上是接受尚书省指令的下级事务机构。正如唐代史学家苏冕所说:“九寺、三监……是王者之有司,各勤所守,以奉职事,尚书准旧章立程度以颁之。”九寺的长官称为卿,总称为九卿,其副手为少卿和丞。国子监的长官称为祭酒:都水监的长官称为使者;少府、将作、军器监的长官都称为监。九寺五监的职权范围,上承尚书省六部诸司,且与六部有大体固定的对应关系。按照唐代的“故事,诸司、诸使及天下州府有事,准令式合申省者,先申省司取裁”,“然后施行”。这里的诸司即指九寺、诸监、诸卫,省司即指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由此可见唐代前期尚书省在国家行政系统中的枢要地位。 为了使官吏系统有效而正常的运转,除了建立各种与决策和行政机构有关的制度外,还必须对各级官吏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为此,唐代承袭前代制度,建立御史台,以监督各级行政机构对国家政令的实施,以及对违犯朝廷法纪和律令的官吏进行纠举和弹劾,即“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唐代御史台的长官为御史大夫,副长官为御史中丞。唐代中期以后,御史大夫职位崇高,不常设置,御史中丞成为实际上的御史台长官。 御史台的下属机构是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任职,统称为三院御史。唐代规定,侍御史设置四人,主要职责为纠察弹劾百官和参与审讯重大案件,其中年资最深者一人,还负有处理御史台内部日常事务的职责。殿中侍御史设六人,主要掌管百官朝见皇帝的序列班次,以及负责京城左、右巡,纠察其管辖区域内的不法之事。监察御史设十人,主要负责“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职责更为繁多。但就监察御史的主要职责来说,以分察和分巡最为重要。所谓分察,是指监察尚书省六部,并可列席尚书省会议。分巡,是出使巡察地方州县,把各地的“长吏政俗、闾阎疾病、水旱灾伤,并一一条录奏闻”。从御史台的职权来看,虽然十分繁杂,但其主要职责仍然是对整个官吏系统进行监察和对不法官吏进行弹劾。 在唐代的朝廷官制系统中,中书、门下两省与尚书省六部、九寺五监、御史台一起,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朝政决策一执行一监察系统,是唐皇朝的核心机构。在这些核心机构之外,还有一系列辅助机构,多属皇家宫廷机构性质,直接为皇室宫廷服务。它们主要包括秘书、殿中、内侍三省和东宫官吏。其中前三个机构虽然也称为“省”,但其地位实际与寺监相等,其长官亦均称为“监’,副长官称为“少监”。 秘书省是掌管皇家图籍档案的机构,除设置监、少监和丞的官职负责省事外,还设立秘书郎掌管皇家的经史子集四部图书的抄写贮藏,校书郎负责校雠典籍。此外,负责天文历法的太史局(又称司天台),一度也属于秘书省管辖。殿中省下辖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负责皇帝的衣食住行与医药。内侍省则是宫廷宦官和宫女的管理机构。东宫官是皇太子的下属宫廷机构,其设置模仿朝廷的结构:其太子方师、太傅、太保(总称三太)和太子少师、少傅、少保(总称三少)是太子的导师,另设太子宾客作为太子侍从官,这些职官都没有具体职掌。设詹事府总管东宫官吏和政事,相当于中书门下和尚书省六部。设左春坊负责侍从规谏,相当于门下省之职,右春坊负责文书启奏,相当于中书省之职。此外,在左春坊之下设崇文馆,掌图书经籍;司经局掌校刊经史;典膳局、药藏局、内直局、典设局和官门局,负责太子的衣食住行。以上这些机构,与弘文馆、秘书省、殿中省大体对应。另外还设立东宫三寺,即家令寺、率更寺和仆寺,负责东宫具体事务的执行,也与九寺五监相对应。虽然东宫官职庞大繁多,但实际上多为闲职。 在文官系统之外,唐代还设有武官系统。由于唐代前期实行府兵制度,所以在朝廷设立十六卫。十六卫的名称,唐代前期变化甚多,到唐玄宗开元时方大体上固定为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右左威卫、右左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和左右千牛卫。其中前十二卫均管辖府兵,只有后四卫不辖府兵,负责京城和宫殿诸门警卫以及皇帝的贴身宿卫。每卫设大将军一人和将军二人统率,下有长史、录事参军总管各卫日常事务,仓、兵、骑、胄四曹分别负责俸禄、给养、考绩、宿卫、马匹、兵械等具体事务。十六卫直接统属于皇帝,但他们没有调兵的权力。需要命将出征时,一般由皇帝和宰相议定后,颁发诏令到兵部,由兵部再发下符契,与诏令一起同时颁下各折冲府或州郡发兵。除十六卫外,东宫官中还仿照十六卫建制设有十率府,各设率一人,副率一至二人统管,下辖一定数量的府兵,作为太子的禁卫部队。以上十六卫总称为南衙诸卫,因其官署均在长安、洛阳两京宫城之南的皇城内。 唐高宗时,由宫城北门玄武门禁军发展而来的北衙禁军开始兴起,逐渐取代南衙请卫的职能。南衙诸卫则由于府兵制的废弃,逐渐成为闲司,其长官大将军、将军也变为武官升迁的官阶,不再拥有实际职权。 最先设置的北衙禁军是左右羽林军,玄宗时设左右龙武军,肃宗时又设左右神武军,以上称为北衙六军,各设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三人统率。唐代宗时再以神策军列入北衙禁军行列,德宗以宦官任神策军左右护军中尉统率,因此神策军势力迅速发展,凌驾于北衙六军之上。唐代后期,北衙六军的大将军、将军等职也逐渐成为武官迁转的官阶,实际并无兵权。 唐代的地方行政系统,在唐代前期,采用州、县二级制。到唐代中期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同时出现了新的二级行政区——府。 州的长官为刺史,其下属僚佐主要有上佐、判司和录事参军。上佐指长史、司马,没有具体职事,辅佐刺史处理州事,但又往往成为安排闲冗官员的职位。因此唐代后期的中、下州一般都不置上佐之职。判司指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参军,与朝廷尚书省六部相对应,具体分管州的官吏考课、礼仪、赋税、仓库、户口、驿传、刑狱和工程水利筹各个方面的事务。录事参军则负责监察举劾本州六曹官吏,相当于朝廷御史台与尚 书左右丞的职责。此外,唐代的州级官员还有经学博士、医学博士、市令等,分别负责学校、医药与市场交易。 唐代县的长官为县令,下设县丞、主薄和县尉,作为主要僚佐。县丞是县令的副手,相当于州上佐;主薄负责勾检稽失,监察官吏,相当于州录事参军;县尉负责管辖诸曹吏员、追捕盗贼,相当于州判司。唐代最盛的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全国有府州三百二十八个,县一千五百七十三个,可见唐代地方官吏系统的庞大。 随着时间的发展,唐代的地方行政机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是府与道的出现。唐代把京都和曾作为陪都的州,为显示其地位的重要而称为府。府的设官与州相同,仅名称稍有变化,如其长官改称尹,副长官改称少尹等。此外,在边疆地区还设置都护府,以管辖广大边境区域,都护府的设官也与州相同,仅其长官称为都护与副都护。 道在唐代前期,是一种监察区。贞观元年(627),唐太宗“因山河形便,分天下为十道”。各道由皇帝不定期派巡察使或采访使巡视,监察地方官吏和了解各地情况。开元二十一年(733),唐玄宗“又因十道分为十五道,置十五采访使,检查如汉刺史之职”。唐代后期,道的长官观察使一般都兼任节度使,拥有军权,权力更大,形成大小不等的方镇。各个方镇管辖的行政区域也称为道,这样的道到唐宪宗元和时有四十七个。正如宋人洪迈指出:“唐世于诸道置按察使,后改为采访处置使,治于所部之大郡。既又改为观察使,其有戎旅之地,即置节度使。分天下为四十余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但令访察善恶,举其大纲。然兵甲、财赋、民俗之事,无所不领,谓之郡府,权势不胜其重。”道的长官的下属,有副使、行军司马、判官、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等一大批幕职官员。 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这些等级总称为流内官,为正式文武官员。此外还有流外九品,实际上已属于吏员,不属于正式官员的范围。官员的散官称号与品级大致对应,表示官员地位与资历高低,作为升迁的序列。 唐代的品级与散官还与官员服饰等级制度相联系。唐代规定,三品以上官服紫,四品、五品服绯(朱红),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服青。同时,唐代高级官员都有一个表示其身份的鱼符,以袋盛之,称为“鱼袋”。三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金饰之,称为金鱼袋。五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银饰之,称为银鱼袋。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 唐制太子妻称妃太子之妾可设:良娣二人,正三品;良媛六人,正五品;承徽十人,正六品;昭训十六人,正七品;奉仪二十四人,正九品
唐朝官员是怎么分等级的?狄仁杰身为宰相怎么是正三品?
唐代官阶分为九品,有职官,勋官与爵官之分。通俗的说,职官是实际官职,代表手中掌握多大的行政权利。如尚书令、尚书、中书令、侍中等;爵官则表示地位比如亲王、郡王、国公、县公等;勋官则用来表彰军功或用来封有功人员的后人,如上柱国、柱国、开府仪同三司等。
唐代的官、阶、爵、勋等官非常复杂,我们知道清代官职主要是九品十八级,而唐从四品以后又有上下之分,一共有三十级。论述起来相当复杂,因此不多说了。 简单地说,唐代正一品大官是三师与三公,即太师、太傅、太保与太尉、司空、司徒。从一品是指太子的三师,这一品级上的官只是一种很高的虚衔,一般无实际执掌,并且不常设。换句话说只是在合适的时机,授给合适的人,而且每一朝被授的人员一但死亡或缺职后不再补充。所以这一品级的官职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只能表示被授人员地位的尊荣罢了。与此对应的爵位是亲王与郡王,勋官则无。 正二品的官位在唐初(至少在武则天时代前),只有尚书令,但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唐太宗李世民在当皇帝之前就当过尚书令,他从尚书令的位置上当了皇帝,所以后来的臣子谁也不敢担当这个官职。因此唐代尚书令这个官职一直空缺,印象中只有郭子仪曾被授予这个官职,但他还不敢接受。所以尚书令这个官有官名而无官职,而尚书令的佐官左右尚书仆射就成了尚书省的实际长官,他们的官职是从二品。尚书省是唐代最高行政机关,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 唐代是三省六部制,三省中的其他两省是门下省与中书省。中书省的长官是中书令(武后时改为凤台,长官为内史),门下省长官为侍中(武后时改为鸾阁),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侍从皇帝,因此两省长官与尚书左右仆射在唐初就形成了中央的决策机关,自然成了宰相。 后来,由于皇权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加强决策机关的实力,将三省长官之外的官员吸收进决策机关来,就出现了“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事”(所以狄仁杰是同凤台鸾阁三品平章事)这个官职。平章事就是平章军国重事,解释起来就是协助皇帝处理军国大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就是与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一样都是正三品。这个官职在唐以后成了实际的宰相之职。而仆射虽然是最大的官,但如果不被加上这个官职,也会被排挤出宰相之列,成了虚职。
唐朝官员如何从服饰上区分等级?
隋唐百官的服色有紫、绯、绿、青等。
唐太宗贞观年间定令:百官之服三品服紫色,四品绯色,五品浅绯,六品深绿,七品浅绿,八品深青,九品浅青,流外官及庶民服黄。 高宗上元元年(674)又进一步重申官服色:文武三品以上服紫色,四品服深绯,五品服浅绯,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庶人服黄。 官员袍服的质地、花纹、图案也有区别。七品以上官可以服花纹绫,五品以上官袍服的纹饰图案制作鲜丽华美,有雕、鹘、鱼、雁、花、草等动植物形状。如雕取意威武,雁取意行列有序。 据《唐会要·舆服》下记载,官员的袍服纹饰是:诸王饰盘龙及鹿,宰相饰凤池,尚书饰雁,左右卫将军饰麒麟,左右武卫饰虎,左右鹰扬卫饰鹰,左右千牛卫饰牛,左右豹韬卫饰豹,左右玉钤卫饰鹘,左右监门卫饰狮子,左右金吾卫饰豸。都督、刺史饰山形纹。 后来德宗时又规定:节度使以鹘衔绶带,取其武毅,以靖封内,观察使以雁衔仪委,取其行列有序。仪委,即委瑞草,简称瑞草。此种纹饰图案,各以文、武职掌而规定,时人称之为“袍花”。 唐代官员还有赐紫、赐绯,即唐以散官叙职位,职事官的品阶还不及三品、五品,为酬劳其勋劳,赐以三品、五品的官服以示殊荣。赐绯、紫之后,通常即可长期服用,直至告老退休。此外,又有借绯、借紫,即官员的职位低于三品、五品,可特予假借使用三品、五品官服。比如中央官出使外邦等,但职任满期后,必须缴还,仍恢复旧的官服。这种情况在唐前期施行较为正常,但是到了中唐以后,战争频繁,政府为酬赏军功,借绯、借紫的人很多。借而不还,也就长期服用形成风俗。官服之冗滥至唐末已达到了极点。
唐朝官员等级制度是怎么划分的~!唐朝后宫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先回后宫的等级制度。。。。
唐朝:皇后、贵妃、淑妃、贤妃(有时有德妃、惠妃)、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婕妤、美人、才人、宝林、御女、采女 根据唐制:皇后是皇帝的唯一合法的“正妻”。她母仪天下,是后宫“三千佳丽”的“第一名”。(李世民的头号老婆——长孙氏,就被封为文德皇后。) 皇后以下,才轮到形形色色的“小老婆”。按照品级,依次是:贵妃一名;淑妃一名;德妃一名;贤妃一名——这个档次归为“正一品”,称为“夫人”。(著名的杨玉环,民间称为“杨贵妃”——这并不是虚指,而是仅次于皇后的显位。) 夫人以下,依次为: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这个档次归为“正二品”,称为“九嫔”。(16岁的上官婉儿,最先倒在唐中宗李显怀里,她的名号便是“昭容”。属于地位略高的小老婆。) 九嫔以下,才轮到:婕妤九名——正三品;美人九名——正四品;才人九名——正五品。这27位,统称作“代世妇”。(鼎鼎大名的武则天,初入宫门,伺候李世民,她的名分是“才人”。显然,地位较为卑贱。后来搭上唐高宗这条大船,立刻荣升为“昭仪”。直到后宫争宠,武则天占了上风,永徽六年,被册立为皇后。) 接下来还有:宝林27名——正六品;御女27名——正七品;采女27名——正八品。总共81位。这个级别称为“代御妻”。(这是一个入门级别,大概偶被皇帝宠幸一次,有可能;至于专房擅宠,完全是白日做梦。皇帝跟前围着一大群花枝招展的美人,他早挑花眼了。甚至,把这些可怜的小女孩儿忘得一干二净了。) 以上都是记录在案、祖制认可的老婆。对于身体健壮、荷尔蒙旺盛的皇帝来说,如此庞大的美女队伍并不能满足他们膨胀无度的性欲,皇帝喜欢谁,总有不计其数的办法,比如,废除封号、打入冷宫等等手段,足以重新洗牌,形成“美人流水”、无休无止的局面。 ------------------------------------------------------------- 刺史 (每州一人) 上州:从三品 中州:正四品下 下州:正四品下 别驾 (一人) 上州:从四品下 中州:正五品下 下州:从五品上 长史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上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无 司马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下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从六品上 录事参军事 (一人) 上州:从七品 中州:正八品上 下州:从八品上 录事 (一至二人) 上州:从九品下 中州:从九品上 下州:从九品下 六曹参军 (各一人) 上州:从七品下 中州:正八品 下州仅三曹,从八品下 县 县令 (一人) 京县:正五品上 上县:从六品上 下县:从七品上 县丞 (一至二人) 京县:从七品上 下县:正九品下 主薄 (一至二人) 京县:从八品上 下县:从九品上 尉 京县:从八品下 下县:从九品下 录事 京县:从九品下 唐以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不足二万户为下州. 唐代之县,等别如下: 京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内者。 畿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外者。 望县:繁华重要之地 紧县:重要之地 上县:有六千户以上 中县:有二千户以上 中下县:有一千户以上 下县:不足一千户者 其它县不列品
唐朝三省六部官员品级
唐朝的官员品级
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三师) 太尉,司徒,司空(三公) 正二品 尚书令(一人),侍中(二人),中书令(二人) 从二品 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 正三品 六部尚书(各一人),门下侍郎(二人),中书侍郎(二人),御史大夫 正三品下 左散骑常侍(二人),右散骑常侍(二人) 从三品 国子祭酒 正四品上 六部侍郎,尚书左丞(一人),御史中丞 正四品下 左谏议大夫(四人) 从四品下 尚书右丞(一人),国子司业 正五品上 中书舍人(六人),国子博士 从五品上 六部各司郎中 正六品上 太学博士 从六品上 六部各司员外郎,国子助教 从六品下 侍御史,国了监丞 从七品上 左补阙(六人),右补阙(六人) 正八品上 监察御史 从八品上 左拾遗(六人),右拾遗(六人) 唐朝(129)官员(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