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公关人眼中的“强制对话”?
2020/08/02
时间如流水,一路向前,转眼间7月已过,8月到来。没有谁能留住时间,但努力的人能够把握时间。8月2号晚,我们迎来了第十三期闻道PR读书分享会。本次分享会的领读人是来自社会工作181班的朱佳文同学,她分享的文章是《Mandating dialogue?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s on differences between theory and practice》。
文献解读
01
研究问题
指导本研究的首要研究问题是:奥地利关系从业者在执行他们认为是对话的法律强制沟通时,是否论证了Kent和Taylor(2002)的对话原则?为了回答这个问题,目前的研究寻求以下问题的答案:
研究问题1:奥地利公共关系从业者在进行他们认为是对话的法律强制交流时,是否论证了对话的相互性原则?为什么或为什么不?
研究问题2:奥地利公共关系从业者在执行他们认为是对话的法律强制沟通时,是否论证了对话的接近性原则?为什么或为什么不?
研究问题3:奥地利公共关系从业者在执行他们认为是对话的法律强制沟通时,是否论证了对话的共情原则?为什么或为什么不?
研究问题4:奥地利公共关系从业者在执行他们认为是对话的法律强制沟通时,是否论证了对话的风险原则?为什么或为什么不?
研究问题5:奥地利公共关系从业者在执行他们认为是对话的法律强制沟通时,是否论证了对话的承诺原则?为什么或为什么不?
02
研究方法
为了深入了解奥地利公共关系从业者对强制对话的理解和运用,我们对该国公共关系从业者进行了个人半结构化访谈。同时本文采用Kent和Taylor(2002)的五项对话原则——互动性、接近性、风险、共情和承诺——作为分析框架。这五个原则反映了公共关系理论中对对话的规范理解,并提供了能够比较真正的对话概念和从业者所开展的强制沟通的概念的切入点。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明确强制沟通的特点,并对强制沟通和真实对话进行了直接的比较。
03
研究结果
综上所述,由奥地利公共关系从业者开展的依法授权的交流并没有体现出Kent和Taylor(2002)的对话原则。
🔷相互性:从业者将强制对话视为一种指导和控制利益相关者行为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寻求认可和接受参与者之间的相通性(相互性)。
🔷接近性:与接近性原则相反,受访者认为,他们所从事的强制性交流使他们能够在已经作出决定的情况下在没有商量余地的边界内工作。
🔷共情:尽管从业者们对利益相关者表达了某种程度的共情,但是这种共情被实现组织目标和目的的没有商量余地的需求削弱了。
🔷风险:风险和应对“奇怪的异类”(Kent & Taylor, 2002,第28页)和不同的声音被视为强制性沟通的必要方面,但要尽可能避免和缓和一些事情。
🔷承诺:一些从业者谈到希望与利益相关者公开交流时,表明了对承诺的兴趣,但这常常与隐藏组织议程的工作需要相矛盾。
结语
新的八月,愿我们每一个人将每日的闲暇,多分些给新拆的书卷,去遇见经典,遇见智慧,遇见良善,遇见那个眼里长着太阳,笑里全是坦荡的自己。闻道PR读书分享会,我们下期不见不散!
出品:闻道PR
排版:欧阳玉萍
供稿:欧阳玉萍
审稿:肖玉琴
责编:苗雨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