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明:陶寺文化对中国文明的贡献

15分钟前

  一 引    言

  位于黄河中游地区晋南的陶寺文化,在距今4300年~4000年前,进入了邦国,成为中国文明核心在中原形成的起点。苏秉琦先生最早关注陶寺文化与中国文明的关系,着眼于考古学文化因素与面貌的南北碰撞与融合,迸发出多元一体的文明火花,成为当时文化共识的“中国”。1989年,高炜先生发表了《陶寺考古发现对探讨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意义》,比较全面而系统地阐述了陶寺遗址在中国文明起源的地位与作用,他当时在认为陶寺类型文化(当时称龙山文化陶寺类型)为夏文化的前提下,从陶寺的物质文化、意识形态发展水平、墓地等级差别、中原最早的龙等方面,提出中国文明起源绕不开夏代历史,所以陶寺遗址的发现为中国文明起源和形成过程,提供了弥足珍贵的重要史料。侯毅先生从陶寺观象台、宫殿基址和墓地等级角度阐述了陶寺城址对中国文明形成的贡献,即陶寺进入了国家阶段。赵瑞民和郎保利先生则特别强调陶寺观象台观象授时的历法权利,是中原地区公共权利形成的一条可能途径。王克林先生认为,陶寺文化早期是尧、中期是舜、晚期是夏文化,是他所提出的“华夏文明起河东论”的重要依据。宋建忠先生以良渚与陶寺为着眼点,看中国历史南北格局的滥觞。韩建业先生以良渚、陶寺和二里头为关键节点,阐述早期中国文明演进之路。曹兵武、笔者、高江涛、王震中等也都从陶寺文化的国家社会形态来展示陶寺文化在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中的地位与作用。李伯谦先生则从陶寺文化在古国—王国—帝国这三个中华文明发展阶段中所处的王国阶段,以及陶寺文化继承了中原地区以王权为主、神权为辅的文明特征,提出了陶寺文化是中国文明的主脉。葛英会先生还从陶寺出土朱书文字“文尧”的角度,指出陶寺在中国文明起源探索中的重要性。在罗明提出陶寺中期王墓IIM22头端“豶豕之牙”用兵治国理念的启发下,高江涛先生提出陶寺文化的和合思想及其对后世统治理念的影响。

  上述学者,基本上是从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国家起源的角度,来看陶寺文化在中国文明起源和形成中的地位、作用及其贡献。还有少数学者则注意到陶寺文化从制度角度对中国文明的贡献。如在高炜先生龙山时代的礼制与葬制研究中,强调陶寺遗址出土资料,开始显现出陶寺文化在制度层面上对中国文明起源的贡献。笔者也曾提出陶寺文化的长度基元1尺为今公制25厘米的观点,涉及陶寺文化的度量衡制度探索。笔者还曾对陶寺文化用玉制度提出初步看法。

  从理论上说,人类文明可细分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以往国内外学者们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角度,分析陶寺文化在中国文明起源中的地位与作用及其贡献,获得了许多成果,从制度文明的角度分析却不多。虽然学者们或多或少地注意到了陶寺文化的国家社会性质,然而系统梳理和总结陶寺文化在制度文明方面对中国文明的贡献,研究很少。这是本文写作的初衷。下面,笔者试从都城制度、宫室制度、礼制建筑制度、府库制度、住宅的等级制、丧葬制度、礼乐制度、铜礼器制度发轫、天文历法垄断制度、度量衡制度、工官管理制度这几方面,总结和分析陶寺文化对中国文明主根脉形成的集成与创新性贡献。

  二 都城制度

  都城作为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宗教、文化中心,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说,必须依照一套比较完备的营造观念制度,才能够保证王权合天意、顺地利,稳定王基,巩固国家政权。都城制度的构成有城市形态、选址环境、指导规划的宇宙观等。

  1.都城的形态

  理想中的城市形态以方正为主流,都城形态更加追求方正,即便不是正方形,也更倾向于长方形或圆角长方形形态。这样方正的都城形态,更便于体现都城的端庄和威严,达到建筑心理学上的庄重和稳定的心理暗示。

  陶寺早期(距今4300年~4100年)的都城形态制度虽不成熟,但也初露端倪。陶寺早期宫城呈规整长方形,面积约13万平方米(图一)。

  宫城南侧为早期外城,系下层贵族居住区,北墙借用宫城南墙Q16,东墙Q9和南墙Q8另建,西墙至今尚未确定,遭到中梁沟严重侵蚀所剩无几。根据早期南外城北、东、南墙推测,该小城也大致为长方形,面积大约近10万平方米,与宫城形成“曰”字形结构,城址总面积近20万平方米(图一)。陶寺早期都城遗址总面积约160万平方米,但是没有外郭城,除了宫城和下层贵族居住区的南侧小外城呈长方形外,整个都城聚落由于缺乏外郭城而没有明确的形态概念,既不是纯粹的“单一性都城”,也不是典型的宫城—外郭城“双城制”,这表现出来都城形态制度尚未成熟。在都城规划制度理念上,似乎仅关注宫城“筑城以卫君”和外城保卫“下层贵族”,总之,城墙主要用于保卫贵族统治集团。保卫贵族的城东西两翼,是早期的平民居住区;宫城东侧为政府的仓储区;仓储区以东为早期王族墓地;早期遗址西北部的祭地“方丘”(IVFJT1)已经修建,可见在陶寺早期,虽然都城形制的制度尚未建立,但是作为都城的重要功能区要件业已出现了一部分。

图一 陶寺早期遗址平面图

  陶寺中期时,陶寺文化的都城制度成熟,表现为下层贵族居住区的南外城废弃而宫城保留,扩建出来巨大的外郭城,首先形成了宫城—外郭城双城制(图二),成为后世中国历代王朝都城的主流模式,也是北魏洛阳城开启的宫城—内城—外城三城制的基础模式,表明筑宫城以卫君、筑郭城以卫民的理念,在都城制度化的成熟。

图二 陶寺中期城址平面图

  如果说良渚城址、石家河城址有宫殿区与外城(实际为围堤)初显“双城制”模式的意识,石峁遗址早中期也是有皇城台宫庙区与外城(后来再加外城变为内城)“双城制”的意识,但毕竟没有形成典型的宫城—外郭城双城制制度。河南地区龙山时代城址已发现10余座,城址面积都不大,大多为单重城墙,属于比较典型的单城制,以卫君功能为主。海岱地区龙山时代城址大多数都存在二至三层圈围防御设施,却是先后关系,城址持续扩大,应当是单城制不断扩张的结果,其中是否存在小城与大城并存使用的情况,尚待今后的考古发掘来确定。由目前考古发现的资料可见,宫城—郭城双城制,是在龙山时代陶寺中期文化内成熟的。

  河南新砦城址晚于陶寺文化,具有双城制的倾向。新砦遗址所谓的“外壕”,仅在遗址的北边有一道,没有构成封闭的环壕,因此其功能存疑,至少不能作为遗址的最外围的防御设施。内壕两侧均未发现城墙遗迹,却包围着长近百米的“大型浅穴式建筑”,发掘者认为是“墠”“坎”类礼制建筑。虽然对该建筑的功能尚存在不同认识,但是新砦内壕之内包围着大型建筑,应当大致不错,换句话说,内壕保卫的是宫殿区。新砦城址是城墙与护城河配套,包围在内壕的外围,总面积约70万平方米。所谓城墙仅剩帮埝式夯土墙基础,没有一寸地表以上墙体的存在,且夯土质量极差,以致考古学界部分学者否认新砦城址城墙的存在。我们认为,新砦遗址的帮埝城墙基础之上,很有可能有土坯墙体,因此新砦外城应该是有城墙的,质量很差、干密度很低的帮埝式夯土墙基,不仅是护城河内坡的护岸设施,更是为了解决土坯墙体的黄土湿陷而同时要减轻自重而为之。我们进一步推测,如果新砦内壕两侧的生土湿陷等级为I级,也就意味着可以不做地基处理便砌筑土坯墙,则内壕内侧原本也有可能存在土坯墙体,如此推测不误,则新砦城址有可能存在宫城城墙,那么新砦城址也是典型的双城制,有可能从陶寺文化借鉴而来。不过,由于平地起建的土坯“宫城城墙”拆毁之后不可能留下任何痕迹,因此判断新砦是否真正存在宫城城墙,只能通过检测内壕两侧生土地基的黄土湿陷系数来间接验证,如果湿陷系数为I级,则有可能不做墙基槽换土处理。因而,新砦城址存在“双城制”的可能性,但需要进一步求证。

  河南巩义花地嘴遗址最繁盛时期与新砦遗址大致同时,或称之为“新砦期”,残存面积约30万平方米,发掘者认为遗址残存面积是原面积的四分之一。该遗址发现四道环壕,有地穴式或平地起建小房子、祭祀坑等。尽管部分学者认为花地嘴环壕遗址与“太康失国、少康等昆弟五人须于洛汭”历史传说有关。但是,花地嘴遗址核心区并未发现大型建筑,所以该遗址的功能一时难以判定,至少不是典型的双城制。这意味着河南地区在新砦期仍未形成“双城制”都城制度。

  当然,目前也不能完全排除新砦期新砦遗址已经有双城制,而花地嘴因功能不同而没有采用双城制这种可能性。从地望上看,花地嘴遗址确实与《尚书·五子之歌》记载的“太康失邦,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比较吻合。《五子之歌》称:“太康尸位,以逸豫滅厥德,黎民咸貳,乃盤遊無度,畋於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窮后羿因民弗忍,距於河,厥弟五禦其母以従,徯於洛之汭。”从上下文意看,昆弟五人与太康母亲等待太康的洛汭不是国都,应该是田猎的行营,核心建筑为临时性建筑的可能性较大,所以花地嘴遗址核心区并未见明确的大型建筑。也就是说花地嘴环壕聚落不大可能建有永久性的宫城。

  二里头遗址情况比较复杂。宫城东、北、南墙平地起建,没有基槽,说明这片区域的黄土湿陷系数不大,完全不做地基处理。宫城西墙有基槽,但是残深0.38~0.54米,总之基槽不深,同样说明二里头遗址所在地片的黄土湿陷并不严重。无论怎样,二里头遗址存在宫城是确凿无疑的。二里头遗址一直没有发现外郭城,许宏先生认为二里头遗址是“大都无城”最早的典范。但是,仍有学者坚持认为,早于二里头遗址的陶寺城址有外郭城,晚于二里头遗址的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都有外郭城,所以不能排除二里头遗址原来有外郭城的可能。假如我们考虑到二里头遗址所在地区黄土湿陷级别最低,无需地基处理,平地起建外郭城墙体,正如二里头宫城东、北、南墙一样,却采用了陶寺和新砦的夹心土坯墙的做法修筑外郭城,那么经过商汤灭夏政局变革,拆毁二里头外郭城夹心土坯墙体的政治报复,是十分有可能的,导致二里头外郭城荡然无存。由于没有二里头外郭城墙地基处理基槽残留,于是考古学家永远也找不到二里头的外郭城墙存在的物证。但是,我们注意到,二里头遗址曾经出土过火土坯,证明我们对于二里头外郭城墙体系土坯的推测,有一定的根据。基于此,我们认同二里头遗址原本是有外郭城的推测,那么二里头遗址应该是接续陶寺城址成为中原地区第二个典型双城制的都城遗址。接下来是偃师商城、郑州商城的双城制,将都城双城制制度基本固化。

  殷墟洹北商城属于花园庄期,晚于郑州商城,早于洹南小屯遗址的主体年代,也继承了宫城、外郭城的双城制,尽管有可能先建宫城后建外郭城,但是时间间隔不久。洹北商城的宫城有夯土基槽,深仅1米左右,地表以上部分的墙体仅剩两层,厚约0.35厘米,所以学界对洹北商城的宫城城墙认识比较一致。然而,为何周长约2600米的宫城城墙地表以上部分仅存两层夯土、高0.35米?我们认为其实洹北商城宫城城墙地表以上墙体原本就夯筑了两层夯土,再上部分就改为了夹心土坯墙,所以才会破坏得如此彻底且一致。

  对于洹北商城的外郭城城墙的认识,学界却一直存在较大的质疑。原因在于北墙、西墙、东墙基槽内,均在底部或内侧先填土成为所谓的“内槽”,再其上或其外侧夯筑基础成为“外槽”,均未见地表以上部分墙体。南墙基槽甚至未见夯土,均为填土甚至有淤土,所以部分学者认为洹北商城所谓的外郭城城墙就是被废弃填平的“方壕”。假如我们明白黄土湿陷地区的建筑地基处理换土法主要目的是解决黄土湿陷问题,而不直接涉及地表建筑体的承重荷载问题,比照陶寺遗址和新砦遗址类似的墙基槽地基处理方法,便可以推知,洹北商城的外郭城地基处理也是通过换土、减轻地基垫土(包括内槽填土和外槽夯土)的自重,从而阻隔城墙地基受地表水下浸,解决黄土湿陷,地表以上部分墙体很可能也是夹心土坯墙。据此我们认为,洹北商城外郭城原本是有地表以上墙体的,并非没有建成。

  殷墟小屯遗址的繁盛期晚于洹北商城,许多学者认为是洹北商城遭遇巨大火灾,使得统治者决定将都城中心南移至洹河南岸,紧邻洹河。小屯遗址发掘90年了,从未发现宫城城墙和外郭城城墙,都城模式与洹北商城“完全不同”,殷墟的发掘工作者认为,“正是吸取了(洹北)疏于防火的深刻教训,小屯宫殿才临河而建,并精心设计,处处防火。而由于洹河边特殊的地理位置,已无法满足再建城墙的需要,这可能是殷墟没有城墙最主要的原因”。实事求是地讲,这是发掘者面对严酷的考古发现现实无奈的说辞。所谓“洹河边特殊地理位置”,地处平原,没有什么实际地貌障碍阻止建设宫城城墙。对于前期24平方千米、后期发展至36平方千米的的洹南殷都,洹河更不能成为妨碍外郭城城墙建设的地理阻隔。

  根据美国著名城市形态理论大家凯文·林奇的理论,城市的城墙不仅具有防御、空间阻隔控制的物质性,边界、合围、关口等空间形态在心理学上的作用仍不可小觑,“这些形态是表现权力的冷酷工具,用来使一部分人屈服于另外一部分人,……这是因为它们表达了人们内心深处的不安情绪。这些形态确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安全感、稳定感、永恒感,一种威严感和自豪感”。按咱们中国本土的话说,就是君臣尊卑、城乡差别、国野之分的象征必须有一个物化的边界作为载体,这就是城墙与城门。这种建筑空间心理学上的暗示功能,长期被人们忽视。林奇甚至认为:“城市最早可能是由于象征性而建造的,后来才是为了防卫的需要。”因此,在洹南殷墟作为都城200余年时间内,整个都城不建宫墙和外郭城,既不符合“祖制”(偃师商城、郑州商城、洹北商城都是双城制),也有违都城城墙建筑空间心理象征意义的通则。有一种解读的方案,那就是洹南大片局域的黄土湿陷性很低,几乎可以不做地基处理便可平地起建夹心土坯墙。小屯宫殿区的夹心土坯宫墙很可能沿宫殿区周边“大灰沟”内侧而建,1975年在小屯村北发掘了两座半地穴式房基,废弃堆积中发现大量经过火烧的类似土坯的建筑材料。洹南的外郭城也有可能用夹心土坯墙建造。由于均未做墙基处理,所以一旦平地起建的夹心土坯墙被拆毁,曾经的城墙便了无踪迹,考古学家永远也找不着城墙存在的证据。由是,我们从逻辑上推测,洹南小屯殷都,原本应当是有宫城与外郭城城墙的,只不过是夹心土坯墙,仍然延续了洹北商城的双城制。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曾经猜想,从商代开始,夯土城墙与夹心土坯城墙并存,夹心土坯城墙的弱点逐步显现,很可能是因为出现一种新的破城技术,导致到西周时期,夹心土坯城墙彻底退出中国城墙建筑历史舞台。新近胡洪琼女士研究认为,殷墟出土的原被视为“旗鐏”的“铜异形器”,应当是攻城冲车上装置的“破门器”。大致与殷墟同时的古代亚述,便有金属头攻城槌车队进攻城墙的图像资料。这一解读,可以回答我们对于商代出现新的破城技术的猜测。殷墟边缘出土的这件青铜“破门器”,全长59、口径25厘米,重约17千克,如果装在冲车上,不仅可以用于冲撞城门,如果冲撞夹心土坯城墙,恐非难事。

  西周时期中央王朝国都的考古资料甚少,基本情况不明。东周时期各诸侯国都城考古资料显示大多采取宫城—郭城双城制模式,但是宫城与郭城相对位置比较多样,有宫城居于郭城中的,有宫城与郭城分离的,还有宫城与郭城并列的。秦汉时期随着帝国中央集权的强化,都城制度在宫城—郭城模式中更加强调宫城。北魏洛阳城开始出现宫城—内城—郭城三城制。如果说从单一城址,经双城制发展到三城制,与中国国家社会组织和王权发展进化程度符节相合,那么陶寺文化中期双城制的制度化,便是中国都城制度发展史中最重要的中间环节。

  2.都城内部功能区划制度

  学术界普遍认为,中国古代都城是古代国家的政治统治中心、经济管理中心、军事指挥中心、文化礼制活动中心,所以我们曾提出中国早期城市或都城的九项指标:①规整的城市形态。②排他的宫庙区(甚至宫城)的存在。③排他的王族墓地。④排他的祭祀区。⑤官营手工业作坊区。⑥政治宗教寡头垄断的大型仓储区。⑦初具规模的规范的道路系统和城门系统。⑧明确的城市布局规划理念。⑨多样性的都市文化面貌。前八项可以从聚落形态考古的角度来探讨,最后一项属于特殊的考古学文化的范畴。其他学者也提出过类似的都城考古基本要素。其中宫城或宫殿区、王族墓地、祭祀区、官营手工业区、大型仓储区、道路与城门系统都与都城内功能区划有关。布局规划理念则是功能区划在宇宙观层面上的反映。迄今中国考古发现,都城功能区划最为齐备的史前都城只有陶寺遗址。陶寺中期城址不仅有宫城、王陵区、祭天祭地的礼制建筑区、大型仓储区、工官管理的手工业区,而且还有普通居民区。今赵王沟-中梁沟在四千多年前是陶寺中期大城的中央“纪念性”大道,东南起自外郭城的东门(今毁于赵王沟头),西北抵至外郭城西门(今中梁沟剖面,图二)。这恰恰表明,陶寺文化中期,都城内功能区划开始形成制度。也就是说,作为一国之都,在功能区划上应该具备上述要素。诚然,中国古代都城布局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其后世的发展变化,已有学者备述,在此不再赘述。

  3.都城建筑规划的宇宙观指导理念的制度化

  首先,陶寺都城的选址在宇宙观上,以夏至晷影1.6尺地中标准为圭臬,再根据实际政治中心迁入临汾盆地的需要,再结合塔儿山主峰春季四千年前3月16日和秋季10月31日早上日出判定宗教节日需求,决定了选址。从此之后,“王者居中”的观念被用于都城选址及建筑规划指导并被制度化。这种观念,影响到早期夏文化的都邑聚落登封告成王城岗和禹州瓦店,不过是将地中标准从晋南的1.6尺晷影改变为伊洛地区的1.5尺或1.48尺。杜金鹏先生则对二里头夏都规划有专论,非常明确二里头遗址王者居中的王都选址政治观念。这一制度在《周礼》当中表述最明确。《周礼·大司徒》说大司徒的职责之一便是“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此处的“王国”就是指王都,也就是说,建都是必须用圭表测影的方法,确定地中,以做到“王者居中”。因为中国古人认为地中是沟通天地的唯一通道,只有占据地中,才能“以绍上帝”。所以“王者居中”的都城规划宇宙观为正统思想服务而制度化,影响十分深远。

  偃师商城仍然占据洛阳地中的核心区域。郑州商城作为商王朝早期最大的都城,向嵩山东北麓偏移,纬度与洛阳基本相同,夏至晷影的地中标准,郑州与洛阳差别不大,说明商王朝早期也是认同洛阳地中的观念,只是不那么严格局限在洛阳地中核心区,而似乎更青睐嵩山文化圈天下之中的大观念。足见,商代早期也认同在地中建都的意识形态。

  商朝中期的洹北商城和晚期的殷墟,远离了洛阳地中和嵩山文化圈,于是殷墟卜辞中常有“王立中”即圭表测量,很可能也还是为了反复演示地中测量,不断宣传殷墟为“地中”的正统性。商王将“地中”意识形态强行套在殷都,“王者居中”的意识形态没有变。

  西周中期《何尊》铭文“宅兹中国”,是迄今出土文献中最早出现“中国”二字,从上下文看,显然是指周王“宅于成周”,也就是西周初年的东都洛邑。通过《史记·周本纪》并结合《尚书·召诰》、《洛诰》、《康诰》、《书序》文献线索,梳理出周成王时营建成周洛邑的大历史背景,周人认同的洛邑为天室之位,是夏朝故居,这里就是中国。武家璧先生还梳理出周成王时营建成周洛邑的大致过程。周成王七年三月,召公奉成王之命,先到洛汭周居“相宅功位”,就是看洛汭周居的风水,并用正朝夕法定正南北方向,五日而成。召公定洛汭周居的正方向后之次日,周公抵洛,再次相宅,既定宅,即开工建设洛邑。历时九个月完工,经历夏至、秋分、冬至等重要节气,因此只有周公才有可能最早践行“土圭”圭表测影法,以“求地中”“致四时”等。当然这已经是“边施工、边论证了”,显然是为了确定成周的正统地位的政治需要寻找理论依据。东周时期,诸子百家虽然许多政治理念不尽相同,但是对于王者居中的制度的认同却是一致的。《管子·度地》曰:“天子择中而处。”《荀子·大略》曰:“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此处的“礼”就是制度。《吕氏春秋·慎势》说:“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北魏洛阳城、隋唐长安城、北宋开封城、明清北京城,虽不再特别强调都城选址的“地中”标准,但是用都城“中轴线”串联宫城的方式,来表达对“王者居中”传统制度的尊重。

  4.都城的轴线制度

  由于双城制的形成,导致先秦时期,一些宫城或宫庙区的轴线与都城外郭城的轴线重合,汉以后历代继承了这一制度。而这种都城轴线制度也肇端于陶寺中期都城遗址。

  陶寺宫城与外郭城均为正北偏东45°。武家璧先生分析认为,陶寺都城建立之初即“辨方正位”,以北极星“立极”,确定整个都城的“指极线”,就是真北。在城中心点做“中轴线”与城墙垂直,这就是“建中”。陶寺的中轴线从外郭城中心点出发,经陶寺观象台,指正东南。所以陶寺城址的指极线和中轴线是分离的,后世中国古代都城的指极线和中轴线基本是重合的。我们认为,陶寺都城确实存在两条轴线,一条轴线便是赵王沟—中梁沟陶寺中期外郭城纪念性大道,与武家璧先生所谓的“中轴线”重合。这条轴线将陶寺中期外郭城分为北(上)南(下)两大部分(图三),“上城”主要被宫城、国库仓储区、王族墓地和观象祭祀台礼制建筑区占据。“下城”被手工业区和普通居民区所占据。显然这条轴线确实有着功能分割的作用,表达“君臣(民)尊卑”。但是,陶寺宫城内核心建筑基址IFJT3上前后主殿的开间和朝向,显然面向正西南225°。加之宫城的正西南朝向,决定了以王族墓地中先王为表征的“祖先”在宫城的“左侧”,祭地的社坛即“泽中之方丘”(IVFJT1~IVFJT3)在宫城的“右侧”(图二),表达了最原始的“左祖右社”的轴线制度理念。所以我们不否认武家璧先生提出的陶寺真北指极线,然而我们认为陶寺都城真正的中轴线贯穿了宫城与外郭城,即穿过外郭城中心点的北偏东45°的中轴线。宫城虽位于这条轴线靠后部,但是在外郭城中“左右对称”(图三)。

图三 陶寺中期都城轴线示意图

  可见,尽管陶寺中期都城有两条轴线呈“十”字交叉状,但是毕竟形成了明确的都城轴线观念。这些轴线形成都城规划制度,为君臣尊卑王权服务,为祖先天地宗教礼制服务。

  二里头都城遗址,以宫城及宫殿基址方向为基准,可以判定二里头遗址的中轴线大致在磁北352°~357°之间,应该是趋向真北或磁北“指极线”。即使二里头都城遗址井字形大道将其“外郭城”区划为“九宫格”模式,这条轴线趋于指极线的中轴线串联了铸铜作坊区、绿松石作坊区、宫城、祭祀区,充分表明了这条中轴线不仅在二里头遗址左右居中,而且功能区上占据核心地位。显然,二里头都城遗址的中轴线基本上就是指极线,从陶寺都城偏45°角的“十字”双中轴线,改变为指极线性的单一中轴线,大致趋于正南北方向,被后世都城一直沿用。

  三 宫室制度

  宫室制度是宫城与宫殿或宫庙制度的总称。宫城和宫殿是国都的功能核心,也是国家政权最核心的建筑,所以宫室制度更多地趋向制度化、政治化、规范化、礼仪化,艺术化仅作为辅助。国家社会的成熟,必将催生都城的宫室制度。陶寺宫城及其城内的夯土基址考古发掘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但一些宫室制度已初露端倪。

  1.宫城制度

  宫城的建设,先于外郭城。也就是说,在制度上,宫城建设优先,“卫君”优先。正是由于这样的“宫城建设优先”的制度,才使后来历代从宫城到郭城的营建,都遵循郭城要适应宫城的总体规则。

  从正统观念上说,王者不仅要居中,而且要讲求中正,因此宫城应当有规整的形态。陶寺宫城有规整的长方形。后世的宫城形态的主流是规整或比较规矩的长方形或方形。

  正是由于宫城的方正形态,更容易确定整个宫城的中轴线。这条轴线自然而然地成为后一步营建的外郭城的轴线。宫城对于外郭城而言,很可能不一定占据郭城的四维四向之中正,但通常位于外郭城中轴线上,仅前后移动。前文已述,陶寺宫城便位于这条轴线靠后部,奠定了此后宫城轴线与外郭城轴线制度化设计。

  尽管陶寺宫城内部布局,尚未形成主体建筑(或正殿)位于宫城的中轴线上这样的制度,但是,陶寺宫城内,已经形成了宫殿建筑群布局的制度。陶寺宫城内,经钻探发现了有十余处大小不等的夯土基址,几乎占据有除池苑水面之外的宫城内大部分空间。至少可知陶寺宫城内部是遍布宫殿建筑群的。

  陶寺宫城北墙Q15中段部位的“南门外”沟,继续作为南河向宫城引水的渠道。经过钻探大致了解在宫城内北部靠近北宫墙一带有大片砾石层和静水淤积层自然堆积,怀疑是宫城内积水的低隰之地,存在池苑的可能(图一),主要用于消防、景观和微环境调节,从此形成了宫城池苑制度。偃师商城内池苑便位于宫城内北部,郑州商城的宫殿区位于城内东北部,而池苑又位于宫殿区的东北角。这些宫城内池苑面积都不大。至安阳殷墟,池苑则大大增加了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位于洹河南岸宫庙区的西部,此时宫城池苑的景观功能成为了第一位。汉及以后的宫城规模更为扩大,宫内池苑面积巨大,成为娱乐休闲景观用水的主体,同时还赋予了求仙祈寿的象征功能。陶寺宫城在陶寺晚期重建时,在南宫墙Q16的偏东处、正对核心建筑IFJT3的部位,增建了一座“南东门”,带有东西两阙基址,平面如同一对足尖外撇的靴子,中间为甬道。其形制颇类东周时期曲阜鲁国都城南东门。已有学者对于中国古代都城门阙遗址的形制与制度,做过很好的学术总结,认为中国考古发现最早的门阙实例为东周曲阜鲁故城的南东门,属于A型阙门。也有学者分析认为,殷墟乙二十一建筑基址为宫殿区门阙建筑,是当时所知最早的门阙建筑。然而,殷墟乙二十一建筑基址即便是“门阙”,也是汉代独立门阙即B性阙门之先河。早于东周曲阜鲁国都城东门、晚于陶寺宫城南东门的例子,是河南新郑望京楼商城东一城门,实际上是一座向内“凹”的反向门阙,阙与墙体相联属。可见,陶寺宫城南东门阙的发现,将宫城高等级礼仪性门阙制度的先声推到了陶寺文化晚期。我们推测,陶寺宫城晚期的门阙建筑,有可能受到石峁皇城台门址的启发,将南墩台移至“广场南墙”东端,将北墩台置于“广场北墙”东端,将门前“广场”压缩成甬道,就变成了陶寺宫城南东门阙门。尽管如此,我们目前还是认为陶寺宫城南东门仍是中国考古发现最早的成型的阙门,属于部分学者分类的A型阙门。

  2.宫殿制度

  陶寺宫城内核心建筑基址IFJT3总面积约8000平方米,时代为陶寺中期。该建筑群组是在一个满堂红夯土基坑之上,建筑整体大台基,再沿着本基址的轴线,由西南向东北分别布置了前广场、前殿、中广场、后殿等单体建筑。陶寺宫殿的这种在完整台基上建造单体建筑群的做法,虽然在二里头宫城内以四合院形式(如二里头1号、2号、6号宫殿)或多进院落的形式(二里头3号宫殿)出现,但是都遵循了陶寺宫殿同一夯土台基上修建一组建筑群的规制,并且这组建筑群必须以主殿和庭院(小广场)为核心,增加廊庑、门塾等,使宫殿建筑群更加复杂。

  陶寺的核心宫殿建筑基址IFJT3仍在发掘揭露过程中,其功能属于寝殿还是朝堂抑或是宗庙,一时还难以判断。从二里头宫城开始,宫殿与宗庙的建筑功能开始明确分离,如二里头1号宫殿为外朝即大朝正殿,2号和4号宫殿为宗庙。杜金鹏先生通过分析认为,殷墟宫殿区甲组建筑基址群主要功能为“寝宫”,乙组建筑基址群主要为“朝堂”,丙组建筑基址群主要为“社坛”,丁组建筑基址群主要为“宗庙”。这种宫、庙分离的宫室制度是否起自陶寺,尚且存疑。有待今后陶寺宫殿基址更多的发掘研究结果来回答。

  陶寺核心宫殿建筑IFJT3前殿虽然仅剩柱网结构,但是,尚保留殿堂的规模与结构信息。该前殿柱网共残留三排18个柱洞及柱础石。南排柱洞现存7个,推测东南角还应有个柱洞被毁,因此共8个。中排柱洞现存三个,推测正西边还应有一个柱洞被毁,故共4个。北排柱洞现存8个,但是ZD15与ZD19有打破关系,可能有替换关系,同期使用可视为一个柱子,再推测西北角还应有一个柱洞被毁,因为北排柱子在使用时期也应是8个,与南排柱子对应(图四)。IFJT3前殿柱网东西长跨度23.5、南北柱间跨度12.2米,柱网覆盖面积286.7平方米。

图四 陶寺 IFJT3 前殿柱网结构图

  许宏先生曾提出二里头宫殿基址尺寸蕴含着明确的宫室建筑规制,虽然长度与面积均大于陶寺IFJT3前殿,但是宽度都在10.5~13.1米之间(表一),陶寺IFJT3前殿的南北宽度接近二里头宫殿南北长度的中位数12.5米。

表一 二里头宫殿基址南北宽度表

注:据许宏《最早的中国》第100 页《二里头文化晚期大型建筑基本数据比较》改制

  偃师商城D4号宫殿主殿南北宽约11.8米,5号宫殿上层建筑主殿南北排柱网之间跨度距离约11.5米,均接近12米。足见,夏商时期宫殿基址主殿建筑的跨度在12米左右,也应属于实际的宫室营造制度。只有如此大的跨度,才能体现出主殿的宏大与巍峨。

  陶寺IFJT3的清理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陶板残片,复原可知为平行四边形,经分析我们认为是陶板瓦。近年来,陕西神木石峁皇城台出土了与陶寺几乎同期的半筒状的“筒瓦”若干片。2017年陕西延安芦山峁遗址也出土了大致与陶寺同期的半筒状筒瓦和槽形板瓦。似乎都不是陶寺平行四边形板瓦的直接源头。二里头遗址2005VT111④A所出的“陶水管”应是半筒状筒瓦,很可能来自6号宫殿基址南庑房顶,形制更类似芦山峁的筒瓦。尽管如此,陶寺宫殿板瓦的使用,应该是开创了中原地区宫殿屋顶用瓦制度的先河,虽然陶寺宫殿的板瓦的制造与使用,有可能受到石峁和芦山峁的大型建筑板瓦或筒瓦的启示。

  3.凌  阴

  陶寺宫城内中期核心建筑IFJT3夯土基址北部,下压一处陶寺早期凌阴坑状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总深约9米。坑中心有长方形储冰池。储冰池内有木桩栈道便于冰块的存取。栈道连接冰窖南侧之字形夯土坡道。顶部原来很可能有草拌泥顶盖顶,以用于保温。《周礼·天官冢宰·凌人》的记载,充分表明了凌人掌储冰的礼制职能,所以凌阴本身虽然不是宫殿,但是作为宫廷生活和礼仪生活的必备设施,用于王、王后、世子们的饮食保鲜、祭品保鲜、贵族停尸、夏季赏赐贵族颁冰等等,当然可作为宫室制度的组成部分。偃师二里头宫城内1号宫殿背后的所谓大墓H80,很显然是一座旱井,完全可以用于藏冰,即冰窖。杜金鹏先生则推测,偃师商城宫城内北部池苑冬季可以凿冰,纳之池苑南侧的大型圆形或方形、口部带柱洞的凌阴内。考古发现能够明确判断的凌阴建筑有凤翔秦雍城东周凌阴、郑韩故城战国凌阴、汉长安城长乐宫5号建筑等。尽管汉长乐宫5号凌阴建筑已从坑状凌阴进化为地面建筑,但是宫城内设置凌阴的宫室制度,一直传承。

  4.东  厨

  陶寺宫城内核心建筑IFJT3外侧东南角约50米,我们曾发现过一处陶寺中期小型夯土基址,大约200平方米,东边接到宫城东墙Q10上。该建筑基址南侧有一个椭圆形的陶寺中期坑,挖在生土上。坑北壁上有一串竖窑,大约有四至五个。我们清理了三座,其中两座已经严重破坏,另一座IY7保留最好,分上下两层。上层为窑室,直径40厘米左右,高度只有60厘米,下层为火室。这些竖窑发现的时候,都在坍塌的窑室或火池抑或是储灰坑里发现有被烤过的石头。所有竖窑最大的特点有十字型镂空火道。上部窑室正面开一个窗口,用作取放物品的窑口。窑窗口的周缘比较光滑,但局部附着有泥块,很显然是经过封窑的。这种竖窑是直焰窑,火焰直接灼烧陶器坯,极易烧流陶器,废品率极高,不能用于烧制陶器。所有窑室里都出烧过的石头,表明这些竖窑首先是加热石头的。所以我们怀疑应该是把这些石头架到竖窑十字形镂空火道上来烧热,烧热之后把火室里的明火撤掉,把包裹着掺有佐料的泥皮肉块,放到石头上,封上窑,用石头的热量将肉焖熟,类似“叫花子鸡”的做法,更像新疆的“馕坑肉”制法。准此我们判断,这个200平方米的夯土基址及其南侧操作坑边上的一串烘焙竖窑炉,应该是陶寺宫城内的宫廷厨房。

  杜金鹏先生分析认为,二里头一号宫殿的东厨、二号宫殿的东厨都分别在各自夯土台基上的东边,偃师商城的一号和六号宫殿则从殿堂的夯土台基上独立出来成为“庖厨”,西周的东厨见于岐山凤雏甲组基址。杜先生认为,东厨制度在秦汉时期已经定型,后代沿袭不改。随着陶寺宫城内东厨的发现与确定,东厨制度显然肇端于陶寺中期。

  四 礼制建筑制度

  一个都城的礼制建筑,应当是“国家祀典”的场所和建筑载体。有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秦统一之前,祭祀的随意性很强,祭祀的内容非常庞杂,看不出“国家祀典”的影子。秦代在制定“国家祀典”制度方面,迈出了第一步。汉代以后逐步完善。其实,也未必尽然。

  尽管先秦时期的祭祀行为制度化的确没有秦汉时期强,祭祀内容确实十分庞杂,但是作为一个国家,宗教祭祀的核心大权必定要有,而且掌握在君王手中。《礼记·王制》说:“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大祖之庙而七。”虽然这天子七庙和昭穆排列制度过于理想化,但是,不论是二里头宫殿遗址群还是偃师商城、殷墟小屯宫殿遗址群中,必定包含有祭祖的祖庙,即使是不同的学者对具体的宫殿功能认识有所不同。《礼记·王制》又说:“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社稷皆大牢。”《礼记·郊特牲》云“家主中霤而国主社”。《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称冬至日在地上之圜丘祭祀天神、夏至日于泽中之方丘祭祀地神,亦恐非全系无稽之谈。足见,天子必然有天地之祭,因为作为国王,只有掌握了天地祖先大神甚至包括重要山川的祭祀大权,才能彰显君权神授的正统性与合法性,这就是当时的“国家祀典”。如果说红山文化牛河梁与东山嘴庙、坛、冢可视为“准国家级”的天地祖先祀典建筑遗存但与“都城”无涉,那么良渚遗址的瑶山和汇观山祭坛,据其对于冬至夏至春分秋分日出日落观测功能而判定其祭天的功能,足以证明这两个祭坛应当是良渚都城的祭天礼制建筑,是国家祀典的建筑载体。

  石家河城址西北角的邓家湾遗址,发掘者认为是屈家岭文化的祭祖场所。但是张万高先生则分析认为,邓家湾出土的屈家岭文化的陶筒形器应是陶社主,所以是石家河城址的社坛。而石家河城址外东南部的罗家柏岭遗址,应当是肖家屋脊文化的郊天祭日的圜丘。

  总之,史前时期在国家政权出现后,由君王掌控的“国家祀典”已经存在,主要内容与《礼记·王制》和《郊特牲》所谓的“天子之祭”和“国之祭”大致相同——天、地(社)、祖先,相应的礼制建筑也出现了,唯制度化程度比较低,表现为宫殿中的“朝堂”与“宗庙”并非泾渭分明,甚至有可能合二为一;天坛、地坛(社坛)的位置与形制并无一定之规。

  然而,我们可以看到,从陶寺文化开始,郊天祭日的天坛位于都城的东南角,呈半圆形,象征着盖天说的天体形态;而祭地的“泽中之方丘”即社坛,则位于城外西北,开创了中原地区后世王朝都城祭天的圜丘在都城南郊、祭地的“泽中之方丘”在北郊符合阴阳之意的礼制建筑制度。二里头遗址的祭祀区设置在宫城外北侧,以规模不大的坛、墠建筑为主,具体是祭祀天地还是祖先,尚无从判定。秦汉之后,随着宗庙从宫殿中分离出来,社稷坛也从地坛中分离出来,以宫城为核心,真正形成的“左祖右社”的制度。都城礼制建筑制度,从物化载体的角度,体现出国家祭祀制度的基本构架,天、地、祖先是其中最核心的内涵,而陶寺文化已经出现了天、地国祭制度化的开端。

  五 府库制度

  陶寺的王权直接控制的仓储区即国库位于宫城的东南,早中期一直沿用。仓储区面积并不太大,1000多平方米。目前虽然没有发现仓城城墙遗迹,但是仓储区周边钻探发现好像有空白隔离带。这个区域里,除了大型窖穴,没有其他任何遗迹。窖穴都是锅底坑状的,小的直径有5米,大的直径有10米,深度都在4~5米。多数窖穴锅底形的坑底都有一些石头。有的窖穴发现还有门洞。在这个窖穴的门洞的正上方地面,我们还发现一个小的白灰面房子,直径大约1.5米,看着就像岗哨一样,守着出入口,很显然有严密的守卫设施。这个大型仓储区,不附属于任何家族,也不附属于任何贵族,所以它应该是王权直接控制的、一个国家的储藏和行政设施。所以它应该是一个国库。

  窖穴在中国史前时期的各等级的聚落中均存在,但是除良渚遗址和陶寺都城的仓储区为独立的区域之外,其他遗址的窖穴几乎都包含在居址之内,附属于住房,主要功能是家户自有的窖藏设施,并非王权垄断或国家行政仓储设施。

  诚然,陶寺的“国库”仓储区或许不是中国史前时期最早的国家仓储。良渚遗址莫角山东坡H11出土炭化稻谷约1.3万千克,发掘者认为是宫殿区内仓失火后倾倒在此处的粮食,但是内仓的位置在何处,没有线索。莫角山南池中寺地点也发现了大量的炭化稻谷,估计约19.5万千克。池中寺台地上发掘出3座良渚文化房基台,每间约300~500平方米,但不能肯定就是粮仓。基于此,我们认为陶寺的国家仓储区是目前考古发现可以确定最早的国库建筑设施,也意味着国库设施作为国家行政设施制度,即国家税收与备战备荒和再分配的制度保障,在陶寺文化早期和中期已经成型。

  尽管二里头遗址的国库仓储区尚待考古发掘确认,但是偃师商城的府库早已得到了考古确证。偃师商城II号建筑群位于城内西南隅,距宫城不足100余米,是一座有围墙包围的大院落,约4万平方米。院内大型排房整齐排列,发掘者分析认为是国家级的府库。汉长安城内的武库位于未央宫和长乐宫之间,主要用于存储国家的武器装备。汉代洛阳城府库没有发掘,推测在洛阳城上东门内、永安宫北,东汉时期该武库转为中央武库。而西汉时期国家的重要粮仓则设置在都城以外漕运或粮食转运节点处,如陕西华阴的京师仓、凤翔西汉仓储建筑遗址、河南新安函谷关仓库遗址等。隋唐洛阳城则有皇城东北、圆璧城以东的含嘉仓城,均为粮食窖穴,当为国库粮仓。从元大都至明清北京城内,粮仓与府库建筑更加发达,虽多数遗迹湮没难考,但是还有部分旧址或地名保留。

  六 住宅的等级制

  陶寺都城遗址在“阳宅”方面已凸显住宅的等级制度。陶寺早中期君王住在宫城里,生活起居在高于地面的台基的宫室内;宫城内使用期间,垃圾坑(灰坑)很少。下层贵族住在下层贵族居住区,住在经过满堂红基坑处理的半地穴式“两套间”里,住宅周围有活动的空场,总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贵族居住区使用期间,垃圾坑较多。普通居民住在普通居民区当中,房屋绝大部分为单间半地穴式房子,很少量的平地建筑,室内面积10至25平方米多见,垃圾坑到处都是,居住环境十分脏乱。陶寺中期更将普通居民区驱赶到距宫城西南约1千米远的今中梁村一带,远离宫城。统治者通过空间控制权力,彰显君民尊卑的礼制观念。

  普通居民区内更有一些窑洞式民居,甚至有地坑院式的窑洞群。陶寺乡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还有许多村民居住在所谓“冬暖夏凉”的窑洞里,但是80年代之后,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纷纷盖起地面建筑瓦房并入住,放弃窑洞,因为窑洞居住形式最大的弊端是采光差与压抑感,所以当地村民只要经济条件允许,一定会放弃窑洞,入住地面建筑。参考陶寺当今的民族志资料,我们有理由推测,陶寺文化时期,居住窑洞的人应当是普通居民中的“更下等人”。准此,陶寺文化显然已经建立起从地下窑洞→无基坑半地穴式单间→地面建筑单间→有基坑半地穴式套间→台基宫殿这样一套立体空间表象的“居住等级制度”,通过这样的制度,保障王权高高在上的物化表象。

  此外,在建筑材料方面,陶寺都城也有着比较明确的等级制度。比如,陶寺宫殿有板瓦,外墙立面有刻画白灰墙皮装饰,殿内墙有蓝铜矿颜料刷的墙裙,殿内陆坪的白灰厚度达1~5厘米,质量之高类似今天的瓷砖。经木炭树种检测,陶寺宫殿使用木柱主要以侧柏为主,栎木和松木都占有很大比重,而IFJT3前殿柱洞残留炭化木块为松木,据此推测陶寺宫殿建筑的柱子和梁主要为侧柏、松木,檩、椽等用栎木。陶寺宫殿柱子据柱础石直径复原为30厘米左右。

  下层贵族住宅和普通居民的住宅,绝不使用板瓦、刻画墙皮、墙裙,白灰地坪质量差,且厚度均不超过1厘米,多为0.4~0.5厘米,是真正的茅茨土阶。陶寺晚期宫城沦为普通工匠居民区后,所用木材以栎木为主,松柏数量不多,且不排除样品中还包含早中期宫殿建筑废弃后残留的炭化木块。柱洞直径多在10~15厘米,20厘米少见,绝不见30厘米。

  夏商时期都城内建筑等级资料比较丰富者当属安阳殷墟。殷墟的宫殿建筑无疑是最高等级的,均为夯土台基。王室成员的住宅皆为地面建筑,多呈矩形,多开间,面积较大,大多在100平方米以上。殷墟宫庙区外围的族邑居址中的贵族住宅,虽然也做满堂红基坑处理,地面式建筑,但是面积要小很多,在50平方米左右。族邑居址中的平民住宅以地面建筑为主,也有少量半地穴和地穴式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还有一部分窝棚式的建筑。西周时期以沣镐为例,客省庄与马王村一带共发现夯土基址14座,有可能是丰京遗址的宫殿区所在,是贵族居址。而丰京遗址内还分布着大约5片普通居民区,房子与垃圾坑混杂,大多为深土窑室或浅土窑式建筑,与贵族的夯土台基住宅有着天壤之别。秦汉至明清,尽管民居随着时代变迁、文化的融合而不断变化,但是,宫殿、庙坛仍建筑于夯土台基之上,规模宏大,使用高等级的建筑材料包括木材、砖瓦、石材,追求富丽堂皇,庄严宏伟。而普通民居则以院落式平房为主流,黄土高原地区民居仍保留大量窑洞式建筑,建筑装饰材料名贵程度远不及宫殿、庙坛,追求家居舒适。这种维护君臣尊卑、官民有别的建筑等级制度的精神实质,自陶寺文化确立之后,被一直传承至明清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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