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鸿雁传书的日子(六)
读大三时我曾起草一份择友条件寄给父母,有热心邻居据此搭桥联系沐沐春风的家长,可惜没有结果。工作后我又从日记中誊抄一份单独保存,1987年10月在爱妻的要求下附于第八封信中寄给她看。即便在当年看也有些迂腐,现在的年轻人恐怕更难以理解了。好在今天是愚人节,拿出来就当给大家提供一个乐子吧。
总纲:
处女(最好没有谈过恋爱)
一、必备条件
1.讲礼仪。不论何时何地不得对长辈无理,对长辈指派之事,应竭力而为之,若确属不可为之事,应择时善言妥为解释。在长者面前不应有脾气,有受长辈委屈而无怨之义务;
2.勤劳,会过日子。有应付家务琐事的能力,会一般的剪裁技术和较好的烹调技艺,生活用度有计划;
3.待人处事较开朗大方,会处理问题,遇事冷静,外在感情含蓄,举止稳重,做人不俗,无家庭妇女作风;
4.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传染病、遗传病,无家庭遗传病史,近亲无畸形。
二、应具条件
1.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适当的工作(非文艺、体育工作者,非地质勘探、石油采矿人员,非乘务员及其他流动性工作人员);
2.城市人家,家庭经济负担较轻(最好不是多子女家庭中最小者或独养女);
3.六十年代生人(最好在62年以后),身高最好在1.62—1.67米之间,身材适中,长相较好,有一定文化教养;
4.衣着朴素大方、整洁美观,不追求华丽、时兴、洋装等(无穿透明裙、超短裙等恶习),性格非开放型;
5.出生后近亲中(包括本人)无人受法律制裁或政纪处分,热爱祖国,有政治头脑及见解,有事业进取心。
三、补充条件
1.最好懂一点音乐、体育知识,懂一点婴幼儿心理学、卫生保健学,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关系一旦确立,爱情应该专一,双方平等,真诚相待,做事讲良心,讲道德;
3.家长间恩爱,结发夫妻,且体型不过分难看,不过分嗜烟酒,家庭生活和睦,邻里有人缘,家人通情达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