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基本技能手册》

1 检验员的职责和权限

1)检验员的四大职责

a)鉴别------按检验文件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b)把关-----对不合格品进行把关,没有评审放行的手续,不能放行;

c)记录----对检验的结果进行记录

d)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报告,特别对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告。

2) 检验员要作好三大员

a)质量宣传员

向员工宣传产品质量的重要性,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b)工艺辅导员

对员工特别是新员工做好工艺辅导,协助解决工艺问题;

c)工艺纪律监督员

监督工艺的执行,维护工艺纪律,保证产品质量。

3) 检验员的特殊授权

1)产品放行权

  根据检验员的能力和岗位要求由企业的最高领导者或品管部主管应对检验员授予明确的书面的产品放行权。除非另有授权,授权的检验员不能超越其权限,其他人也不能随意代替其权限。

2)产品评审处置权

  根据检验员的能力和岗位要求由企业的最高领导者或品管部主管应对检验员授予明确的书面的产品评审和处置权。除非另有授权,授权的检验员不能超越其权限,其他人也不能随意代替其权限。

2  检验员的能力要求

1)应 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掌握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2) 应了解受检产品的质量特性的形成和变化的专业知识,过程检验人员应掌握过程加工的要求;

3) 会正确使用与本人检验有关的量具仪器,了解其精度和调整要求,熟悉掌握测量方法和测量技术;

4)身体好,感官能力能满足检验要求;

5)具有良好的事业心和职业道德,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受外来因素影响检验和结果的判定;

6)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遇事能耐心解释,不急燥;

7)受过专业教育培训,取得资格认定,特殊岗位还需获得国家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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