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提高口才的逻辑?那你必须要掌握这些诡辩的知识

我们跟别人打交道,都需要同各种各样的人沟通。这一切都要借助语言这个工具。

问题时,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些人的言谈,他们的横蛮无理和强词夺理,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

有时候道理明明在我们这边,这些人可以用各种理由去批判客观存在的情况;或者我们明知道他们在胡说八道,却总是不知道怎么去反驳他们。

例如当我们在讨论现在的工资很难跟得上高昂的房价时,突然有个人插嘴进来:“说这么多干什么,反正你们又不买起房子!”这真的让人气上心头,这跟我们讨论的话题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就是所谓的“诡辩”了。

一般来说,我们说话都需要按照逻辑思维的原理去组织语言的,只有这样,我们说出来的话才会给人合情合理的感觉,反之就是胡言乱语。

而逻辑的基本原理,只有四个:

1,同一律;

表明一个事物只能是其本身,不能明明是A却说成不是A,人就是人,而不是汽车,不是树木。

2,排中律;

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一个事物,它要么是存在的状态,要么是不存在的状态,不会存在中间状态。你是在听音乐就是在音乐,不是在听音乐就不是在听音乐,不可能既听音乐,又没有在听音乐。

3,充足理由律;

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这个原理也可以称为因果原理。它体现的内容,就是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的根据。例如你之所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是因为你的父母。

4,矛盾律;

在同一个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是那样,相互矛盾。这个原理可以是看作是同一律的延伸。同一时间,你不能既在家吃饭,又在电影院看电影,这两者必定有一个是假的。

这四个基本的逻辑原理,指导着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尽量做到说话有根有据,合情合理,给予人可信赖感。

但是,如果有人没有按照这些逻辑思维法则去说话,或者有意地跳出这些逻辑法则去跟别人沟通,那这样就很容易形成“诡辩”,从而起到刁难别人的作用。

想要提高自己的口才,以免受别人的无理攻击,及时反驳对方,你必须要识别和掌握一些“诡辩”的技巧。

什么是诡辩?

亚里士多德说过,诡辩是似是而非的推理。

但这个定义还是比较模棱两可。于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就直截了当地给“诡辩”下了一个相对准确的定义:

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从这个定义就可以知道,“诡辩”涉及三个要素:

1,论题虚假,即论题不合乎事实和真理;

2,论据虚假,即论据不合乎事实和真理;

3,论证方式错误,即论证中采用的推理方式无效。

这样就很明白了。

所谓“诡辩”,就是故意违反逻辑规律和规则的要求,为错误论点做辩护的各种似是而非的论证。

可以说,诡辩就是有意把真理说成错误,把错误说成真理的狡辩形式。我们经常听到的“颠倒黑白”、“倒果为因”就是属于诡辩的运用。

习惯诡辩的人,不管他们谈论什么样的虚假事实,尽管可以拿出很多所谓的“证据”和“理由”来,但这些证据和理由,往往是经不起推敲的,至少通过正常的逻辑思维方式,是无法成立的。

这些人,只不过是用自己的揣测或者主观的观点,将那些虚假的东西合理化,再用一些片面化的证据,做些歪曲的论证,给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用一个故事说明。

几个学生请教苏格拉底什么是诡辩。

苏格拉底就说:“有一天,我家来了两个客人,一个人很干净,一个人很脏。我请两个客人洗澡,你们说,他们中间谁会洗澡?”

学生说:“当然是脏的那个人!”

苏格拉底说:“不对,是干净的人。因为他养成了洗澡的习惯才让他成为干净的人,脏的人没有这个习惯。”

“对哦,是干净的人才洗澡!”学生明白了。

“不对,其实是脏的人洗澡,因为既然他身上脏了,自然需要洗澡。”苏格拉底又说。

“对的,脏人应该洗澡。”学生说。

“错了,两个人都洗了。因为干净的人有洗澡的习惯,脏的人有洗澡的需要,当然两个都洗澡了啊!”苏格拉底如是说。

“有道理,看来两个人都洗了。”

“不!恰恰相反,两个人都没洗。因为脏的人没有洗澡的习惯,而干净的人又没必要去洗澡。”

学生糊涂了:“到底谁洗澡呢?”

苏格拉底说:“这就是诡辩了!”

诡辩是正常推理的大敌,是一种具有欺骗性的说话方式。

当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把自己的意思转达给他人时,或者去说服别人时,往往都会涉及到一点诡辩。只要不过分,诡辩是允许正常存在的。

但是,懂得识破诡辩的伎俩,就可以让我们在跟别人的交谈当中,掌握主动权,而不是任由他人运用诡辩刁难我们,让我们“有理说不出”。

这就是学习诡辩的重要性了。

认清诡辩的逻辑

想要破解诡辩,首先要认清楚,诡辩的推理形式。

虽然在外表上、形式上,诡辩好像是通过正确的推理方式得出某个结论,但只要仔细分析,就知道言语当中违反逻辑规律的漏洞。

诡辩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是从核心原理去分析,常用的诡辩方式,大概有以下几种。

想要真正击破诡辩,首先我们要掌握这些诡辩手法。

第一,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是在辩论当中,最常用的一种诡辩形式,不管是利用语言效果,还是利用文字上的歧义,甚至利用语境的多样性,核心手法都是违反了同一律的逻辑思维法则。

如,一位老师讲述中国近代史,向学生提出一个问题:“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到孙中山这个人呢?”

某位学生站起来回答说:“老师,我根本就不认识孙中山。”

这就是利用同一个词语,表达不同内涵而产生的诡辩。老师提问中的“认识”,是表达“知道这个人存在”的意思,而学生回答中的“认识”,则是指“交往过”或“彼此有过接触”的意思。

这就犯了偷换概念的意思。

第二,含糊其辞。

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明确的原则,论点含混不清,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做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这就会导致“含糊其辞”。

例如你问一个双重国籍的人“爱不爱国”,对方答道:“我当然爱国,我永远爱我的祖国!”这样说就很难给人一个确切明白的感觉,到底是爱两个国家,还是爱其中一个是祖国的国家呢?

这种回答,就很容易为自己辩解。

第三,虚假预设。

所谓虚假预设,就是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构建一个不存在的预设立场,去论证错误的论题。

例如有人跟你说:“你现在还经常骗女生吗?”这就是一个建立于虚假论题之上的问题。

发问者预设了一个论题“你以前是经常骗女生的人”,他把这个论题隐含在这句问话当中。不管你怎么回答,如果这句话被别人听到,都会认为你以前是一个“渣男”。

第四,循环论证。

循环论证指的是用来证明论题的论据,本身的真实性需要靠论题来证明的逻辑错误。如:

你问一个胖子:“你为什么长得这么胖?”

胖子:“因为我吃得多啊!”

你:“那你为什么要吃这么多?”

胖子:“因为我这么胖,需要吃这么多啊!”

用“吃得多”作为“长得胖”的理由,然后又用“长得胖”作为“吃得多”的理由,一直循环,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第五,机械类比。

这类诡辩,就是把具有一些表明性质相同或相似的对象拿来类比,而实际上两者的根本性质并不相同。

但是类比时,却将两者的其他属性视作相同,以此推断出另一个对象也有这个对象的某种属性。如:

一位妈妈跟五岁的孩子说:“宝贝,你都五岁了,要自己一个人睡了。”

孩子抗议说:“那为什么爸爸这么大的人,怎么不自己一个人睡呢?”

孩子把母子关系与夫妻关系放在一起比较,两者性质根本不同,乍听之下,孩子真的很会“狡辩”啊!

第六,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是指,故意用不充足的根据当做充足的论据去论证,以个别情况片面地概括所有情况的诡辩方式。

例如你和朋友到一座陌生的城市游玩。在斑马线等红绿的时候,发现有一个行人还没等到红灯转绿灯,就径自横过马路。你朋友说:“这座城市里的人,素质也不怎么样嘛!”

这就是以偏概全了。毕竟一个个案,不足以论证整体。

当然,除了这几个诡辩手法,还有自相矛盾,断章取义、以人为据等形式,这些都比较容易理解,再次不再赘述了。

如何拆穿诡辩?

当有了对诡辩形式的认知,我们就具备条件去对付诡辩了。

在能够识别诡辩的前提下,我们可以针对对方的诡辩形式,进行相应的驳斥或者反击。

其中,有四个常用的方法,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对付诡辩。

方法一,澄清概念。

在概念上玩游戏,是诡辩者最常用的伎俩。例如这个例子:

老师:“今天我们来温习昨天教的减法。比如说,如果你哥哥有五个苹果,你从他那儿拿走三个,结果怎样?”

学生:“结果就是,哥哥肯定会揍我一顿。”

这个学生就把“结果”的从“剩下多少”这个概念,转换成“情况怎样”这个概念。

有时这个偷换概念,也可以是变成“偷换论题”。如:

甲:“你认为,踢足球和打冰球,哪个球门比较容易攻破?”

乙:“我们自己球队这边的球门!”

乙的回答,就是把问题从“对方哪个球门容易攻破”转换成“本方球门容易攻破”的话题之上。

也就是说,按照逻辑思维反推,其实乙的回答是针对问题“打球,对方的球门和本方的球门,哪个容易攻破”,而不是针对甲的那个问题。这就是“偷换论题”。

只有我们懂得如何识别这些言语中的“诡计”,我们才能够予以反驳和还击。

方法二,列举反例。

在轮边中,当对方以偏概全、轻率概括,推出某种虚假的结论时,只要列举出与之相反的具体事例,就可以把对方驳倒。

例如在发现澳大利亚的黑天鹅之前,17世纪之前的欧洲人认为天鹅都是白色的。但随着第一只黑天鹅的出现,这个不可动摇的信念崩溃了。所以,黑天鹅的存在,寓意着不可预测的重大稀有事件,它在意料之外,却又改变着一切。

当别人信誓旦旦地说某件事是这样这样,那么直接列举出相反的例子,就能够起到反驳的作用。

方法三,以毒攻毒法。

用对方的逻辑去反驳对方,就是所谓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例如一个小男孩去面包店买面包,发现面包比平常小很多,于是对老板说:“这个面包怎么这么小啊?”

老板说:“这样你拿起来就方便了嘛!”

小男孩知道老板在诡辩,于是留下一块钱就离开了。老板赶紧喊住他:“嘿,你的面包没有给足钱啊!”

小男生:“对的,这样你收起钱来也就方便了。”

“仿造”对方的逻辑,以此反驳对方,往往是十分有效的方法。

方法四,直接揭露。

当你意识到对方在诡辩的时候,最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指出对方言语中的问题之处,然后举例反击。

不管对方用什么形式的诡辩,他们都有相应的漏洞。例如前文问胖子为什么会胖这个例子,当你意识到胖子的回答并没有实质的内容,你就可以直接指出对方这样回答的缺陷,让对方有更准确的方式去回答。

这样就能够“釜底抽薪”,让对方的诡辩连根拔起。

所以,当我们遇到诡辩的时候,千万不要慌张,注意寻找诡辩的矛盾之处,然后运用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就可以揭露对方“虚假”。

这样,我们才能在言语沟通当中,取得主动权,从而让自己的口才变得更有说服力。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