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一首诗透露了他人生一大爱好,和文学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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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心中,李白一直是一个伟大诗人的形象,正所谓“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杜甫评价)李白的诗足以惊天地泣鬼神,所以流传至今,让无数后人瞻仰。有人大胆预言:李白死后万年,他的诗仍将会被后人所熟知。

今天我们不讨论李白诗的艺术价值,我们通过一首诗来窥探李白人性中的另一面,那就是“侠”

这首诗叫《侠客行》,是李白44岁游齐鲁一带时所作,全诗是这样的: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这首诗主要讲的是战国信陵君“窃符救赵”的故事,高度赞扬了里面两位义士,一个叫侯嬴,一个叫朱亥,通过他们,李白充分表达了自己对侠客以及侠义精神的崇拜之情。

有人会奇怪:李白没事儿写这玩意儿干啥哩?这与李白的侠客情节和他踏上的齐鲁大地有关系。

李白其实并不是一个文绉绉的书生,相反,他是一个很有英雄气概的铮铮男儿。李白从小就尚武,特别喜欢耍剑。李白自述:“十五好剑术……高冠佩雄剑……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从这些不难看出:李白是一个充满血性的人,剑不离身,随时准备和人一决雌雄的感觉。

李白的一个晚生魏万(魏颢)甚至这样描述李白:“少任侠,手刃数人”。如果按照现在的标准判断,李白年轻的时候就构成杀人罪了。

真难想象,“诗圣”李白竟是这样一个有性格的人,其实这不仅限于他,这和唐朝尚武的风气有关。唐朝人基本都带有一定的战斗基因,这和宋朝截然相反,所以李白这种现象在唐朝不算奇怪。

另外,自古齐鲁多豪杰,当李白踏上这片土地后,不由得就想起了历史上著名的一些侠士,一时心潮澎湃,才会做出以上这首诗。

李白心中的“侠”是一种精神,一种信仰,有能力不求回报地去帮助比自己弱小的人,匡扶正义、替天行道。这和世面上鱼龙混杂的是有明显的区别的。

时至今日,侠已不再,但这种精神应该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

明天继续……

本文作者《賨人客》,号蜀山笔侠,一个文章会“说话”的历史作者,专注于不同角度看历史,探索不一样的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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