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董江爱: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的理论创新与实践经验
尊敬的张老师、徐老师,各位专家、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够参加这次会议,今天会议的主题是张厚安老师学术思想座谈会。张老师的学术思想,我以前也看过,这两天又集中地学习了一下。开始搞乡村政治学研究,我就是跟着这个团队,张老师提出为农民发声,为农民维权,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理论务农。我是2001年博士毕业以后开始做乡村政治学研究的,这二十年的研究我一直是沿着张老师提出的学术思想,跟着徐老师在理论务农的道路上努力从事教学工作和学术研究。其实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我的收获是非常大的,很感谢张老师、徐老师。
早在2004年,山西大学就设立了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山西调查基地。在从事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我对田野调查产生了浓厚兴趣,充分体会到了“理论务农”的乐趣。对我来说,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就是通过背上书包到田野里去解决,一到田野里所有困扰我的烦心事都会烟消云散。我的调查研究方法也在实践中不断进步,以前在调查的过程中脑子里想的最多的就是做什么课题、写什么调研报告、写什么论文、写什么咨政报告等问题,总是带着压力和任务去做,重要是调查和思考。现在就不一样了,我觉得最大的兴趣就是在农村,走到哪里,看到什么问题,随时就能够和农民一起,和乡镇干部村干部,包括一些企业家一起,讨论农村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理论务农对我来说好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刚才听到郎老师、刘老师讲农民参与的空间越来越小,其实也不见得是这个样子,有一些地方不光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随时也可以召开村民会议,比如说我在调研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包括村民和企业家遇到什么问题,想给村民讲讲政策,村干部立刻就能通过广播把村民召集起来,就在村委会的大院里,跟他们聊半天,聊两三个小时,村里有很多老年人,包括七八十岁的人都跑过去听,村民在听讲的过程中不仅非常认真,还不断与我互动,村民的参与能力其实还是很强的。
对我们理论工作者来说,我觉得我们的田野调查方法和以前有了很大的不同,已经从以往的调查思考转向了行动。这些都是得益于张老师的学术思想,得益于徐老师的指导,我觉得特别对我来说作用非常的大,就是我简单说一下。
今天我也没做PPT,想给大家聊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党组织的,这是我最近考虑比较多的,而且张老师学术思想中非常重要的就是关于“乡政村治”的体制,“乡政村治”的体制要很好的落实并发挥作用的话,基层党组织就显得特别重要。
刚才好几位老师提到了参与的空间这个问题,党组织从村民自治制度实行以来,其实不断地在创新。在人民公社时期,家长制的领导方式比较多,后来不适应村民自治的需要,两委矛盾问题很多也源自于此。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搞了很多的创新,最早是从山西的“两票制”,再到安徽开始推行“两推一选”,再到后来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减轻负担,采取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一肩挑”这样的一个方式,到现在我们推行的是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也就是整个的党组织建设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更多适应村民自治的需要,不断的增强党组织的力量。
就现在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来说,这个制度其实在2008年底就已经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提出来了,后来陆续有很多的意见、通知,都提出了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中央也高度重视。
现在提出乡村振兴的规划,规定到2022年的时候“一肩挑”的比重要达到55%,今年的一号文件也要求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地方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党组织书记“一肩挑”,但是我们看到“一肩挑”到现在为止,很多省份已经完成了换届,完成换届的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省份比例达到了96%,很多省市区已经到了100%,现在还没有换届或者正在换届的一些省份压力就特别大。
因为压力特别大,在一些地方的村“两委”换届实践中,就无形中形成了提高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比例的政绩比赛,大家都在心里面想不能低于多少,看看前面完成的比例,在每个地方实际上就是100%,大家都在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在这种努力下大量的压力最后压给了乡镇党委,尤其是压在乡镇党委书记的头上,因为以前村“两委”换届主要是村委会,负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政府部门是民政部门,而当前实行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主要责任则在组织部门,落实到最基层就是乡镇党委,乡镇党委书记的工作难度特别大,每天脑子里想的都是如何实现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事情。
在一些条件不成熟的村庄就通过平衡各种关系,采取多种的方式实现“一肩挑”,有的地方把下派干部“一肩挑”作为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在这方面下足了功夫,也做足了作业。还有一些县专门招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因为除了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还有年龄的限制、学历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为了实现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在操作程序上想办法,先采取“两推一选”的程序产生村党组织成员,但是不确定村党组织书记的人选,然后要求新当选的村党组织成员都参与村委会选举中的竞选,谁在村委会主任一职中竞选成功,乡镇党委就任命谁是村党组织书记。这种做法乍一听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但是一细想又不合法律规范,法律的规范中要求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的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合作社的负责人,而不是让村委会主任兼任村党组织书记,而且这样一个任命的程序,也失去了村党组织“一肩挑”的政策初衷。
这些问题说明,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确实是一个理论创新,但在实践中我们并没有把它理清楚。因为我们今天实行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以往的“一肩挑”大不同,以往的“一肩挑”要求村委会主任与村党组织书记由一个人当就行了,它的目的就是要减轻负担、减少内耗的,而目前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是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它在减轻负担、减少内耗、凝聚力量的同时,关键要加强党对农村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核心。
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核心要义在于提高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力,制度落实的关键在于村党组织书记的人选,政治是放在第一位的,要把政治能力强、担当意识强、致富能力强、治理能力强和群众基础好的村党组织书记选出来,再通过合法的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只要有了这样合格的党组织书记,他在村委会选举中就一定能够成功,所以必须提前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门的培育。自2018年底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政策提出来以后,很多地方并没有根据政策要求,下大功夫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培育进行选拔,而是直接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落实政策,这就造成了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困难。
由此,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政策的第一个核心要义,就是解决村党组织书记的人选问题,通过人选的产生来实现这个政策的目标,就是加强党对农村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政策的第二个核心要义,就是提高组织性,突出政治功能。就是要巩固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确保村党支部书记能够把党中央的政策在村中不折不扣地落实,要通过村党组织书记突出的政治能力,把中央的政策变成村民群众的一种自觉行动。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政策的第三个核心要义,就是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能够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凝聚农民群众的力量。对于中国农村发展来说,农民主体本身就是对农村党组织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期盼也是非常高的,有个谚语大家都知道“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支部强不强,关键看领羊”,农民对村党组织的期待、对村党组织书记的期待都是非常高的。
最后我特别想说的,就是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政策落实,关键要搞好制度建设,通过明确制度和村党组织及其他组织的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来使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能够发挥好,进而把其他组织的力量和村民群众的力量都充分动员起来。另外,要真正落实好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政策,对村干部和村民群众的培训也很重要,我就简单说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