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 民法典》:依法赔偿

随着生活社会的发展,日常下馆子成为了人们周末、节假日、庆生的不二之选。不但能避免饭前饭后的料理,而且目前饭店质量不断提高,食品的种类也是越来越多样,味道越来越香浓。

所以接下来几期给大家介绍一下隐藏在餐厅里的小知识!要那笔划重点咯!

  • 今日重点:不当得利

这里小马来举个例子: 小张在餐厅吃饭,服务员误将他人点的一道菜上给他,小张明知上错菜仍然吃完,服务员发现后,可否让小张付钱?

服务员肯定可以要求小张照价付钱,显而易见小张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不当得利多少可以立案

小编查阅资料发现法律并没有对不当得利的立案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只要是不当利益,都可以立案,无论金额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的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也规定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因此,民事立案是没有立案金额的规定,刑法中有着数额较大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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