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定!建筑工程企业注册分公司、子公司所得税按照1%-2%核定!
建筑工程行业长期存在一些税负问题一直困扰着老板和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从个人手里购买的部分费用无法取得发票
2. 支付给包工头的工程款无法取得发票
3. 一些隐型支出无法取得发票
这些情况往往会导致公司账面上利润虚高,造成多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税负压力直线上升,老板和股东分红大幅降低。如果不进行合理的税负筹划,对公司的损失是比较大的。
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可以合理解决建筑公司的这些税负问题,主要原理都是通过享受一些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合理合法降低税负。
方案一: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
目前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一般纳税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增值税会可按照地方留存部分的40%-80%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开票额的1%-2%核定征收。
增值税奖励计算公式=增值税纳税额*50%(地方财政留存比例)*奖励比例(40%-80%)
增值税的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实际纳税额来定,纳税总额越高,奖励比例越高。
举例: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在重庆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一家分公司乙,乙公司独立核算,2020年全年营收1亿,进项50%,均按照9个点计算,增值税按照地方留存的60%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1%核定,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1亿-5000万)/1.09*9%=413万
附加税:413万*12%=50万
企业所得税按照1%征收:1亿*1%=100万
增值税奖励=413万*50%(地方财政留存)*60%=124万
实际纳税总计:413万+100万+50万-124万=439万
总税率4.39%,可以看出,用这种方式可以大幅降低建筑工程公司的税负压力。
方案二: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没有25个点企业所得税和20个点分红个税。目前重庆税收优惠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享受核定征收(当地税局出核定表),按照开票额的0.6%核定征收,总税率1.65%。
举例: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2020年年利润为500万,股东想要提现到私卡分红,税费至少需要缴纳100多万,如果在重庆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A,甲公司合理分包500万业务给A来做,签订相应的分包合同,甲公司按照进度支付给A服务费,这样甲公司利润就没有了。现在我们来看一下A公司2021年有了500万营收,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增值税的6%):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不含税营收的0.6%核定征收):500万/1.01*0.6%=2.97万
总成本:8.22万,总费率2.65%,正常纳税需要缴纳的100多万税费,对比起来已经节省了100多万,且是通过享受地方政府园区的扶持政策合理合法降低的税负压力,企业老板也非常放心和省心。
税收优惠园区目前的主要优势
1. 无需实体入驻和办公
2. 注册地址是由当地相关部门批准的,政策稳定
3. 当地税务部门出具核定通知书给企业,企业可放心入驻
4. 目前整个注册包括后期注销流程均无需到场,非常方便
总结:在金税四期即将上线的大环境下,建筑工程公司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降低税负,千万不要铤而走险让企业,关于园区政策详情,可关注——《节税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