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自己的技术不要在无意中被公开,导致不能申请专利;看看是否有竞争对手的专利技术,在申请前已经被公开了,以便通过提出无效请求排除专利障碍……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根据《专利法》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专利法》还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专利审查指南》强调:为公众所知是一种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它并不要求公众必须实际获得,是一种公众想要得知就能得知的状态,但这种状态必须实际存在,而不能仅仅一种有可能存在的状态。《专利审查指南》在明确“为公众所知”的含义之外,还进一步规定了现有技术与设计的公开方式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这些公开方式都有哪些容易被忽略的具体操作?大家都知道市面上公开发行的书刊通常可以被认为属于出版物公开,而有的刊物上印有“内部资料”、“内部发抒”字样,但考察其实际发行范围、面向的受众、出版目的以及出版内容,能够判断该刊物是面向普通的行业从业者发行,且普通读者对其内容并无任何保密义务的刊物,也应属于已经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状态的公开出版物。专利说明书背景技术中描述的内容往往可以被看作出版物公开,但不能想当然地认定所有的描述内容均为该申请的现有技术,因为专利文献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记载的内容取决于撰写者自身对现有技术的认知水平,并不必然反映该内容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对于行政管理部门发布与技术或设计有关的通知,并就该通知向社会公众指引获得其信息的渠道的,可以认定该技术或设计内容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国家药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编纂发行的药品标准汇编属于部颁标准汇编本。上述药品标准汇编一经发行,或公众可以通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获取的,即使缺少出版者、印刷者、书号以及标注有“内部资料”,也属于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的技术标准,也通常属于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
使用公开是指使用可以导致技术与设计处于公众可以得知的状态,包括向公众公开销售产品、在公开场合使用、展示某技术或设计等。
根据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单可以确定保险单中车架号所对应的车辆在保单生效之前已公开销售,因为车架号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具有对车辆的唯一识别性。试运行公开:“试运行”一般是指设备购买后投入生产使用前所经历的检验阶段,这也属于通过销售行为将产品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的一种方式。如果具有相同产品型号的产品实物已经在申请日前处于公开销售的状态,且没有证据证明一个产品型号对应多种结构,其内部结构也无被更换的迹象,则可以确认该产品实物的内部结构构成现有技术。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过程,采购人在媒体上公告招标的投标信息,制作的纸质招标文件,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发售以使相关厂商知晓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通常自发售之日起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得知的状态。尽管购买相应招标文件的人群范围或人数数量有限,但不妨碍该招标文件自发售之日起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投标方中标后,可能因产品销售和公开使用等行为使其技术或设计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如果能证实展出该产品的公司参加了具有向不特定人开放的展会,该公司在展会期间展示了该产品,公众能从展示中得知该产品的实质性技术内容,例如散发了产品资料或播放了产品视频等,通常也可以认为是一种使用公开。
随着网络技术发展迅速,技术更迭日新月异,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产品交易、展示以及公众交流等形式多种多样:
通过网络发布新闻报道,能够使其报道的内容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
如网络媒体和其他媒体对展会及其展出产品信息均进行了图文报道,在各家新闻报道机构所披露的信息可以相互印证,证明展出产品的外观设计的情况下,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已经因展会展出为公众所知。
政府行政监管部门在政府网站上为公众提供的查询涉及消费者安全、健康等产品基础数据信息的途径,可以使相关信息自发布之日起即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
标准组织通过在其网站上上传技术规范、技术报告、会议提案,向社会公众公布与标准相关的技术文档以供公众查询或下载,此类技术文档一经上传就处于公众想得知即可得知的状态。
图书、期刊文献数据库收录以传统出版方式出版过的出版物,并对其进行数字化网络出版,并著录了篇名、作者、出处(报刊名称、卷号或期号)等信息,属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如果电子商务系统类网站不仅是产品信息发布和销售平台,还提供交易完成后买家商品评价或发布附有图片的晒单功能,则网络晒单可以使得相关产品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产品已在电子商务网站上向公众销售,则该产品已经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当有其他佐证证明所售产品的具体结构时,能够证明所述结构的产品构成现有技术。如果通过搜索引擎可以获得社交平台推送的文章,则该文章已经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提供信息分享、讨论平台的论坛具有开放性,发布于这类论坛的帖子通常已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社交平台提供以个人或网上社区服务组为中心的服务,如果通过不特定的第三人账号可以登录、浏览、获得社交平台上的相关内容,通常说明相关内容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技术或产品是否为公众所知是判断专利是否可以申请、专利是否有效的重要参考,熟知以上技术的可能公开方式,不仅能让您在在专利新颖性判断时更准确,也能让您在以现有技术作为无效理由寻找对比文件时更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