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014年注册安全技术考试复习内容整理(第4章第3~5节)
4.2.2014年注册安全技术考试复习内容整理(第4章第3~5节)
2014年注册安全技术考试复习内容整理(第4章第3~5节)
第四章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2011版教材,2011~2013年考试分值为:20~23分。下同)
学习本章的要求:掌握火灾、爆炸机理,运用防火防爆安全相关技术消除隐患,采取相应预防和控制措施,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三节 防火防爆技术(0~7分·掌握)【技P207】
一、火灾爆炸预防基本原则【技P205】
1.防火基本原则【技P207】
根据火灾发展过程的特点,应采取如下基本技术措施:
(1)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
(2)密闭和负压操作。
(3)通风除尘。
(4)惰性气体保护。
(5)采用耐火建筑材料。
(6)严格控制火源。
(7)阻止火焰的蔓延。
(8)抑制火灾可能发展的规模。
(9)组织训练消防队伍和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2.防爆基本原则【技P207】
防爆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对爆炸过程特点的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第一过程的出现,控制第二过程的发展,削弱第三过程的危害。主要应采取以卞措施: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
(2)严格控制火源。
(3)及时泄出燃爆开始时的压力。
(4)切断爆炸传播途径。
(5)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的损坏。
(6)检测报警。
二、点火源及其控制【技P208】
1.明火【技P208】。(1)加热用火的控制。(2)维修焊割用火的控制。(3)其他明火
2. 摩擦和撞击【技P209】。
3. 电气设备【技P209】。电火花可分为工作火花和事故火花两类,前者是电气设备(如直流电焊机)正常丁作时产生的火花,后者是电气设备和线路发生故障或错误作业出现的火花。电火花一般具有较高的温度,特别是电弧的温度可达5000—6000℃,不仅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还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危险的火源。
按照防爆结构和防爆性能的不同特点,防爆电气设备可分为隔爆型、充油型、充砂型、通风充气型、本质安全型、无火花型等。
充油型是指可能产生火花的电气设备、电弧或危险温度的带电部分浸在绝缘油里,从而不会引起油面上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通风充气型是指向设备内通人新鲜空气或惰性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强,能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内部引起爆炸的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是在正常工作或故障情况下产生电火花,其电流值均小于所在场所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引爆电流,而不会引起爆炸的电气设备。
4. 静电放电【技P210】。为防止静电放电火花引起的燃烧爆炸,可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如以下几种措施:
(1)控制流速【技P210】。如易燃液体在管道中的流速不宜超过4—5m/s,可燃气体在管道中的流速不宜超过6—8m/s。
(2)保持良好接地【技P211】。
(3)采用静电消散技术【技P211】。
(4)人体静电防护【技P211】。
(5)其他技术【技P211】。增高厂房或设备内空气的湿度,也是防止静电的基本措施之一。当相对湿度在65%—70%以上时,能防止静电的积累。
5.化学能和太阳能【技P211】。
三、爆炸控制【技P212】
防止爆炸的一般原则:一是控制混合气体中的可燃物含量处在爆炸极限以外;二是使用惰性气体取代空气;三是使氧气浓度处于其极限值以下。
预防在设备和系统里或在其周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这类措施主要有设备密闭、厂房通风、惰性介质保护、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危险物品隔离储存等。
1.惰性气体保护【技P212】。采取的惰性气体(或阻燃性气体)主要有氮气、二氧化碳、水蒸气、烟道气等。如下情况通常需考虑采用惰性介质保护:
(1)可燃固体物质的粉碎、筛选处理及其粉末输送时,采用惰性气体进行覆盖保护。
(2)处理可燃易爆的物料系统,在进料前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以排除系统中原有的气体,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3)将惰性气体通过管线与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储槽等连接起来,在万一发生危险时使用。
(4)易燃液体利用惰性气体充压输送。
(5)在有爆炸性危险的生产场所,对有可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电器、仪表等采用充氮正压保护。
(6)易燃易爆系统检修动火前,使用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置换。
(7)发现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时,采用惰性气体(水蒸气)冲淡。发生火灾时,用惰性气体进行灭火。
向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中加入惰性气体,可以达到两种效果,一是缩小甚至消除爆炸极限范围,二是将混合物冲淡。
氮气等惰性气体在使用前应经过气体分析,其中含氧量不得超过2%。
2.系统密闭和正压操作【技P214】
设备密闭不良是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当设备内部充满易爆物质时,要采用正压操作,以防外部空气渗入设备内。设备内的压力必须加以控制,不能高于或低于额定的数值。
对爆炸危险度大的可燃气体(如乙炔、氢气等)以及危险设备和系统,在连接处应尽量采用焊接接头,减少法兰连接。
3. 厂房通风【技P214】
4. 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技P214】。以不燃或难燃的材料代替可燃或易燃材料,是防火与防爆的根本性措施。常用的不燃溶剂主要有甲烷和乙烷的氯衍生物,如四氯化碳、三氯甲烷和三氯乙烷等。使用汽油、丙酮、乙醇等易燃溶剂的生产,可以用四氯化碳、三氯乙烷或丁醇、氯苯等不燃溶剂或危险性较低的溶剂代替。
5.危险物品的储存【技P215】
例如,无机酸本身不可燃,但与可燃物质相遇能引起着火及爆炸;铝酸盐与可燃的金属相混时能使金属着火或爆炸;松节油、磷及金属粉末在卤素中能自行着火等。
6. 防止容器或室内爆炸的安全措施【技P216】
(1)抗爆容器。(2)爆炸卸压。(3)房间泄压。
7.爆炸抑制【技P216】。爆炸抑制系统由能检测初始爆炸的传感器和压力式的灭火剂罐组成,灭火剂罐通过传感装置动作。
四、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及技术【技P216】
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可以分为阻火隔爆装置与防爆泄压装置两大类:
1. 阻火及隔爆技术【技P217】。按照作用机理,可分为机械隔爆和化学抑爆两类。机械隔爆是依靠某些固体或液体物质阻隔火焰的传播;化学抑爆主要是通过释放某些化学物质来抑制火焰的传播。
机械阻火隔爆装置主要有工业阻火器、主动式隔爆装置和被动式隔爆装置等。
(1)工业阻火器
(2)主动式隔爆装置
(3)被动式隔爆装置
(4)其他阻火隔爆装置:单向阀。阻火阀门。火星熄灭器(防火罩、防火帽)。
火星熄灭器熄火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技P218】:
①当烟气由管径较小的管道进入管径较大的火星熄灭器中,气流由小容积进人大容积,致使流速减慢、压力降低,烟气中携带的体积、质量较大的火星就会沉降下来,不会从烟道飞出。
②在火星熄灭器中设置网格等障碍物,将较大、较重的火星挡住;或者采用设置旋转叶轮等方法改变烟气流动方向,增加烟气所走的路程,以加速火星的熄灭或沉降。
③用喷水或通水蒸气的方法熄灭火星。
(5)化学抑制防爆(简称化学抑爆、抑制防爆)装置【技P218】。化学抑爆是在火焰传播显著加速的初期通过喷洒抑爆剂来抑制爆炸的作用范围及猛烈程度的一种防爆技术。
爆炸抑制系统主要由爆炸探测器、爆炸抑制器和控制器三部分组成。化学抑爆技术可以避免有毒或易燃易爆物料以及灼热物料、明火等窜出设备,对设备强度的要求较低。
2.防爆泄压技术【技P218】
防爆泄压装置主要有安全阀、爆破片、防爆门等。
(1)安全阀【技P218】。安全阀按其结构和作用原理可分为杠杆式、弹簧式和脉冲式等。按气体排放方式分为全封闭式、半封闭式和敞开式三种。设置安全阀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新装安全阀,应有产品合格证;安装前应由安装单位继续复校后加铅封,并出具安全阀校验报告。
2)当安全阀的人口处装有隔断阀时,隔断阀必须保持常开状态并加铅封。
3)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最好直接装设在容器本体上。液化气体容器上的安全阀应安装于气相部分,防止排出液体物料,发生事故。
4)如安全阀用于排泄可燃气体,直接排人大气,则必须引至远离明火或易燃物,而且通风良好的地方,排放管必须逐段用导线接地以消除静电作用。如果可燃气体的温度高于它的自燃点,应考虑防火措施或将气体冷却后再排人大气。
5)安全阀用于泄放可燃液体时,宜将排泄管接人事故储槽、污油罐或其他容器;用于泄放高温油气或易燃、可燃气体等遇空气可能立即着火的物质时,宜接人密闭系统的放空塔或事故储槽。
6)一般安全阀可放空,但要考虑放空口的高度及方向的安全性。室内的设备,如蒸馏塔、可燃气体压缩机的安全阀、放空口宜引出房顶,并高于房顶2m以上。
(2)爆破片(又称防爆膜、防爆片) 【技P220】。爆破片的使用则是一次性的,如果被破坏,需要重新安装。对于工作介质为剧毒气体或可燃气体(蒸气)里含有剧毒气体的压力容器,其泄压装置也应采用爆破片而不宜用安全阀,以免污染环境。因为对于安全阀来说,微量的泄漏是难免的。爆破片的防爆效率取决于它的厚度、泄压面积和膜片材料的选择。
(3)防爆门(窗) 【技P221】。防爆门(窗)一般设置在使用油、气或燃烧煤粉的燃烧室外壁上,在燃烧室发生爆燃或爆炸时用于泄压,以防设备遭到破坏。
第四节 烟花爆竹安全技术(3~4分·掌握)
烟火药最基本的组成是氧化剂和可燃剂、黏结剂、功能添加剂。
1.烟花爆竹的性质【技P222】
烟花爆竹的组成决定了它具有燃烧和爆炸的特性。
燃烧是可燃物质(包括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发生强烈的氧化还原反应,同时发出热和光的现象。其主要特性有:
(1)能量特征。它是标志火药做功能力的参量,一般是指1kg火药燃烧时气体产物所做的功。
(2)燃烧特性。它标志火药能量释放的能力,主要取决于火药的燃烧速率和燃烧表面积。燃烧速率与火药的组成和物理结构有关,还随初温和工作压力的升高而增大。加入增速剂、嵌入金属丝或将火药制成多孔状,均可提高燃烧速率。加入降速剂,可降低燃烧速率。燃烧表面积主要取决于火药的几何形状、尺寸和对表面积的处理情况。
(3)力学特性。它是指火药要具有相应的强度,满足在高温下保持不变形、低温下不变脆,能承受在使用和处理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保证稳定燃烧。
(4)安定性。它是指火药必须在长期储存中保持其物理化学性质的相对稳定。为改善火药的安定性,一般在火药中加入少量的化学安定剂,如二苯胺等。
(5)安全性。由于火药在特定的条件下能发生爆轰,所以要求在配方设计时必须考虑火药在生产、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安全可靠。
(三)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技P222】
1.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技P222】
(1)重大、特大伤亡事故频繁地发生【技P222】。
(2)产品安全质量差,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燃放构成严重威胁【技P223】。
1)烟火药配料中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氯酸盐。
2)烟花爆竹的引火线长度长短不一。
3)爆竹越做越大,药量严重超标。
4)空中礼花类产品。
2.烟花爆竹行业事故频发原因【技P223】
(1)非法生产现象严重。
(2)不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4)从业人员素质差。
(5)烟火药配方中使用禁、限用原料。
(6)缺乏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二、烟花爆竹基本安全知识【技P224】
(一)烟花爆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感度及影响因素【技P223】
从生产状况来看,烟花爆竹的敏感度主要有热感度和机械感度两个方面,是生产技术管理的核心内容。
1.热感度【技P224】。烟花爆竹药剂在热(直接加热、高温、热辐射、电火花、火焰等)能作用下,发生爆,炸变化的能力称为炸药的热感度,在使用上常以炸药的爆发点和火焰感度来表示,静电火花感度则常用引燃能量(焦尔)来表示。
(1)爆发点。(2)火焰感度。(3)最小引燃能量(最小引爆电流)。(4)热安定性。
2.机械感度【技P225】。烟花爆竹药剂在机械力作用下(冲击、摩擦、针刺等)发生爆炸的能力,称为机械感度。
(1)冲击感度。(2)摩擦感度。
烟花爆竹药剂感度的影响因素如下【技P225】:
(1)温度。(2)物理状态。(3)结晶粒子的大小。(4)密度。(5)杂质。
(二)烟花爆竹、烟火药安全生产的安全措施【技P225】
1.烟火药制造过程中的防火防爆措施主要有【技P226】:
(1)烟火药原材料应符合质量标准。
(2)粉碎应在单独工房进行,粉碎前后应筛掉机械杂质,筛选时不得采用铁质、塑料等产生火花和静电的工具。
(3)黑火药原料的粉碎,应将硫磺和木炭两种原料混合粉碎。
(4)铝粉、镁铝合金粉、氯酸盐、亦磷等高感度原料的粉碎,必须在专用工房中,使用专用设备和专用工具,并有专人操作。
(5)粉碎和筛选原料时应坚持做到:
①三固定:固定工房、固定设备、固定最大粉碎药量。
②四不准:不准混用工房、不准混用设备和工具、不准超量投料、不准在工房内存放粉碎好的药物。
③所有粉碎和筛选设备应接地,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要做到远距离操作,进出料时必须停机停电,工房应注意通风。
(6)烟火药的配制与混合时要严把领药、称药、混药三道关口。
(7)压药与造粒工房要做到定机定员,药物升温不得超过20℃,机械造粒时应有防爆墙隔离和连锁装置等。
(8)药物干燥时要控制药量、温度,严禁明火。
2.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的防火防爆措施主要包括【技P226】
(1)领药时要按照“少量、多次、勤运走”的原则限量领药。
(2)装、筑药应在单独工房操作。装、筑不含高感度烟火药时,每间工房定员2人;装、筑高感度烟火药时,每间工房定员1人。半成品、成品要及时转运,工作台应靠近出口窗口。装、筑药工具应采用木、铜、铝制品或不产生火花的材质制品,严禁使用铁质工具。工作台上等冲击部位必须垫上接地导电橡胶板。
(3)钻孔与切割有药半成品时,应在专用工房内进行,每间工房定员2人,人均使用工房面积不得少于3.5 m2,严禁使用不合格工具和长时间使用同一件工具。
(4)贴筒标和封口时,操作间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m,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m2,半成品停滞量的总药量,人均不得超过装、筑药工序限量的2倍。
(5)手工生产硫酸盐引火线时,应在单独工房内进行,每间工房定员2人,人均使用工房面积不得少于3.5m2,每人每次限量领药1kg;机器生产硝酸盐引火线时,每间工房不得超过两台机组,工房内药物停滞量不得超过2.5kg;生产氯酸盐引火线时,无论手工或机器生产,都限于单独工房、单机、单人操作,药物限量0.5kg。
(6)干燥烟火爆竹时,一般采用日光、热风散热器、蒸气干燥,或用红外线、远红外线烘烤,严禁使用明火。
(三)烟花爆竹工厂的布局和建筑安全要求【技P226】
1.工厂布局【技P226】
(1)生产、储存爆炸物品的工厂、仓库应建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地带,禁止设立在城市市区和其他居民聚集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
(2)生产爆炸物品的工厂在总体规划和设计时,应严格按照生产性质及功能进行分区、布置,并使各分区与外部目标、各区之间保持必要的外部距离。
2.工厂平面布置【技P227】
(1)主厂区内应根据工艺流程、生产特性,在选定的区域范围内,充分利用有利安全的自然地形,按危险与非危险分开原则,加以区划、布置。主厂区应布置在非危险区的下风侧。
(2)总仓库区应远离工厂住宅区和城市等目标,有条件最好布置在单独的山沟或其他有利地形处。
(3)销毁厂应选择在有利的自然地形,如山沟、丘陵、河滩等地,在满足安全距离的条件下,确定销毁场地和有关建筑的位置。
3.工艺布置【技P227】
(1)在生产工艺方面应尽量采用新技术,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遥控化,做到人机隔离、远距离操作,并应减少厂房的存药量和操作人员。
(2)在生产工艺流程中,需区分开危险生产工序与非危险生产工序,且宜分别设置厂房。
(3)在厂房内工艺布置时,宜将危险生产工序布置在一端,接着布置危险较低的生产工序。危险生产工序的一端宜位于行人稀少的偏僻地段。危险品暂存间亦宜布置在地处偏僻的一端。
(4)危险品生产厂房和库房在平面上宜布置成简单的矩形,不宜设计成形复杂的凹型、L型等。
(5)危险品生产厂房库房要充分考虑人员的紧急疏散问题。
(6)有泄爆要求的工艺设备,在布置时应使其泄爆方向不直接对着其他建筑特或主要道路。
(7)抗爆间的设置要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
4. 工厂安全距离的定义及安全距离的确定【技P227】
5. 生产烟花爆竹建筑物的安全要求【技P228】
各级危险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二级耐火等级的规定,面积小于20 m2的A级建筑物或面积不超过300 m2的C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可为三级。
A、C级厂房每一危险性工作间大于18m2时,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当面积小于9m2,且同一时间内的和生产人员不超过2人时,可设一个。当面积小于18m2,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不超过3人时,也可设一个,但必须设安全窗。
A、C级厂房外墙上宜设置安全窗。安全窗可作为安全出口,但不得计入安全出口的数目。
每一危险工作间内,由最远工作点至外部出口的距离,A级厂房不应超过5m,C级厂房不应超过8m。
厂房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每排操作岗位间的通道宽度和工作间内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
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面积小于100m2,且长度小于18m时,可设1个。仓库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易发生燃烧事故的厂房,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施,并应:
①存药量大于1kg且单人操作的工作间内,在工作台上方宜设置手动控制的水喷淋系统或翻斗水箱。
②作业人员少于6人,建筑面积大于9m2且小于60m2的工作间内,宜设手动控制的水喷淋系统及水塔或气压水罐供水设备,消防延续肘间应按30min计算。
总仓库区根据当地消防供水条件,可设消防蓄水池、高位水池、室外消火栓或利用天然河、塘。消防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甲类仓库的规定执行。消防延续时间应按3h计。消防蓄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四)烟花爆竹电气安全要求【技P230】
电气设备防爆【技P230】
(1)对于I类(F0区)场所,即炸药、起爆药、击发药、火工品的储存场所,黑火药、烟花药制造加工、储存场所,不应安装电气设备;烟火药、黑火药的I类危险场所采用的仪表,应选择适应本场所的本质安全型。电气照明采用安装在建筑外墙壁龛灯或装在室外的投光灯。
(2)对于Ⅱ类(Fl区)场所,即起爆药、击发药、火工品制造的场所,电气设备表面温度不得超过允许表面温度(有140~C、100~(2等),且符合防爆电气设备的有关规定:应优先采用防粉尘点火型,或尘密结构型、Ⅱ类B级隔爆型、本质安全型、增安型(仅限于灯类及控制按钮)。当生产设备采用电力传动时,电动机应安装在无危险场所,采取隔墙传动。
(3)对Ⅲ类(F2区)场所,即理化分析成品试验站,选用密封型、防水防尘型设备。
第五节 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技术(0~2分·了解)【技P235】
一、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安全基础知识【技P235】
民用爆破器材是用于非军事目的的各种炸药(起爆药、猛炸药、火药、烟火药)及其制品和火工品的总称。
民用爆破器材包括:
1.工业炸药
如硝化甘油炸药、铵梯炸药、铵油炸药、乳化炸药、水胶炸药及其他工业炸药等。
2.起爆器材
起爆器材可分为起爆材料和传爆材料两大类。火雷管、电雷管、磁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继爆管及其他雷管属起爆材料;导火索、导爆索、导墀管等属传爆材料。
3.专用民爆器材
如油气井用起爆器、射孔弹、复合射孔器、修井爆破器材,点火药盒、地震勘探用震源药柱、震源弹,特种爆破用矿岩破碎器材、中继起爆具、平炉出钢口穿孔弹、果林增效爆破具等。
(二)民用爆破器材的火灾爆炸危险因素【技P236】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的火灾爆炸危险因素主要来自物质危险性,如生产过程中的高温、撞击与摩擦,电气和静电火花、雷电引起的危险性。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原料或成品在储存和运输中存在以下危险因素:
1.硝酸铵储存过程中会发生自然分解,放出热量。当环境具备一定的条件时热量聚集,当温度达到爆发点时引起硝酸铵燃烧或爆炸。
2.油相材料都足易燃危险品,储存时遇到高温、氧化剂等,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燃烧事故。
3.包装后的乳化炸药仍具有较高的温度.炸药中的氧化剂和可燃剂会缓慢反应,当热量得不到及时散发时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爆炸。
4.危险品的运输可能发生的耐车、撞车、坠落、碰撞及摩擦等险情,会引起危险品的燃烧或爆炸。
(三)民用爆破器材基本安全知识【技P236】
1.火药燃烧的特性及炸药爆炸三特征【技P236】
(1)火药燃烧的特性主要有5个方面: 1)能量特征。2)燃烧特性。3)力学特性。4)安定性。5)安全性。
(2)炸药爆炸三特征。1)反应过程的放热性。2)反应过程的高速度。3)反应生成物必定含有大量的气态物质。
2.危险物质的燃烧爆炸敏感度及其影响因素【技P237】
(1)起爆器材、工业炸药的燃烧爆炸敏感度。火炸药在外界作用下引起燃烧和爆炸的难易程度称为火炸药的敏感程度,简称火炸药的感度。火炸药有各种不同的感度,一般有火焰感度、热感度、机械感度(撞击感度、摩擦感度、针刺感度)、电感度(交直流电感度、静电感度、射频感度)、光感度(可见光感度、激光感度)、冲击波感度、爆轰感度。
(2)火炸药爆炸影响因素。主要有炸药的性质、装药的临界尺寸、炸药层的厚度和密度、炸药的杂质及含量、周围介质的气体压力和壳体的密封、环境温度和湿度等。
3.爆炸冲击波的破坏作用和防护措施【技P237】
(1)爆炸冲击波的破坏作用【技P237】。爆炸所产生的空气冲击波的初始压力(波面压力)可达100 MPa以上。
(2)防护措施【技P237】.
1)生产、储存爆炸物品的工厂、仓库应建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地带,禁止设立在城市市区和其他居民聚集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
2)生产爆炸物品的工厂在总体规划和设计时,应严格按照生产性质及功能进行分区、布置,并使各分区与外部且标、各区之间保持必要的外部距离。
(3)工厂平面布置【技P238】
1)主厂区应布置在非危险区的下风侧。
2)总仓库区应远离工厂住宅区和城市等目标,有条件最好布置在单独的山沟或其他有利地形处。
3)销毁厂应选择在有利的自然地形,如山沟、丘陵、河滩等地.在满足安全距离的条件下,确定销毁场地和有关建筑的位置。
(4)安全距离【技P238】。为保证爆炸事故发生后冲击渡对建(构)筑物等的破坏不超过预定的破坏标准.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销毁场等区域内的建筑物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称为内部安全距离。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销毁场等与该区域外的村庄、居民建筑、工厂、城镇、运输线路、输电线路等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称作外部安全距离。
(5)工艺布置【技P238】
1)在生产工艺方面应尽量采用新技术。
2)在生产工艺流程中,精区分开危险生产工序与非危险生产工序.且宣分别设置厂房。
3)在厂房内工艺布置时,宜将危险生产工序布置在一端.接着布置危险较低的生产工序。
4)危险品生产厂房和库房在平面上宜布置成简单的矩形.不宜设计成形复杂的凹型、L型等。
5)危险品生产厂房库房要充分考虑人员的紧急疏散问题。
6)有泄爆要求的工艺设备.在布置时应使其泄爆方向不直接对着其他建筑特或主要道路。
7)抗爆间的设置要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
(6)电气没备防爆【技P238】
1)对于I类(F0区)场所,即炸药、起爆药、击发药、火工品的储存场所,黑火药、烟火药制造加工、储存场所,不应安装电气设备。烟火药、黑火药的I类危险场所采用的仪表,应选择适应本场所的本质安全型。电气照明采用安装在建筑外墙壁龛灯或装在室外的投光灯。
2)对于Ⅱ类(F1区)场所,即起爆药、击发药、火工品制造的场所,电气设备表面温度不得超过允许表面温度(有140℃、100℃等),且符合防爆电气设备的有关规定:应优先采用防粉尘点火型,或尘密结构型、Ⅱ类B级隔爆型、本质安全型、增安型(仅限于灯类及控制按钮)。当生产设备采用电力传动时,电动机应安装在无危险场断,采取隔墙传动。
3)对于Ⅲ类(F2区)场所,即理化分析成品试验站,选用密封型、防水防尘型设备。
(7)防雷电措施【技P239】。
(8)防静电措施【技P239】。
(9)自动快速雨淋灭火【技P239】。快速雨淋设备主要由光敏探测系统及雨淋管网组成。
(10)火灾报警系统【技P239】。
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系统、空调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相关设备联动,自动或手动发出指令、启动相应的装置。
4.预防燃烧爆炸事故的主要措施【技P239】
(1)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工艺技术应是成熟、可靠或经过技术鉴定的。
(2)凡从事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储存的企业,应制定能指导正常生产作业的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3)可能引起燃烧事故的机械化作业,应根据危险程度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停机、自动卸爆、应急等安全措施。
(4)所有与危险品接触的设备,器具、仪表应相容。
(5)有危及生产安全的专用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鉴定。
(6)预防火炸药生产中混有杂质。
(7)在生产、储存、运输时,不允许使用明火,不得接触明火或表面高温物。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在工艺资料中应做出明确说明,并应限制在一定的安全范围内,且遵守用火细则。
(8)在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要防止摩擦和撞击。
(9)要有防止静电产生和积累的措施。
(10)火炸药生产厂房内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所有设施都应满足防爆要求。
(11)生产、储存工房均应设置避雷设施,所有建筑物都必须在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
(12)在火炸药的生产过程中,避免空气受到绝热压缩。
(13)要及时预防机械和设备故障。
(14)生产用设备在停工检修时,要彻底清理残存的火炸药;需要电焊时,昧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外,还要采取消除杂散电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