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纳税期限和缴库期限有什么区别?
广义的纳税期限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狭义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期限和缴库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时间,是产生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是一个时间点。
例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货物发出的当天。
2.狭义的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期限,即多长时间计缴一次税。
例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一个季度。
3.申报纳税期限指纳税人在纳税期限到期后进行申报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时间段。
例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的,其纳税申报时间是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
如增值税纳税期限是2020年11月,则其申报纳税期限是2020年12月1日至15日。
4.缴库期限指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纳入库的期限。它通常与申报纳税期限合在一起,统称“报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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