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为什么要毒死武大?一个财产继承角度的解释
潘金莲和西门庆通奸,被武大发现后,武大赶去捉奸,却被西门庆一脚踢伤。本来武大已经答应了潘金莲,等他病好了,就给潘金莲一纸休书,让她嫁给西门庆。为什么潘金莲还是要毒死武大郎呢?从宋朝的法律的角度说,潘金莲可能有财产方面的考虑。
古代绝大多数时候,女性没有财产权,女儿也没有财产继承权,必须要依附于男性才能生活。所以讲女人要三从,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也有这个意思。如果有儿子,丈夫死后,儿子可以继承家产,可以跟着儿子一起生活。如果没有儿子,就比较糟糕了。
我以前写过《三娘教子》,也简单提到过这一点。王春娥的丈夫死了,丈夫的另两个老婆改嫁走了,剩下春娥和丈夫的前妻生的儿子薛乙哥,以及一个老仆人薛保。但在薛保眼里,薛乙哥是薛家的少主人。后来发生争执,薛保就明确表态,如果春娥决心也要走,那就走,他会留下来。这意思就是,你走可以,但是不能带走薛家的财产。虽然春娥当时只能靠给别人纺线织布来养活一家人,但她仍然不是一家之主。
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传统上农业时代的中国人都特别希望有儿子,就是因为如果没有儿子,自己死后一切都要变成别人的。甚至皇帝家里也是如此。如果皇帝绝嗣,只能请外藩入继,一旦入继之后,死了的皇帝的老婆孩子就会很尴尬。比如仁宗无后,英宗继位后,曹皇后就曾经对韩琦哭诉过,英宗对她不好。最狠的是嘉靖,在入继大统之后,干脆让武宗彻底绝祀了,不仅武宗绝了,连孝宗都无祀了。
如果一家人没有儿子继承财产,正妻如果还在,那么是可以做主的,如果正妻死了,女儿也已经嫁人了,即便是没嫁人,也是无权继承的,最有可能的是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由这家人的侄儿们瓜分财产。这也就是传统上所谓的吃绝户。
比如林黛玉,就面临这个问题。她母亲早死,她父亲在外地为官,她寄养在贾家。后来她父亲去世,贾琏带她回去料理丧事,给她带回来的财产其实就并不多,原因就是她家实质上就成了绝户。而贾家之所以要让贾琏出面,也是因为贾琏在贾府长期处理事务,经验比较丰富,能够应付林黛玉的堂兄弟们,可以尽可能多的为她争取一些财产。
北宋时候女性的地位其实还是比较高的,最显著的一点就是女性是有一定的财产权的。虽然没有娘家的财产继承权,但是在嫁人的时候可以获得比较高额的嫁妆,这是属于她的私人财产。即便是被休了,一般也是可以带走一部分嫁妆的。
潘金莲的情况还要更糟糕一些。因为他是武大郎花钱买来的,所以其实她在武家也并不算正妻,实际上是妾,地位是比较低的。武大郎之前没有儿子,如果有儿子,在武大郎死后,儿子就有权利把潘金莲转卖掉。在《金瓶梅》里,西门庆死后,几个小老婆,就有一个被吴月娘卖掉了,因为吴月娘是正妻,是有这个权利的。
因为潘金莲的这个身份,所以如果武大不死,等到武松回到家来,就不是给潘金莲一纸休书的事,而是可能要被卖掉,或者是卖给其他人家为奴,或者是卖给大户人家做妾,潘金莲的处境都会变得更加糟糕。
所以,潘金莲也许认为,在武松回来之前,武大郎如果死掉,如果武松回来后也不计较,那么潘金莲就还有继承武大财产的可能性。在《金瓶梅》里,武大郎有个女儿,后来潘金莲进西门庆家的时候,就带去给她做丫鬟了。《金瓶梅》里虽然对潘金莲进西门庆家时有无带财产并无明确交代,但似乎并不是一点点都没有,只是和李瓶儿这种大款相比显得很穷。
比如《金瓶梅》里提到过,冬天的时候潘金莲穿着一件比较旧的皮毛外套,虽然不如李瓶儿那般光鲜,但在当时,能有一件这样的衣服,也不是容易的事,潘金莲可能就是从武大家里带来的。以武大的家庭条件来说,如果潘金莲被扫地出门,可能就不会有这个衣服了。
在这个意义上,潘金莲毒死武大郎,可能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有自己的算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