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虚伪
目前在道德问题上的最大误区,就是以人的虚伪来否定传统道德。事实上,道德本身并不虚伪,虚伪的是人的行为而不是道德本身。但是,借口道德实践中出现的虚伪而否认道德,是古已有之的。
孔子提倡道德,但是反对虚伪,他说:“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论语·公冶长》)对于那种甜言蜜语、满脸堆笑、点头哈腰(的虚伪),左丘明认为可耻,我也认为可耻;心中藏着怨恨,表面却与人要好,这种行为,左丘明认为可耻,我也认为可耻。
孟子也看到了道德与虚伪的关系,他指出传统的道德价值追求是高尚的,可以获得人们的尊敬和信任,但也由此会被人利用,出现口是心非、沽名钓誉的虚伪表现。“非之无举也,刺之无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絜,众皆悦之,自以为是,而不可与入尧、舜之道,故曰‘德之贼’也。”(《孟子·尽心下》)孟子指出,对这些伪君子,你如果要去指责他,却又说不出他有什么大过错;要责骂他,却也没有什么可以责骂的事情。他们只是同流合污,但又做出似乎很忠诚守信、正直清廉的样子,所以他们被称为是残害道德的人。
道德这时已经成为人们求官的一种手段,“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孟子·告子上》)他指出,人的地位可以由两种方式决定,一是“自然形成的地位”(天爵),如道德高尚的人在社会中受到人们自然而然的尊敬;也有“人为形成的地位”(人爵),即通过权力赋予的官位。古代的人看重的是高尚道德以及品行带来的社会地位;现在的人虽然也讲道德,但是却更加看重追求权力和官位,所以当他得到官位后,道德也随之被抛弃了。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增加混乱,最终是要走向衰亡的。
孟子的看法与他同时代庄子的观点很相似。庄子说过,“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跖也。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为之符玺以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之;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何以知其然邪?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庄子·胠箧》)圣人的道德只要起作用,大盗就不会停止相应的动作;强调圣人的道德,其实也是帮了盗跖的忙。你用斗斛来衡量和节制,他(大盗)连斗斛一起盗走了;你用权衡、符玺作为信物来约束人的行为,他就连同权衡、符玺一起盗走了;这是同样的道理呀,你用仁义道德来规范人的行为,他就连同仁义道德一起盗走了。盗取小东西的小偷或许会被处死,但是窃取国家的大盗却成了诸侯,在诸侯的门中还很讲仁义,这个“仁义”不正是盗取来的么!
韩非子也揭露了许多以“廉忠仁义”为名的虚伪行为。“今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主强谏,臣不谓忠。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离俗隐居,而以非上,臣不谓义。”(《韩非子·有度》)意思是说,现在有一些人轻视官职地位,说走就走,随意投奔君主,我(韩非子)不认为这些人可以称得上是清廉的;还有些人违法地信口胡说,违背君主的利益而强行劝谏,我不认为这是忠诚的表现;还有一些人施行恩惠,收买人心,以此提高自己的名声,我不认为这是仁的表现;还有人表面上避世隐居,却又不断地批评当权者,我不认为这是正确的(义)的行为。韩非子也指责当时的一些学者并不是从君主的利益出发的。“世之学术者说人主,不曰‘乘威严之势以困奸邪之臣’,而皆曰‘仁义惠爱而已矣’。世主美仁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是以大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韩非子·奸劫弑臣》)一些学者不去强调君主以权威去压制奸臣,而是强调用仁义、恩惠和相爱之道来治国,而君主们只是羡慕仁义的名声,不去考虑其实质和效果,从而导致国力衰弱,乃至国亡君死。
韩非子指出真正的“义”就是明确贵贱、亲疏和内外关系行为准则。“义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贵贱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亲疏内外之分也。臣事君宜,下怀上宜,子事父宜,贱敬贵宜,知交友朋之相助也宜,亲者内而疏者外宜。义者,谓其宜也,宜而为之。故曰:‘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韩非子·解老》)所谓“义”,是指君臣、父子、上下、贵贱、尊卑等级差别的次序,也是区分亲疏、远近、内外分别的准则。义就是要按照等级次序和准则处理事情,如对君臣、上下关系处理得当、适宜就是义,所以老子说“义的意义在于具有对象性的作为。”
但是,韩非子由此便完全否定了传统道德。“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韩非子·奸劫弑臣》)仁义、恩惠和相爱的道德是没有实际用途的,而严刑重罚才可以治理国家。“故有道之主,远仁义,去智能,服之以法。”(《韩非子·说疑》)懂得“道”的君主,必定是远离仁义、道德的学说;排斥所谓使用才智贤能方法,而只采用法治的方法去控制人民。“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韩非子·八经》)英明君主的治国原则是不能允许臣下以品德和道义来谋取个人荣誉。
王充在《论衡》中也揭露了那些作秀、作假的人。他说:“邪伪之人,治身以巧俗,修诈以偶众。犹漆盘盂之工,穿墙不见;弄丸剑之倡,手指不知也。世不见短,故共称之;将不闻恶,故显用之。夫如是,世俗之所谓贤洁者,未必非恶;所谓邪污者,未必非善也……众好纯誉之人,非真贤也。公侯已下,玉石杂糅。贤士之行,善恶相苞。”(《论衡·累害》)阴险虚伪的人,经常以良好的外表修养去迎合世俗,玩弄虚假的手段去讨好公众。他们就像是一些做漆器的人,将破损的地方掩盖起来,让人们看不见;像一些耍杂技的人,使用一些技巧来障人耳目。公众看不到这些人的阴险虚伪,而且一起去赞美他,没有听说他们有什么坏事,他们也就得到重用了。因此,公众认为是贤良廉洁的人,未必不是坏人;被大家称为有污点非议的人,也不一定不是好人……大家所公认并赞誉的人,不一定是真正的贤人。现在公侯的人品已经下降了,好坏掺杂,知识界的行为也是善恶兼有。
东汉的王符(85?~163?)也批评了当时在忠孝方面的不良社会风气,他认为:“尽孝悌于父母,正操行于闺门,所以为烈士也。今多务交游以结党助,偷世窃名,以取济渡,夸末之徒,从而尚之,此逼贞士之节,而眩世俗之心者也。养生顺志,所以为孝也。今多违志俭养,约生以待终,终没之后,乃崇饬丧纪以言孝,盛飨宾旅以求名,诬善之徒,从而称之,此乱孝悌之真行,而误后生之痛者也。忠正以事君,信法以理下,所以居官也。今多奸谀以取媚,挠法以便佞,苟得之徒,从而贤之,此灭贞良之行,而开乱危之原者也。”(《潜夫论·务本》)许多人不是真正地实行忠孝的道德,而是利用忠孝作为获取名利的工具和手段,父母生时花钱很节俭,死后却花钱大造声势,目的是换取别人的颂扬。在君主面前阿谀奉承,投机取巧,以此获得君主的信任,这些做法已经完全背离了忠孝的本质,这就是社会混乱的开始。
由此可见,道德品行是不可能用固定的标准进行量化判定的;如果有了类似的标准,就必然会被人利用从而变质走向形式,最终失去其原有的要求。东汉出现的一首民谣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黾”(《太平御览》卷四百九十六)。经过选拔出来的秀才不懂诗书;被称为有孝行的“孝廉”根本就没有与父母居住在一起;标榜清白纯洁的人却行为污秽不堪;登上高位的将军胆小得像青蛙一样。王夫之说:“名与利,相违者也;实与名,末相违而始相合也。举世骛于名,而忠孝之诚薄;举世趋于利以舍名,而君臣父子之秩叙,遂永绝于人心。”(《读通鉴论》卷九)名与利本身是有矛盾的,而实与名开始是相符的,但后来就分离了;大家都开始争名了,忠孝的实质就丧失了;大家连名都不要了,都去争利了,道德也就崩溃了。
即使一个人在某个时期的道德品行都被大家所肯定,口碑很好而且名实相符,但是也不能够保证此人今后就一定可以继续高尚的道德品行。白居易在《放言》诗中说:“周公恐惧流言后,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讲的就是这种情况,因此便有了“盖棺定论”的成语,即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是不能下定论的。到了汉末,“孝行”的道德实践体系逐渐失去了原意,变得越来越形式化,堕落为追逐名利的工具与手段。“孝治”在道德实践中最终失去了其生活现实性,也随之失去人文精神的内涵,最终也自己堵死了通过“孝行”进入社会上层的途径。汉代儒学走到这个地步,完全不是当初儒学家们的初衷,所以不能不说是儒学的一种悲哀。
由此可见,传统道德在社会实践中确实被人们利用为工具,表现出了虚伪性,但是这种虚伪性不是传统道德本身造成的。实际上,任何道德价值的追求都有被人利用的可能,包括西方的道德,在其实施中都有许多虚伪的表现。正如有人利用“善良”去欺骗了别人,但不能因此说“善良”是不好的;也不能因为有人在孝道上的虚伪和作假而否定了孝的道德。道德价值的追求与道德实践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行为的动机与实践的效果两者之间可以吻合,也可以不吻合,决不能因为道德实践过程出现了虚伪而否认道德价值本身。
道德的实践可以形成风气,绝大多数人是随着风气走的,因此其中必定有伪君子,当然也会有真君子,伪君子的出现恰恰是道德风气形成后的必然结果。道德与法律并不抵触,不要将道德看作是姑息与软弱的别称,它也是可以杀人的、因为在道德的风气下,它可以最大限度地将不道德的人孤立为少数,这时法律的严惩就可以充分发挥作用了,否则就是“法不责众”的局面。道德的实践永远不可能是完美的,因为它也可以成为伪君子杀真君子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