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户口,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吗?
胡梦蝶律师
由于题主只说了自己是外地户口,没说另一半的情况,也只是说要离婚,没说要采取什么方式来离婚......
那教科书式的回答就是:会去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去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或直接诉讼离婚,通常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立案。
上面的文字,如果你不太能看懂,那我就用假设来重新解释一下,希望看到文字的你,都能收获一份理解到精髓的法律点:
假设你的另一半是深圳户口,那你可以在深圳办理协议或起诉离婚。但假设你们夫妻都是外地户口,两个人又不想在老家(即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那么你们双方就只能在深圳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
此时,如果你作为原告,需要开具对方在深圳的经常居住证明(需明确显示对方已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凭此证明即可在法院立案诉讼。如果你作为被告,对方也需要开具如上证明才可在深圳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另外提示如下两点:
其一,如果你双方可以对于离婚协商一致的话,建议先开具任意一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哪一方可以顺利开出,该方即可作为被告,另一方作为原告,以方便诉讼。
其二,如果你开不出对方在深圳经常居住证明的话,可以用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等可以证明对方在深圳居住已满一年的证据尝试立案。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通常来讲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起诉状等材料。
准备好的材料应该递到哪个地方、递到哪个机构呢?
一般来讲诉讼离婚是由法院来管辖,但是并不是每个法院都有管辖权,诉讼离婚起诉的时候,我们通常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即深圳)的人民法院去起诉立案,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通常会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的会发放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则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提起离婚诉讼有哪些限制?
让我们来看看《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由此可知,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即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诉讼的,还有一些情况,比如说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撤诉或者调解和好的案子,如果想要再次起诉离婚,需要等到6个月之后。
除了上面讲的这些手续之外,对于有特殊身份的人群,也有一些特殊的手续,比如说现役军人、军人一方的配偶,如果想要离婚,在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离婚是需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的,否则通常是不予离婚。有的时候可能还需要部队的政治机关去出具相应的证明才可以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