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记:范仲淹:家训家风三篇:《诫子书》《百字铭》《义庄规矩》
范仲淹(989-1052),字希文,谥文正,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军事家、教育家。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等职,后官至参知政事(副宰相)。他为政清廉,体恤民情,刚直不阿,力主改革,屡遭奸佞诬谤,数度被贬。他的文学素养很高,有著名的《岳阳楼记》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是中华文明史上流光溢彩的民族精神的写照。
范仲淹治家甚严,亲定《六十一字族规》和《义庄规矩》,并且专门写《诫诸子书》教育自家子弟。后代依其训导整理形成了《范文正公家训百字铭》,教导儿孙后代做人要正心修身、积德行善,教导族人要和睦共处、相扶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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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十一字族规》
家族之中,不论亲疏,当念同宗共祖,一脉相传,务要和睦相处,不许相残、相妒、相争、相夺,凡遇吉凶诸事,皆当相助、相扶,庶几和气致祥,永远吾族家人炽昌般。
二、《家训百字铭》
孝道当竭力,忠勇表丹诚;兄弟互相助,慈悲无过境。
勤读圣贤书,尊师如重亲;礼义勿疏狂,逊让敦睦邻。
敬长舆怀幼,怜恤孤寡贫;谦恭尚廉洁,绝戒骄傲情。
字纸莫乱废,须报五毂恩;作事循天理,博爱惜生灵。
处世行八德,修身率祖神;儿孙坚心守,成家种义根。
三丶诫诸子书又称告诸子及弟侄
吾贫时,与汝母养吾亲,汝母躬执爨而吾亲甘旨,未尝充也。今得厚禄,欲以养亲,亲不在矣。汝母已早世,吾所最恨者,忍令若曹享富贵之乐也。
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以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尚祖宗之意无亲疏,则饥寒者吾安得不恤也。自祖宗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今何颜以入家庙乎?
京师交游慎于高议不同当言责之地且温习文字清心洁行以自树立。平生之称,当见大节,不必窃论曲直,取小名招大悔矣。
京师少往还,凡见利处,便须思患。老夫屡经风波,惟能忍穷,固得免祸。
大参到任,必受知也。惟勤学奉公,勿忧前路。慎勿作书求人荐拔,但自充实为妙。将就大对,诚吾道之风采,宜谦下兢畏,以副士望。
青春何苦多病,岂不以摄生为意耶?门才起立,宗族未受赐。有文学称,亦未为国家所用,岂肯循常人之情,轻其身丧其志哉!
贤弟请宽心将息,虽清贫,但身安为重。家间苦淡,士之常也,省去冗口可矣。请多著功夫看道书,见寿而康者,问其所以,则有所得矣。
汝守官处小心不得欺事,与同官和睦多礼,有事只与同官议,莫与公人商量,莫纵乡亲来部下兴贩,自家且一向清心做官,莫营私利。汝看老叔自来如何,还曾营私否?自家好,家门各人好事,以光祖宗。
译文:
我穷的时候,和你母亲赡养我母亲,你母亲亲自烧火做饭,而我亲自预先代尝咸淡,从来不曾充裕过。现在有了丰厚的俸禄,想用它赡养母亲,母亲已经不在了。你母亲已经早早去世了,我最遗憾的是,不得不让你们享受富贵之乐。
吴中亲族很多,和我固然有的血缘关系亲近有的疏远。然而以祖宗的角度来看,就都是祖宗的子孙,当然没有亲疏之分。既然在祖宗看来无所谓亲疏,那忍饥受冻的我怎么能不去救助?从祖先到现在积德一百多年,而实现在我的身上,得以做了大官,如果独享富贵而不体恤宗族,将来死去了怎么去地下面对祖先,今天有何面目到家庙里去呢?
在京师与人交游,不要高谈阔论别人的是非短长,因为你不是谏诤之官,不在负责进言的位置。姑且去温习文字,清洁自己的心灵和行为,以求自立自强。一辈子的评价,应当从大节中显示出来,不必私下谈论是非曲直,以免因求取小名而招至大辱。
少来往于京师,凡是有利可图的地方,就应想到可能存在忧患。我多次经历风波,就是善于在困穷时忍耐,因此得以免除祸患。将要参加殿试,
大参就任官职后,必然受到了解和信任。要一心勤学奉公,不要担忧前途。千万不要写信求人推荐提拔,只有充实自己是最好的。将要参加殿试,诚恳地展现我们的思想和文才,应该谦虚诚恳,心存敬畏,这样才符合士人的名望。
青年时期不应陷于多病之苦,怎么能不注意养生健体呢?门户才刚刚立起来,宗族还没有受恩赐;有文学上的声名,也还没被国家任用,怎能按照平常人的情志行事,而放纵自己的身体任自己的志向泯灭呢?
贤弟请放宽心好好修养,虽然清贫,但求身体安康为重。家庭生活贫苦平淡,是士人的正常状态,省去多余的仆人就可以了。请多花时间在读佛道典籍,见到长寿又健康的人,问人家是怎么做的,就会有所收获了。
你做官不可办欺骗之事,要与同事和睦多礼,有事要与同事商量,不要同上司官吏商量,不要纵容乡亲到属下兴贩取利。自己一定要做清心之官,切不可营取私利。你看老叔我一向如何,曾经谋求过私利吗?一家有好事,家家都有好事,来光宗耀祖。
四丶《义庄规矩》
先文正公於平江府興置義庄賙給宗族。德澤至厚。其始定規矩。雖有版榜不足久傳。及有治平元年所得朝旨亦未揭示族人。兼有後來接續措置可為程式者,未曾刊定。深慮歲久漸至隳廢。今盡以編類刻石。置於天平山白雲寺先公祠堂之側。子子孫孫遵守勿替。今具如後。
文正公初定规矩:
一、逐房计口给米,每口一升,并支白米。如支糙米,即临时加折【支糙米每斗折白米八升,逐月实支,每口白米三斗】。
一、男女五岁以上入数。第二条按年龄界定本族有资格分配白米的人口。
一、女使[女仆]有儿女,在家及十五年,年五十岁以上,听给米。
一、冬衣每口一疋,十岁以下、五岁以上各半疋。
一、每房许给奴婢米一口。即不支衣。
一、有吉凶增减口数,尽时上簿。此条关注人口增减的及时,以防止出现纰漏。
一、逐房各置请米历子一道,每月末于掌管人处批请,不得预先隔跨月分支请。掌管人亦置簿拘辖,簿头录诸房口数为额。掌管人自行破用,或探支与人,许诸房觉察,勒赔填。
一、嫁女支钱三十贯【七十七陌[百七十文为一贯],下并准此】,再嫁二十贯(谓次女)。
一、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
一、子弟出官人,每还家、待阙、守选、丁忧,或任川、广、福建官,留家乡里者。并依诸房例,给米绢并吉凶钱数。虽近官实有故留者,亦依此例支给。
一、逐房丧葬。尊长有丧,先支一十贯,至葬事又支一十五贯。次长五贯,葬事支十贯。卑幼十九岁以下丧葬通支七贯,十五岁以下支三贯,十岁以下支二贯,七岁以下及婢仆皆不支。
一、乡里外姻亲戚,如贫窘中非次急难,或遇年饥不能度日,诸房同共相度诣实,即于义田米内量行济。
以后又增加到二十八条,鼓励科举考试,处罚犯罪。
“诸位子弟得大比(科举考试)试者,每人支钱一十贯;文再贡者,减半”;“如有子弟得解赴者,义庄支官会一佰千,其钱于诸房月米内依时直均克。……庶使诸房子弟知读书之美,有以激励。”
“并须实赴大比试,乃给;即已给而无故不试者,追纳。”
“诸房闻有不肖子弟因犯私罪听犊者,罚本名月米一年;再犯者,除籍,永不支米”;“对长恶不悛,为害乡里者,告之官府乞与移乡。”
五丶训子弟语
训子弟语:
天理莫违,为人不易。居家莫逸,民生在勤。祖德莫烬,创业艰难。家庭莫偏,易起寡端。闻电莫怕,不做恶事。奴婢莫凌,一样是人。兄弟莫欺,同气连枝。钱财莫轻,勤苦得来。妇言莫听,明理者少。时风莫趋,易入下流。交友莫滥,须要识人。饮酒莫狂,伤身之物。耕读莫懒,起家之本。奢华莫学,自取贫穷。
妄想莫起,想亦无益。美色莫迷,报应甚速。待人莫刻,一个恕字。作事莫霸,众怒难犯。女色莫溺,汝心安乎。淫书莫看,譬如吃砒。立身莫歪,子孙看样。果报莫疑,眼前悟出。降惊莫损,及早回头。淫念莫萌,怕有报应。暗室莫愧,君子独慎。国法莫玩,政令森严。
祖宗莫忘,子孙有用。父母莫忤,身从何来。子弟莫纵,害他一世。故旧莫疏,祖父之交。邻里莫绝,互相照应。本业莫抛,所靠何事。匪人莫近,容易伤生。正人莫远,急难可靠。非分莫做,受辱惹祸。官司莫打,赢也是空。盘算莫凶,食报子孙。意气莫使,后悔何及。贫穷莫怨,小富由勤。童年莫荡,蒙以养正。淫事莫藏,害尔子孙。言语其尖,可以折福。讼事莫管,害人不浅。杀生莫多,也足一命。富贵莫羡,积德悠久。贫苦莫轻,你想当初。字纸莫弃,世间之宝。五谷莫贱,养命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