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妻子身怀六甲,丈夫告上县衙,巡抚破案,幕后真凶被擒!
清朝嘉庆年间,江苏淮安县城郊外有一个大财主叫朱宦臣,当地人称其为朱员外。朱员外五十开外,虽然家中富有,心里却有一桩心事未了,那就是他还没有抱上孙子。儿媳妇玉姑进门已经三年,一直怀不上,朱员外为此耿耿于怀。后来找郎中前来诊断,问题出在儿子朱有明身上。眼看着偌大家业无人继承,朱员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嘉庆十五年(公元1810年)春,儿媳妇玉姑突然怀孕了,朱员外得知情况后又喜又忧,喜的是自己终于有后人,忧的是不知这个小孙子从何而来,担心不是自家亲生的。朱员外心中怀疑,他的儿子朱大明则是暴跳如雷,他告诉朱员外这几个月大多时间他都没在家中,肯定是玉姑在外面偷人了怀上了别人家的孩子,这个孩子千万不能要。朱大明在家中大闹,搞得朱家上上下下都知道了此事。朱员外思来想去,觉得此事对朱家名声不好,决定把玉姑休了。
玉姑听后惊讶不已,哭着大呼冤枉。她问朱大明,两个月前的一天晚上,他从城里王大少爷家喝醉酒回来后,急不可耐地钻进了被窝。从那以后就怀上了孩子,难道这个孩子不是他的吗?朱大明听罢皱着眉头想了许久,才慢慢说道:“那天我不是天亮才回家的吗?”玉姑说他什么时候回家她也记不得了,反正当时他做的事情不能不认账。
朱大明否认自己那晚回家,玉姑则坚持说他回家了,两口子吵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朱大明这样闹有自己的打算,他在外面花天酒地惯了,早就对玉姑烦腻了,想要重新再娶一个妻子进门,于是就怂恿朱员外做主休了玉姑。
玉姑的父亲是当地一个乡绅,也是相当富有的人家。在得知女儿被扣上不贞洁的帽子后,来到朱家找朱员外理论。朱、李两家对此争吵起来,玉姑的父亲要求朱家给出个合理说法,否则就对朱家不客气。朱家在当地也是强横惯了的,也不怕李家找麻烦,两家人争吵不休,差点动起手来。就在两家人争吵不休之际,一个叫王彪的人赶紧劝住两家,让他们去县衙报案。
王彪说县令王启发是个清官,他一定能公正办理此案的。两家人觉得有理,于是相约去了县衙报案,由县令来判决此事。朱员外心中认定此案他赢定了,因为王县令和他关系很好,去县衙报案肯定是他赢。
在县衙大堂之上,县令王启发看了两家的诉状之后,觉得此案颇难办,案子涉及到当地两个富户之家的声誉。王县令先是询问了朱大明,朱大明添油加醋地说:“我经常在外面会友,玉姑本来就不安分守己,她肯定是趁我不在家勾搭了魏有良怀上了这个孩子!”
魏有良是谁?魏有良是玉姑家里请的私塾先生。玉姑在出嫁前魏有良曾倾慕于她,玉姑也对他有些好感,但玉姑的父亲认为魏有良家贫,门不当户不对,就没有把玉姑许配给他。玉姑与魏有良有旧情,所以朱大明就怀疑玉姑肚子里的孩子是魏有良的。
王县令让衙役把魏有良带来县衙问话,魏有良在县衙发誓说他那晚没有离开过李家,所以根本就不可能与玉姑私会,更不用说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了。王县令听了众人的话,当即作出决定:此案是非曲直自有公断,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若要知晓玉姑肚中孩子是谁的,就等玉姑十月分娩之后来个滴血认亲,案子就能破解了。玉姑暂时在县衙居住,免得两家争执,引起节外生枝。
王县令的这个决定是眼下最好的办法,因为朱、李两家都拿不出直接证据证明孩子是谁的,所以都表示同意,待十月怀胎分娩后再来滴血认亲。在县衙之中,王县令让丫环好好照顾玉姑,每日按时送吃送喝,小心翼翼地看护,让她安心在县衙把孩子生下来。
半年之后,玉姑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玉姑看了儿子一眼,就因为太累昏睡过去了。次日天明,丫环匆匆跑进来告诉玉姑,她昨晚生的儿子不幸夭折了。玉姑听了这个噩耗,犹如晴天霹雳一般,当场又昏了过去。
孩子出生一天就夭折了,消息传出后,朱、李两家都觉得为此事争吵已经没有意义,滴血认亲也不可能了,于是都各自撤诉。但朱家认为玉姑名声已坏,不愿意把玉姑接回去了。王县令为此非常生气,把朱有明叫来训斥一顿,让他赶紧把妻子送回去调养。朱有明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就是始终不肯去接人。最后,李乡绅只好把女儿接回家去好好调养,毕竟女儿是自己的,自己心疼。
朱家不肯接走玉姑,坊间各自传言纷纷流出,玉姑落了个不贞洁的名声,终日以泪洗面。李乡绅咽不下这口气,又担心女儿以后的生活,于是把朱家告上了知府衙门。知府何荃是王县令的岳父,他看了李家妇女的诉状之后,颇感为难。他告诉李家父女,他绝对没有偏袒女婿王县令的意思,但告状需要讲证据,李家状告朱家也是要证据的。但这种事情如何拿出证据来?李家父女拿不出证据,只好撤销了诉状。
李家告上知府衙门也没有讨回清白,乡里人知道后又在背后乱说一通,朱大明更是添油加醋地到处乱说一气,结果李乡绅气不过一命呜呼了。玉姑则咽不下这口气,决心要为自己讨回清白和公道。在当时那个社会环境下,女人没有了贞洁比没有命还悲惨,所以玉姑变卖了家中的一些财产,准备上京城去告御状。私塾先生魏有良决定帮她,玉姑拒绝了,如果魏有良出面帮她,反而更说不清楚了。
玉姑准备告御状,但由于变卖家产耽误了一些时间。恰好此时巡抚周祥到县里巡察,魏有良劝玉姑去找周巡抚告状,玉姑说他们都是一丘之貉,自古官官相卫,如何告得了呢?而且朱家与王县令、何知府关系不一般,此次去只怕还是没有结果。魏有良告诉玉姑,周巡抚大人为官清正,绝对不会是一个昏官,还是去碰碰运气比较好,也许真能雪洗冤屈呢?玉姑听说周巡抚是个清官,于是决定去找他伸冤。
玉姑来到县衙,进入大堂后发现何知府和王县令正陪着周巡抚喝酒,几个人有说有笑很欢乐。玉姑见到这一幕就想转身往回走,魏有良及时拦住了她。何知府和王县令见玉姑击鼓鸣冤打扰了他们的雅兴,于是喝令衙役把玉姑轰出去。周巡抚见状,连忙制止何知府和王县令,他想见一见玉姑,问问她到底有何冤情。
玉赶紧怒斥玉姑胡说八道,分明是玉姑与魏有良二人勾搭成奸,县里早已经有了公论,且有追究姑被衙役带到周巡抚跟前,玉姑把冤屈哭诉了一遍,周巡抚还未开口说话,身边的王县令就她和魏有良的罪责,如今却跑来巡抚大人面前告状,真是不知道礼节好歹。王县令一挥手就要让衙役把玉姑和魏有良带下去关押,周巡抚又阻止了王县令。周巡抚对王县令和何知府说道:“这桩案子有些蹊跷,作为父母官要为民做主才是。现在我们来玩一个游戏,两位以为如何?”
何知府和王县令听罢,连忙问周巡抚要玩什么游戏?周巡抚说,世人都说滴血可以认亲,不知道两位大人是否认同此理?是否认为这种认亲的办法是真的?何家翁婿见周巡抚如此问,都搞不明白周巡抚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上司的话不能不答,于是连忙说他们相信这是真的,滴血的确可以认亲。
周巡抚听罢,当即对王县令说道:“王大人既然相信,那就首先拿你儿子的血和魏有良的血进行试验,看看是否能溶在一起?”王县令听罢,当时吓得脸色都发白了,连忙说巡抚大人在开玩笑,这种玩笑千万开不得的。周巡抚却是认真的,他大喝一声,让左右随从去取王县令儿子的血来试验。官大一级压死人,王县令见周巡抚动了真格,只要让下人去取血。
王县令把儿子的血取来后,放入一个碗中,又把魏有良的血放入碗中,结果两滴血果然不相溶。王县令见血不能相溶,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赶紧陪笑着说巡抚大人真会开玩笑。周巡抚却不是在开玩笑,他让衙役去把朱员外和朱大明传讯来听审。
衙役很快把朱员外父子带到了县衙,周巡抚把朱大明的血和王县令儿子的血进行试验,结果也是不相溶。周巡抚试验完毕后问王县令和何知府,这个试验的结果说明了什么?何知府翁婿连忙回到:这证明了这个孩子与朱家没有关系,也与魏有良没有关系。
周巡抚又让人分别取了王县令和玉姑的血,再拿他们的血分别去和王县令儿子的血做实验,结果发现玉姑和王县令的血都能和王县令儿子的血相溶。这一个结果惊呆了在场的众人,众人马上明白过来了,王县令的儿子是他和玉姑生的,这个结果真是令人想不到。
周巡抚当即升堂审案,他怒拍惊堂木对王县令说道:“数月之前,本官巡察此地,见过王县令之妻,当时王县令之妻尚未有身孕,如今七个月尚且不到,王县令之妻就生下了一个儿子。王县令说他的儿子出生才五天,可明眼人都知道这个孩子起码有3个月了。玉姑为何在县衙生下孩子后第二天孩子就夭折了,孩子的尸首在何处?”
王县令吓得浑身哆嗦,但他还是极力否认自己与此有关,玉姑生下的儿子当时的确已经死了,至于后来孩子的尸体是如何处理的他也不知道,因为是下人处理的。他与玉姑没有关系,这个儿子的确是他的。
周巡抚听罢,告诉王县令:这桩案子早在两个月前他就关注了,并且派人到县里做了调查。今日前来县里巡察,正是为了此事而来,而把这桩案子的实情告诉他的人,就是私塾先生魏有良。三个月前,魏有良去巡抚衙门告状,他见此案蹊跷,于是就让魏有良回来不动声色地暗访。如今他来县里巡察,就是为了审理这桩案子。
王县令见周巡抚已经基本上知道了真相,于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承认了所有罪行。
原来,王县令的妻子何氏不能生育,成亲多年没有生下一儿半女。何氏性格暴躁,其父又是知府大人,所以坚决不准王县令纳妾。后来在岳父和妻子的默许下,他准备偷偷找个女人生个儿子,并且假说是何氏生的。经过多方打探,他把目标锁定在了年轻貌美的玉姑身上。从此以后,王县令就想方设法与朱员外搞好关系,拉拢朱员外。
一天晚上,他让城里的王大少爷把朱大明约出去喝酒,告诉他不到天亮不让他回来。朱大明喜好交游,当天果然去赴宴,并且一直喝到天亮才回家。那天半夜里,王县令弄来一支迷香把玉姑迷昏,然后悄悄潜入了房中。当时玉姑已经被迷得昏睡过去,丝毫没有反抗能力,于是他就钻入了玉姑的被窝里,把玉姑给糟蹋了。不久之后,王县令悄悄起身出门,玉姑在恍惚之中察觉有人起身出门,还以为是丈夫朱大明出去上厕所。所以她一直不知道凶手原来另有其人。
后来,朱、李两家为了玉姑肚子里的孩子争吵不休,差点动手时。王县令又故意让王彪去给两家出主意,让他们去县衙报案。朱、李两家果然来县衙报案,王县令于是就以滴血认亲为由扣住玉姑,当玉姑生下儿子之后,王县令就让丫环故意告诉玉姑孩子已经夭折了。这个孩子其实没有夭折,而是被抱进了后院给何氏抚养。
这件事情极为隐秘,王县令借腹生子,却间接害死了李乡绅,害得玉姑身败名裂。王县令以为此事无人知晓,他可以从此逍遥法外。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妻子何氏在两个月前带着孩子出门,在城郊的护城河边抱着孩子玩时,正巧被路过的魏有良发现了。魏有良当时看了孩子一眼,却马上遭到了何氏随从的驱赶,何氏急匆匆把孩子抱上了马车。
魏有良觉得奇怪,平常妇人逗孩子玩,外人看见有什么大不了的?为何要大肆驱赶,并赶紧把孩子藏起来呢?两个月后,王县令对外宣布妻子何氏生了一个儿子,并且大摆宴席。魏有良以为何氏又生了一个孩子,但想想不符合常理。因为当时何氏抱着的孩子才2、3个月大,一个人能在三个月前生了一个孩子后,又生下另外一个孩子吗?这显然违反了常理,不符合怀胎十月的常识。于是魏有良怀疑起来,他想起了玉姑曾在县衙生子,所以就联想到了孩子可能是玉姑的。于是就跑去巡抚衙门告状,恳请周巡抚出面审理此案。
案子到这里就真相大白了,周巡抚当即宣判:王县令作为父母官,竟然为了一己私欲借腹生子,还乱断案子,按律革除功名发配到边疆。卷宗交由刑部审理进行弹劾。何知府作为王县令的岳父,竟然与王县令合谋做下此等伤天害理之事,递交弹劾后被判降职一级,罚俸两年。朱员外家为富不仁,不分青红皂白逼迫玉姑,判罚银子500两,儿子归玉姑所有。玉姑和魏有良听罢,当即磕头感谢周巡抚的大恩大德。后来,玉姑与魏有良带着孩子离开了此地,去远乡重新开始生活。
这是一桩离奇的案子,谁都没有想到凶手是县太爷,王县令与何知府一副道貌岸然的清官模样,实则是罪魁祸首。王县令为非作歹,机关算尽,所有的人都被他蒙在鼓里,他的这招毒计果然狠辣。若不是魏有良在护城河边偶遇了何氏和孩子,又经过一连串推理查到了蛛丝马迹,这桩案子只怕永远难解,王县令将恶人做到底,永远逍遥法外了。
此案告诫后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县令自认为能瞒天过海,自认为聪明过人,却没料到一个小小的细节就让他露出了狐狸尾巴,魏有良的偶遇成了破解此案的关键。当然周巡抚是一个好官,他能秉公执法审案,为此案的破解提供了可能。做人莫为恶,为恶必被抓,作为父母官的王县令明白这个道理时,已经晚了。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