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中小学教师住在县城,却在农村学校上班,建议发放“车补”!

文|教而育之

很多省份早就开始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车补”了,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同样属于事业单位,那么国家为中小学教师发放“车补”了吗?

现在,很多中小学教师把家安在县城,却在农村学校上班,每天都往返于县城与工作单位之间,为中小学教师发放“车补”也确实有现实需要。

国家应该为中小学教师发放“车补”吗?

多省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车补”

山东省曾发布过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车补”的规定:一般工作人员每月最低500元,副科级每月600元,正科级每月650元

甘肃、河南等省也有类似的规定。

既然国家有规定,可以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车补”,而中小学校又属于事业单位,给中小学教师发放“车补”就再正常不过了。

中小学教师现在发放“车补”了吗?

根据目前的消息,还没有听说,哪个省份为中小学教师发放过车补。

建议给中小学教师发放“车补”的三个理由

1、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将要常态化

近日,北京市出台了更加详细的“双减”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指出:教师将实行“跨学校、跨地区”流动,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

我们可以预见,为了促进教育公平,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这一制度极有可能全国推广,到时候,大多数中小学教师将在全县范围流动,甚至个别教师还会跨县区流动。

当老师们在较大的范围内“交流轮岗”,为老师们发放“车补”就有了更加现实的意义。

2、有发放“车补”的实际需求

三十年前,各地中小学的老师基本上都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而现在的中小学校,除了部分当地教师外,有很大一部分老师都来自外乡镇,甚至来自外县市、外省的老师也是为数不少。

中小学教师又以女性为多,她们结婚以后,大多数把家安在县城,而自己一时半会不能把工作调动到县城,为了照顾小孩、父母,每天不得不奔波于县城和工作单位之间。

为中小学教师发放“车补”,也是实际需要。

3、提升教师地位的具体表现

国家多部门不止一次发文,要保证教师工资平均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既然教师工资待遇要和当地公务员比,当地公务员早就发放“车补”了,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发放“车补”了,而中小学校又属于事业单位,为中小学教师发放“车补”,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为中小学教师发放“车补”,不仅仅是每个月几百块钱的事,而是教师地位提升的具体表现,它能吸引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变身中小学教师,具有很大的象征意义。

写在最后

建议为中小学教师发放“车补”,尤其为工作在偏远乡镇地区的中小学教师发放“车补”,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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